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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是不是应向被拆迁出示相关手续?

浏览次数:2194|时间:2024-05-01

热门回答

2024-05-10左边iori
首先我个人觉得吧,不能光靠自己验房和收房,这样是不行的。所以我们必须去找一家比较专业的验房公司哦!~这样出的验房报告才会有效呢!我们来看下商品房交房注意事项都有哪些吧!
1、按照开发商通知的时间办理商品房交接手续若商品房已经符合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开发商应当在合同确定交付房屋的日期前书面通知买房人办理交接手续。若开发商的通知书中已经明确了办理交接手续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证件,买房人应当按时办理交接手续。
2、办理交接时应当要求开发商出示相关的证明文件商品房交付时通常要符合下列条件: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和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材料;已取得用于房屋权属登记的房屋测绘成果;商品房上存在的权利瑕疵已消灭;商品房为住宅的,开发商还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两书”)。
3、不要轻易接受房屋有些买房人在办理交接时,明知开发商没有相应的证明文件,因为急于装修入住,仍然接受房屋,此种行为在法律上被视为交付。此后,若买房人再以开发商长时间没有出示相应证明文件要求解除合同,法院将不接受。
4、及时书面催告开发商交付房屋法律规定,如果开发商迟延交房,买房人主张解除购房合同必须先催告,催告后经过3个月开发商仍然不交房的,方可以退房。所以在办理交接时,一旦开发商拒不出示相应的证明文件,买房人应当及时书面催告开发商交付房屋。新房验收不是小事情呢,其他还有很多地方需要注意的,我这里暂时能想到的就是这么多了。你家里是不是准备找专业的验房师进行验房呢?有专业的验房师在的话你可以少操很多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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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贝贝花儿
1 、什么是城市房屋拆迁? 答:城市房屋拆迁,是指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的房屋拆迁。 2 、什么是城市规划区?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规定,城市规划区是指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被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编制的城 3 、土地性质如何分类?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行使。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4 、国有土地和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拆迁适用的政策有什么不同? 答: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适用的是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05 号, 2001 年 11 月 1 日 实施),在武汉市同时要适用《武汉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市政府令第 130 号),以及政府有关部门为规范房屋拆迁制定的有关配套文件。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在武汉市同时要适用《武汉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办法》(市政府令 148 号)、《武汉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政府令 149 号),以及政府有关部门为规范征用集体所有土地及房屋拆迁制定的有关配套文件 5 、城市房屋拆迁应该取得什么手续? 答:拆迁房屋的单位,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 6 、什么是拆迁人? 答:拆迁人,是指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7 、什么是被拆迁人 答: 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8 、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能否实施房屋拆迁? 答:不能。未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实施房屋拆迁是违法拆迁,其拆迁行为不受法律保 9 、哪些人不能作为拆迁人  答:个人不得作为拆迁人;政府及有关部门组成的 “ 指挥部 ” 、 “ 专班 ” 等临时性组织不得作为拆迁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般情形下政府和拆迁管理部门不宜作为拆迁人 10 、判断拆迁行为是否合法的几个标准? 答:( 1 )是否有拆迁管理部门批准的《房屋拆迁许可证》。 ( 2 )是否在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 ( 3 )是否在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期限内实施拆迁。 11 、什么是房屋承租人? 答:指与被拆除房屋所有人签定书面租赁协议,并经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单位和个人 12 、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单位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四)拆迁安置计划和方案; 
