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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税务筹划有哪些方法有谁知道,了解下?

浏览次数:2075|时间:2024-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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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0乌龟宝宝28
目前我国大城市商品房过高的原因很复杂,其中税费比重大是一个重要原因。在房地产税费中,土地增值税引人关注,原因一是其税率较高,税负重;二是其有筹划的余地,做好了可以节省不少税金支出,使房价降下来,提高市场竞争力。    土地增值税税法对不同的建房方式进行了一系列界定,并规定某些方式的建房行为不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不用缴纳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如果能注意运用这些特殊政策进行纳税筹划,其节税效果是很明显的。  建房方式筹划法  第一种建房方式是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代建房方式,这种方式是指房地产开发公司代客户进行房地产的开发,开发完成后向客户收取代建房报酬的行为。对于房地产开发公司来说,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收入,但由于房地产权自始至终是属于客户的,没有发生转移,其收入也属于劳务性质的收入,故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而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另一种建房方式便是合作建房方式。我国税法规定,对于一方出土,一方出资金,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土地增值税。  收入分散筹划法  在确定土地增值税税率时,很重要的一点便是确定售出房地产的增值率。在累进税制下,收入分散节税筹划显得更为重要。因为,在累进税制下,收入的增长,预示着相同条件下增值额的增长,从而使得高的增长率适用较高的税率,档次爬升现象会使得纳税人税负急剧上升,因而分散收入有着很强的现实意义。如何使得收入分散合理合法,是这个方法的关键。一般常见方法是将可分开单独处理部分从整个房地产中分离,比如房屋里面的各种设施。 适当增值筹划法   土地增值税税法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20%时,免征土地增值税;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计税。按此原则,纳税人建造住宅出售的,应考虑增值额增加带来的效益和放弃起征点的优惠而增加的税收负担间的关系,避免增值率稍高于起征点而导致得不偿失。 成本费用筹划法   土地增值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增值额,作为扣除项目金额重要组成部分的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的大小会严重地影响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即房地产开发成本越高,增值率越小,适用税率档次越低,应纳税额越小,反之,应纳税额越大。如果纳税人能最大限度地扩大费用列支比例,则肯定会节省很多税款。 利息支出筹划法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房地产开发业务过程中,一般都会发生大量的借款,因此利息支出是不可避免的。利息支出的不同扣除方法会对企业的应纳税额产生很大的影响。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7条规定,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有两种扣除方法,第一种: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第二种:如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只能以其他开发费用一起在土地出让金和开发成本之和的10%以内扣除,基于以上两种规定,借款金额较大的房企,应采用第一种方法可多扣利息,反之,则采用第二种方法。 适当捐赠筹划法    房地产的赠与是指房地产的原产权所有人和依照法律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人,将自己所拥有的房地产无偿地捐赠给其他人的民事法律行为。对于这种赠与行为,很多国家都开征了赠与税。我国目前还没有开征这种税,也不对之征收增值税。因为按课征土地增值税的三条标准,赠与人捐赠房产是无偿转让,并没有取得收入,因此,不用缴纳土地增值税。但此捐赠有一定条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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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8Meow儿儿
目前我国大城市商品房过高的原因很复杂,其中税费比重大是一个重要原因。在房地产税费中,土地增值税引人关注,原因一是其税率较高,税负重;二是其有筹划的余地,做好了可以节省不少税金支出,使房价降下来,提高市场竞争力。    土地增值税税法对不同的建房方式进行了一系列界定,并规定某些方式的建房行为不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不用缴纳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如果能注意运用这些特殊政策进行纳税筹划,其节税效果是很明显的。  建房方式筹划法  第一种建房方式是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代建房方式,这种方式是指房地产开发公司代客户进行房地产的开发,开发完成后向客户收取代建房报酬的行为。对于房地产开发公司来说,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收入,但由于房地产权自始至终是属于客户的,没有发生转移,其收入也属于劳务性质的收入,故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而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另一种建房方式便是合作建房方式。我国税法规定,对于一方出土,一方出资金,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土地增值税。  收入分散筹划法  在确定土地增值税税率时,很重要的一点便是确定售出房地产的增值率。在累进税制下,收入分散节税筹划显得更为重要。因为,在累进税制下,收入的增长,预示着相同条件下增值额的增长,从而使得高的增长率适用较高的税率,档次爬升现象会使得纳税人税负急剧上升,因而分散收入有着很强的现实意义。如何使得收入分散合理合法,是这个方法的关键。一般常见方法是将可分开单独处理部分从整个房地产中分离,比如房屋里面的各种设施。 适当增值筹划法   土地增值税税法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20%时,免征土地增值税;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计税。按此原则,纳税人建造住宅出售的,应考虑增值额增加带来的效益和放弃起征点的优惠而增加的税收负担间的关系,避免增值率稍高于起征点而导致得不偿失。 成本费用筹划法   土地增值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增值额,作为扣除项目金额重要组成部分的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的大小会严重地影响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即房地产开发成本越高,增值率越小,适用税率档次越低,应纳税额越小,反之,应纳税额越大。如果纳税人能最大限度地扩大费用列支比例,则肯定会节省很多税款。 利息支出筹划法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房地产开发业务过程中,一般都会发生大量的借款,因此利息支出是不可避免的。利息支出的不同扣除方法会对企业的应纳税额产生很大的影响。