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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这是否代表房屋是产权人各占一半呢具体如何?

浏览次数:2754|时间:2024-04-29

热门回答

2024-05-19sys19818888
父亲与继母再婚时,孩子A是否成年,如果孩子A未成年的话,则与继母形成了被法律认可,受法律保护和约束的拟定继母子关系,继母对孩子A也就存在了帮扶抚养义务(这样的义务来源于分担孩子A父亲本应的义务),相应的孩子A对继母也需承担因抚养带来的赡养义务(这是后话)。基于这样的关系下,孩子A对父亲及继母名下遗产继承权和孩子B是一样的。 房产是孩子A父亲与继母再婚后购置的,虽然是有继母的名字作房产登记,但也无法改变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一事实,房屋的产权由他们夫妻各占一半份额,将来他们百年后,属于他们的份额都将即时成为他们的遗产,由他们各自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平分)。 父亲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他的现任配偶(继母)、他的儿女(孩子A及孩子B,如果除了这两 个孩子没有其他孩子的话)、他的父母(如果还在世)共同继承。 继母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她的现任配偶(父亲)、他的儿女(孩子A及孩子B,孩子A要和她形 成法律认可的拟定继母子关系,才有继承她遗产的权利,当然要在她 并未留下遗嘱的情况下)、她的父母(如果还在世)共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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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9赵家小燕儿
您好:您的情况是这样分的,如果此人死后留有遗嘱先按照遗嘱办理继承。如果没有遗嘱的情况是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的顺序是,此房产的一半产权归母亲所有,所以所有人继承的只是死了的人的这部分产权,并不是此房产的全部产权。即:这人的子女、父母、妻子各占一部分,如子女有人过世有其子女代为继承。办理完继承后,并分清大家占此房子的份额。再把房屋继承给一个人(为了方便过户,并不是不可多个人),这样过户时这一个人就可以以房主的身份和买家办理过户手续了。但您的情况是这样的,按照继承来说,只要是你前丈夫的父母还在,原产权房子(爷爷奶奶)就跟您是没有关系的,因为继承人是您的公公婆婆,并不是您老公。但之后要是拆迁后分的三套房子有你老公的名字的话,那您就有分的,只要房子有一套由您老公的名字的,您就有份。要都是您公公婆婆的,那您就没分。但您可以就孩子的抚养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要求其提供抚养费,这是法律认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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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1薰衣草恋人
新婚姻法规定: 很多夫妻在婚姻期间购买房子时,有时出于表达对另一方的爱,有时出于对另一方的信任,有时粗心大意,在产权人出只填写夫妻一方的名字。这种情况下,离婚时房产该如何分割呢? 夫妻在婚内购买的房产,应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尽管房产证署名是妻子的名字,但这并没有影响,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分割房产有三种方法,首先,如果夫妻双方都要房产,两人可竞价,出价高者得房产,同时付给对方一半;如果双方都不要,可将房产拍卖,双方各得一半;如果一方要,另一方不要,房产的一方应支付房产的一半给另一方。 由此可以看出,不管产权证上有没有对方的名字,房产都是属于共同所有,产权各占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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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7橘子的新生命
父亲与继母再婚时,孩子A是否成年,如果孩子A未成年的话,则与继母形成了被法律认可,受法律保护和约束的拟定继母子关系,继母对孩子A也就存在了帮扶抚养义务(这样的义务来源于分担孩子A父亲本应的义务),相应的孩子A对继母也需承担因抚养带来的赡养义务(这是后话)。基于这样的关系下,孩子A对父亲及继母名下遗产继承权和孩子B是一样的。 房产是孩子A父亲与继母再婚后购置的,虽然是有继母的名字作房产登记,但也无法改变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一事实,房屋的产权由他们夫妻各占一半份额,将来他们百年后,属于他们的份额都将即时成为他们的遗产,由他们各自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平分)。 父亲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他的现任配偶(继母)、他的儿女(孩子A及孩子B,如果除了这两 个孩子没有其他孩子的话)、他的父母(如果还在世)共同继承。 继母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她的现任配偶(父亲)、他的儿女(孩子A及孩子B,孩子A要和她形 成法律认可的拟定继母子关系,才有继承她遗产的权利,当然要在她 并未留下遗嘱的情况下)、她的父母(如果还在世)共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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