(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13 、房屋拆迁许可审批手续需要多长时间? 答: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单位申请之日起 30 日内,对申请审查完毕;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理由。 14 、房屋拆迁许可证审批后拆迁管理部门同时要作哪些工作? 答:( 1 )及时将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拆迁公告的形式对被拆迁人予以公布; ( 2 )应当就暂停办理新建、改建、扩建房屋、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房屋出租、营业执照等事项,及时通知房产、工商等部门; ( 3 )拆迁人督促被拆迁人作好法规、政策宣传工作。 15 、拆迁公告起什么作用? 答:房屋拆迁许可证发放后,拆迁管理部门应及时将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拆迁公告的形式对被拆迁人予以公布,拆迁公告目的是起到一种行政告知作用。 16 、拆迁范围如何确定? 答:拆迁范围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根据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的规划用地红线范围确定。为保证房屋安全确须跨规划用地红线进行拆迁的,拆迁范围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商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确定 17 、迁范围确定以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哪些活动被禁止? 答:拆迁范围确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该拆迁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 
(一)新建、扩建、改建(含装饰、装修)房屋;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三)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 
(四)以被拆迁房屋为注册住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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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0MrStoneLiu
新房收房注意事项
一:先验房再办理手续目前,开发商在交房时,一般都要求业主先办理手续,缴纳相关用度之后,才答应业主验房。对于这一不公道的程序,业主应坚持先验房后办理手续,并应将验房时发现的相关问题书面呈递给开发商并让其签收,以避免以后的纠纷。
二:缴纳契税签协议根据划定,契税一般于买卖双方办理房产权属过户或变更时向契税征收机关缴纳。现实中多数开发商在办理房屋入停止续时要求业主特别是按揭业主缴纳契税、交易手续费等相关用度,否则不予办理入停止续。开发商之所以这样要求,是由于对于按揭买房的业主,在房屋权属证书未办下来之前,开发商要为其承担阶段性连带保证责任。若业主入住后不能及时缴纳产权办理时应缴纳的契税、交易手续费等用度,会造成房产证迟延办理或不能办理。而业主之所以不愿意在入住时缴纳这些用度,是怕开发商挪用。
三:物业费不能乱涨价根据现行划定,新建小区一般由开发商选聘物业治理公司,并签署前期物业治理协议。在签署购房合同时,开发商有义务向购房人出示业主临时公约,就物业费等相关事项作出商定。因此,假如在收房时泛起物业费涨价的题目,业主可据此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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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哪也去不了
回迁房不是小产权房,你们是有拆迁协议在手的,开发商手续齐全的话,是可以给你办理房产证的。小产权房一般是相对于正常的商品房产权而言,但回迁房如果手续齐全也是可以办理正常的房产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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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6Q糖奶爸
首先我个人觉得吧,不能光靠自己验房和收房,这样是不行的。所以我们必须去找一家比较专业的验房公司哦!~这样出的验房报告才会有效呢!我们来看下商品房交房注意事项都有哪些吧!
1、按照开发商通知的时间办理商品房交接手续若商品房已经符合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开发商应当在合同确定交付房屋的日期前书面通知买房人办理交接手续。若开发商的通知书中已经明确了办理交接手续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证件,买房人应当按时办理交接手续。
2、办理交接时应当要求开发商出示相关的证明文件商品房交付时通常要符合下列条件: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和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材料;已取得用于房屋权属登记的房屋测绘成果;商品房上存在的权利瑕疵已消灭;商品房为住宅的,开发商还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两书”)。
3、不要轻易接受房屋有些买房人在办理交接时,明知开发商没有相应的证明文件,因为急于装修入住,仍然接受房屋,此种行为在法律上被视为交付。此后,若买房人再以开发商长时间没有出示相应证明文件要求解除合同,法院将不接受。
4、及时书面催告开发商交付房屋法律规定,如果开发商迟延交房,买房人主张解除购房合同必须先催告,催告后经过3个月开发商仍然不交房的,方可以退房。所以在办理交接时,一旦开发商拒不出示相应的证明文件,买房人应当及时书面催告开发商交付房屋。新房验收不是小事情呢,其他还有很多地方需要注意的,我这里暂时能想到的就是这么多了。你家里是不是准备找专业的验房师进行验房呢?有专业的验房师在的话你可以少操很多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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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1meimeimilly
您好,房产证不是由开发商说了算的,房屋交付后,开发商要办理许多手续。各种手续齐备,房产管理部门就会给他房屋买卖专用发票。待开发商让你凭手中的收据来换发票时,换到发票就可以办房产证了。开发商开发前期各种应有的开发手续都有、各种应交的规费都交齐,交付后的办理手续到可以领证,不会超过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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