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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一下回迁房土地增值税要怎么算啊有哪位高手了解?

浏览次数:625|时间:2024-05-01

热门回答

2024-05-05娜是阵疯
拆迁安置房应按规定缴纳营业税。其偿还面积与拆迁面积相等的部分,由当地地税机关按同类住宅房屋的成本价格核定计征营业税或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成本价格计征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按下列公式进行:土地增值税=出售房地产的总收入扣除项目金额应纳土地增值税额=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额累进税率,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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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1donkeybenben
拆迁安置房应按规定缴纳营业税。其偿还面积与拆迁面积相等的部分,由当地地税机关按同类住宅房屋的成本价格核定计征营业税或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成本价格计征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按下列公式进行:土地增值税=出售房地产的总收入扣除项目金额应纳土地增值税额=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额累进税率,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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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0偶是杨洋
普通住房:要交1.5%的契税和0.1的印花税这是必须交的,另外5年内的房子要交5.5%的营业税和1%的个人所得税,5年外的就4不用交了。在这个基础上已购公房要交1560*建筑面积*1%的土地出让金,要是优惠的和超标的是6%的土地出让金。回迁房要交3%的土地出让金。经济适用房5年内交差额*10的综合地价款,5年外交成交价*10的综合地价款。非普通住房:5年内3%的营业税和1%的个人所得税,5年外交(出售价-当年购买价)*5.5%的营业税,3%的契税,0.1%的印花税,3年内交1%的土地增值税,3-5年交0.5%的土地增值税5年外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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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4爱爱囡囡
卖方篇卖方应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印花税成交价×0.05%(暂免征收)营业税购入后超过2年(含)的普通住房出售的免征收—营业税购入后超过2年(含)的非普通住房出售的。计算方法:(出售价格-购入价格)×5.6%购入不足2年的住房出售的。计算方法:出售价格×5.6%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应纳税额=(合同价-购买成本-合理费用),按照差额20%的个税征收。目前朝阳成本价房如查不到原值的可按照合同价的全额1%征收个税;免税条件:
1、自有唯一一套住房且居住五年以上免征个人所得税;
2、对出售自有住房与购买价无差额的,可根据原购买房产发票免除征收。土地增值税(国土局)应纳税额=成交价的5%免税条件:
1、普通住宅在其转让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2、转让非普通住宅的,凡居住满五年或五年以上的,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
3、居住满三年未满五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
4、居住未满三年的,按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费该税在卖方需要交纳增值税、营业税的情况下交纳,并按照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的税费进行计算,若无需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也无需缴纳该项费用。教育附加费该税在卖方需要交纳增值税、营业税的情况下交纳,并按照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的税额进行计算,若无需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也无需缴纳该项费用。优惠价补足为成本价以优惠价(标准价)购买房产的,需要补足房产价款后,改成房屋成本价:当年成本价(城八区按照1560元/平米)×建面×6%=上市可交易成本价上市补交土地出让金以成本价购房或转为成本价的优惠价购房,若需上市的,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当年成本价(城八区按照1560元/平米)×建面×1%=上市交易后成商品房经济适用房补交土地收益金1、2008年4月8号之前,签订购房合同的,满5年出售的,按照合同价的10%缴纳(综合地价款)土地收益金。2、2008年4月8日之后,签订购房合同的,满5年出售的,按照出售价与原购房价差额的70%缴纳土地收益金。按经济适用房管理房产证上写有“按经济适用房管理”的字样,房屋并非经济适用房,并非是法律法规强制性禁止交易的房屋。经济适用房转让时需要缴纳10%的土地出让金,而回迁房只需要缴纳3%。由此可以看出不能将回迁房视为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康居房、危改回迁房、绿化隔离地区)合同价×3%征收税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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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4秋日偶语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文件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回迁安置用房,应当视同销售,缴纳土地增值税。房地产开发公司将房屋给回迁户,应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缴纳印花税。 依据税法规定,对回迁标准面积内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其开发的回迁房屋标准面积内实际发生的成本确定回迁房屋销售收入和成本;对超出回迁标准面积的部分,应按实际取得的收入确定销售收入,按回迁房屋超出面积部分实际发生的成本结转销售成本,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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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雯雯闯天涯
湖北荆州二手房交易税费:卖方篇卖方应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印花税:成交价×0.05%(暂免征收)营业税:购入后超过2年(含)的普通住房出售的免征收—营业税购入后超过2年(含)的非普通住房出售的:(出售价格-购入价格)×5.6%购入不足2年的住房出售的:出售价格×5.6%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应纳税额=(合同价-购买成本-合理费用),按照差额20%的个税征收。目前朝阳成本价房如查不到原值的可按照合同价的全额1%征收个税;关注政策!新浪乐居论坛$]/g8Iv.B3x免税条件:
1、自有唯一一套住房且居住五年以上免征个人所得税;
2、对出售自有住房与购买价无差额的,可根据原购买房产发票免除征收。土地增值税(国土局):应纳税额=成交价的1%免税条件:
1、普通住宅在其转让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2、转让非普通住宅的,凡居住满五年或五年以上的,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
3、居住满三年未满五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
4、居住未满三年的,按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费:该税在卖方需要交纳增值税、营业税的情况下交纳,并按照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的税费进行计算,若无需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也无需缴纳该项费用。教育附加费:该税在卖方需要交纳增值税、营业税的情况下交纳,并按照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的税额进行计算,若无需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也无需缴纳该项费用。优惠价补足为成本价:以优惠价(标准价)购买房产的,需要补足房产价款后,改成房屋成本价。当年成本价(城八区按照1560元/平米)×建面×6%=上市可交易成本价上市补交土地出让金以成本价购房或转为成本价的优惠价购房,若需上市的,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当年成本价(城八区按照1560元/平米)×建面×1%=上市交易后成商品房经济适用房补交土地收益金1、2008年4月8号之前,签订购房合同的,满5年出售的,按照合同价的10%缴纳(综合地价款)土地收益金。2、2008年4月8日之后,签订购房合同的,满5年出售的,按照出售价与原购房价差额的70%缴纳土地收益金。按经济适用房管理房产证上写有“按经济适用房管理”的字样,房屋并非经济适用房,并非是法律法规强制性禁止交易的房屋。经济适用房转让时需要缴纳10%的土地出让金,而回迁房只需要缴纳3%。由此可以看出不能将回迁房视为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康居房、危改回迁房、绿化隔离地区)合同价×3%征收税费即可。测绘费:各区规定不同,一般200元左右买方篇买方应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印花税:成交价×0.05%(暂免征收)契税:普通住宅,个人购买家庭二套住房的,即合同价×3%征收;个人购买家庭首套住房,且系90平米以下的,按1%征收,即合同价×1%;90-140平米合同价×1.5%;140平米以上均按3%征收。非普通住宅:成交价(合同价)×3%(超过140平米或50年商业办公均一样)说明
1、普通住房指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的住房: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首次上市交易的已购公房、危改回迁房、合作社集资建设住房、安居房、康居房、绿化隔离地区农民安置住房等保障性质的住房,享受普通住房的待遇。
2、根据目前房地产市场的交易习惯,通常买卖双方会在合同中约定,由一方承担交易产生的全部税费,一般都是由买方承担。(需要有补充协议约定)征收单位提醒:除了土地增值税、土地出让金、综合地价款属于国土资源局征收外,其他为房屋所在地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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