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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是如何判定的麻烦具体说说?

浏览次数:2554|时间:2024-04-29

热门回答

2024-05-04小蘑菇少吃点
单位集资建房,产权归单位。有关福利分房的法律一般都是地方条例(如果可以,请lz告知省份,如果到达市级更好),在我印象里,现行的国家法律没有对这一问题进行过多规定,如果哪位知道,请不吝赐教。下面是帮lz分析案情:老式福利分房是没有产权的,房屋产权归单位所有。房屋的居住权并不因为户主和非户主而有所区别,所以你是绝对有居住权的。但是居住权是否与所有权相抵触,就要看当地的法令了。但是在我看来,似乎是不能。新式福利分房(也就是集资建房)现在正在解封,这种分房是产权落到每家的,具体分给谁,没有规定,如果单位有内部规定,如果与法律不抵触应当依据内部规定,你说的“为了完善新房的产权,我兄弟就必须退了现在这套旧房子”应该就是这个意思吧?但是退房的行为是否侵犯了你的居住权这点有待考究。如果退房后你没有地方居住,是可以对退房的行为提出异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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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0变猪猪911
1、按照方案购房的未登记的产权人权益按方案购买的售后公房,产权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但可能还会存在其它的产权人,如同住人、职级人、工龄人等均有权要求确认为产权共有人。不过基于不动产的公示和公信力,因此只要与房产证上的权利人签订了买卖合同,则其他的产权人不能以未经其同意为由主张买卖合同无效,其他的产权人可要求出售人承担赔偿责任。
2、同住人的居住权利未按九四方案购买的房屋,同住人虽然不是产权人,但在房屋内享有居住权。以前在办理售后公房过户手续时,房地产交易中心要求合同上要有同住人同意出售的声明,但现在仅对此进行形式审查,并不会要求同住人到交易中心当场签名。如果未经同住人同意,产权人将房屋出售给他人,那同住人可能会主张买卖合同无效,或者认为买卖合同虽有效但不能侵犯其居住权利,因而拒绝迁出房屋(某些法院有判例驳回了买受人要求同住人迁出房屋的请求)。买受人取得房屋的产权后能不能对抗同住人的居住权这在司法实践中是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我认为基于不动产登记的公示和公信力以及对交易安全的保护,同住人只能向出卖人主张居住权,或者要求分割出卖人取得的房款(作为对其丧失居住权的补偿),而无权主张买卖合同无效或拒绝迁出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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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Mr.白马王爷
小产权房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使用权房是指房子的产权属于单位、集体或者市区,居住人是租用房产,有居住权,但没有所有权——只能住,不能抵押、不能出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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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qingqing829
单位集资建房,产权归单位。有关福利分房的法律一般都是地方条例(如果可以,请lz告知省份,如果到达市级更好),在我印象里,现行的国家法律没有对这一问题进行过多规定,如果哪位知道,请不吝赐教。下面是帮lz分析案情:老式福利分房是没有产权的,房屋产权归单位所有。房屋的居住权并不因为户主和非户主而有所区别,所以你是绝对有居住权的。但是居住权是否与所有权相抵触,就要看当地的法令了。但是在我看来,似乎是不能。新式福利分房(也就是集资建房)现在正在解封,这种分房是产权落到每家的,具体分给谁,没有规定,如果单位有内部规定,如果与法律不抵触应当依据内部规定,你说的“为了完善新房的产权,我兄弟就必须退了现在这套旧房子”应该就是这个意思吧?但是退房的行为是否侵犯了你的居住权这点有待考究。如果退房后你没有地方居住,是可以对退房的行为提出异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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