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回答
- 2024-05-15哈亮亮魔人
福建省住建厅根据省委省政府简政放权、改进监督、优化服务等有关要求,自2015年8月30日,取消我省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备案,《福建省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备案暂行办法》(闽建科〔2008〕69号)同时废止。规定今后凡是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均可在本省建筑工程中使用,省住建厅将根据技术发展情况不定期发布建筑节能、绿色建筑适宜技术和产品推广目录,鼓励优先选用列入推广目录的产品。本省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生产企业需办理出省推广或备案手续的,由企业所在地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
赞295
- 2024-05-05Sally-yiner
之前好像还有来着,现在应该取消了吧,不是很清楚
赞179
- 2024-05-21凌空抽筋
福建省住建厅根据省委省政府简政放权、改进监督、优化服务等有关要求,自2015年8月30日,取消我省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备案,《福建省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备案暂行办法》(闽建科〔2008〕69号)同时废止。规定今后凡是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均可在本省建筑工程中使用,省住建厅将根据技术发展情况不定期发布建筑节能、绿色建筑适宜技术和产品推广目录,鼓励优先选用列入推广目录的产品。本省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生产企业需办理出省推广或备案手续的,由企业所在地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
赞160
- 2024-05-08宝宝不胖c
根据《福建省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现将各设区市申请备案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对有异议的项目,请以书面方式向省厅建筑节能与科学技术处反映。
联系人:林里,电话:0591-87515260。
附件:福建省2011年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备案项目(14项)
赞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