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7条规定,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有两种扣除方法,第一种: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第二种:如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只能以其他开发费用一起在土地出让金和开发成本之和的10%以内扣除,基于以上两种规定,借款金额较大的房企,应采用第一种方法可多扣利息,反之,则采用第二种方法。 适当捐赠筹划法    房地产的赠与是指房地产的原产权所有人和依照法律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人,将自己所拥有的房地产无偿地捐赠给其他人的民事法律行为。对于这种赠与行为,很多国家都开征了赠与税。我国目前还没有开征这种税,也不对之征收增值税。因为按课征土地增值税的三条标准,赠与人捐赠房产是无偿转让,并没有取得收入,因此,不用缴纳土地增值税。但此捐赠有一定条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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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whiskey456
(1)利用临界点   按照税法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20%时,免征土地增值税。从纳税筹划的角度考虑,企业可选择适当的开发方案,避免因增值率稍高于起征点而造成税负的增加。   由于土地增值税适用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当增值率超过50%、100%、200%时,就会适用更高的税率。企业可以利用土地增值税的临界点进行筹划,避免出现适用更高一级税率的情况。   (2)收入分散   对于包含装修和相关设备的房屋,可以考虑将合同分两次签订。首先和购买者签订毛坏房销售合同,随后和购买者签订设备安装以及装修合同。经过这样处理,房地产企业仅就毛坏房销售合同缴纳土地增值税,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   (3)选择适当的利息扣除方法   房地产企业贷款利息扣除的限额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在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的限度内据实扣除,另一种是按税法规定的房地产开发成本的10%以内扣除。这两种扣除方式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空间,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较高的一种进行扣除。   (4)代收费用并入房价   很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开发产品时,会代替相关单位或部门收取一些价外费用,比如说管道煤气初装费、有线电视初装费、物业管理费以及部分政府基金等。这些费用一般先由房地产企业收取,后由房地产企业按规定转交给委托单位,有的房地产企业还会因此而有结余。对于代收费用有两种处理方法,第一种是将代收费用计入房价中向购买方一并收取;第二种是在房价之外单独收取。是否将代收费用计入房价对于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增值额不会产生影响,但是会影响房地产开发的总成本,也就会影响适用的增值率,进而影响土地增值税的税额。企业利用这一规定可以进行税收筹划,选择第一种处理方式。   (5)增加扣除项目金额   在市场可以接受的范围内,房地产企业可以采取适当加大公共配套设施的投入,改善小区环境,提高装修档次,以增加扣除项目金额,从而使增值率降低。投入的成本可以通过提高售价得到补偿,加大公共配套设施投入还可以提高产品的竞争力,扩大市场影响力,可谓是一举多得。要注意的是增加扣除项目金额并不意味着虚开建安发票虚增成本,虚开建安发票属于偷逃税款的行为。   (6)费用转移、加大开发成本   会计制度对房地产企业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工程项目的“开发间接费用”并没有严格的界定。在实际业务中,开发项目的行政管理、技术支持、后勤保障等也无法与公司总部的业务截然分开,有些费用的列支介于期间费用与开发费用之间。企业在组织机构设置上可以向开发项目倾斜,把能划归开发项目的人员尽量列为开发项目编制,把公司本部和开发项目混合使用的设备划归开发项目使用。这样把本应由期间费用列支的费用计入了开发间接费用,加大的建造总成本,会带来1.3倍(1+20%+10%)的扣除金额,从而降低增值额和增值率。   (7)成本核算对象筹划   房地产公司在同时开发多处房地产时,可以分别核算,也可以合并核算,两种方式所缴纳的税额是不同的,这就为企业选择核算方式提供了税收筹划的空间。一般来讲,合并核算的税收利益大一些,但也存在分别核算更有利的情况。具体来讲,对同一地点、结构类型相同的群体开发项目,如果开工、竣工时间接近,又由同一施工队伍施工,可以合并为一个成本核算对象。对个别规模较大、工期较长的开发项目,可以按开发项目的一定区域或部分,划分成本核算对象。   (8)利用合作建房   按照税法规定,对于一方出地,一方出资金,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充分利用该项政策,选择合作建房的方式进行项目开发。   (9)利用代建房   代建房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代客户进行房地产开发,开发完成后向客户收取代建收入的行为。房地产企业如果有代建房业务,其收入属于劳务收入性质,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利用代建房方式减轻税负,但前提是在开发之初就能确定最终用户,实行定向开发。   (10)在合法的前提下延后土地增值税清算时点   房地产公司可适当与主管地税局沟通,尽可能延后土地增值税清算时点,或更换税负相对较轻的项目进行清算;对于能实行以预征代清算的项目,应主动争取以预征代清算。   房地产企业要想做好税务筹划,不能仅仅考虑传统的筹划方法,因为传统方法主要集中在开发企业内部进行筹划,筹划的空间、手段、效果都非常有限。房地产税务筹划整体策略如图所示:   房地产税务筹划整体策略   要做好筹划就需要将简单问题复杂化,总体思路是延伸价值链,多造“关联公司”,将利润向上下游延伸。房地产企业可以在外围多打造几个“关联公司”,这些关联公司有的可能在税负较低的地区,如组建的园林公司位于高新科技园区,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税率可适用15%的优惠税率;有的可能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如组建一个新的广告公司或咨询管理类公司,利用其所得税免税政策,将手续费、代理费、广告费、咨询费、劳务费向其输出;有的可能有亏损的情况,如收购一个当年亏损严重的公司,进行企业所得税的抵免。经过以上操作之后,再利用这些关联公司与原来的核心企业发生关联交易,利用价格的高与低进行转让定价,人为地创造出节税空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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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7精灵酱酱儿
减轻纳税负担,相应增加企业的盈利,势必成为当前及今后企业发展中的重要课题。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行税收筹划。 一、收入分散筹划法按相关税法规定,土地增值额是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去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土地增值税清算开查,房地产企业提前备账。 房地产开发企业如何应对和统筹安排土地增值税的清算补税事项?进行有效的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势必成为房地产企业当前及今后企业发展中的重要课题。企业追求的目标是企业价值最大化,价值最大化最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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