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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因什么原因可以拒绝收房有没有相关法律法规?

浏览次数:643|时间:2024-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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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520mengcheng
对于很多新房主来说收房是一件大事,毛坯房收房是个很关键的一步,收房关系以后生活的质量问题。所以收房是很关键的一步,收房前一定要先进验房,如果验房不合格就要拒绝签收房屋。那么业主们如果拒绝收房对于开发商有什么后果,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啊。
1、承担在房屋未交付前这一段时间的损毁、灭失的风险。对买卖合同标的物的风险承担,《合同法》142条做了如下规定: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后由买受人承担。所以在这一段时间里,开发商仍然要对我们的房屋负责,万一发生了损毁、灭失的事故,开发商仍然要承担责任。
2、对于我们的贷款,开发商仍然要对银行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在我们的借款合同中,开发商要承担办理产权证,并将办好的产权证直接交给银行的义务。如果无法顺利收房,产权证自然也就无法办理。在产权证没有交付银行之前,开发商要就我们的贷款向银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这就意味着,在此期间,一旦我们不按期还款,银行可以选择起诉开发商(当然,也可以选择起诉我们)。直到办好了产权证,并交付给银行质押,开发商的担保责任方能解除。
3、面临逾期交房被起诉的风险。一旦无法顺利交房,就会产生逾期交房的事实。虽然是谁的原因导致了逾期交房还无定论,但业主因此而取得了起诉权。对于这一点,开发商是比较头疼的。一旦业主起诉,他们虽然不一定会败诉,但是为此要请律师,要出庭,甚至还要面临二审,很麻烦。弄不好还会败诉,承担败诉的后果。拒绝收房,业主承担的只是有限的风险,而开发商承担的风险要远远大于业主。而最严重的集体拒绝收房,将可能会给开发商带来致命的打击。如果被媒体盯上了,企业的形象就完了,这可不是用金钱来衡量的,多年的苦心经营就可能毁于一旦。以上关于业主拒绝收房对于开发商有什么后果的相关事项就介绍到这,但我们作为业主也不可能无理取闹地不进行收房的,肯定是房屋有严重的质量问题我们才不收房的,只要开发商把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好了,质量有保障了,我们肯定是会收房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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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7瞪样的胖子
对于很多新房主来说收房是一件大事,毛坯房收房是个很关键的一步,收房关系以后生活的质量问题。所以收房是很关键的一步,收房前一定要先进验房,如果验房不合格就要拒绝签收房屋。那么业主们如果拒绝收房对于开发商有什么后果,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啊。
1、承担在房屋未交付前这一段时间的损毁、灭失的风险。对买卖合同标的物的风险承担,《合同法》142条做了如下规定: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后由买受人承担。所以在这一段时间里,开发商仍然要对我们的房屋负责,万一发生了损毁、灭失的事故,开发商仍然要承担责任。
2、对于我们的贷款,开发商仍然要对银行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在我们的借款合同中,开发商要承担办理产权证,并将办好的产权证直接交给银行的义务。如果无法顺利收房,产权证自然也就无法办理。在产权证没有交付银行之前,开发商要就我们的贷款向银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这就意味着,在此期间,一旦我们不按期还款,银行可以选择起诉开发商(当然,也可以选择起诉我们)。直到办好了产权证,并交付给银行质押,开发商的担保责任方能解除。
3、面临逾期交房被起诉的风险。一旦无法顺利交房,就会产生逾期交房的事实。虽然是谁的原因导致了逾期交房还无定论,但业主因此而取得了起诉权。对于这一点,开发商是比较头疼的。一旦业主起诉,他们虽然不一定会败诉,但是为此要请律师,要出庭,甚至还要面临二审,很麻烦。弄不好还会败诉,承担败诉的后果。拒绝收房,业主承担的只是有限的风险,而开发商承担的风险要远远大于业主。而最严重的集体拒绝收房,将可能会给开发商带来致命的打击。如果被媒体盯上了,企业的形象就完了,这可不是用金钱来衡量的,多年的苦心经营就可能毁于一旦。以上关于业主拒绝收房对于开发商有什么后果的相关事项就介绍到这,但我们作为业主也不可能无理取闹地不进行收房的,肯定是房屋有严重的质量问题我们才不收房的,只要开发商把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好了,质量有保障了,我们肯定是会收房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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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WeiXin呵呵呵
1、质量问题,如发现房屋有质量问题可向开发商出具书面拒绝收房申请,如在开发商规定的期限内你没有出具书面申请属于你默认收房,开发商不负责任。
2、园林及公共地方没有完善可以拒绝收房,同样需要出具书面的申请。
3、开发商没有综合验收的情况下可以拒绝收房(很重要),国家规定,开发商在没有综合验收之前不允许交楼给业主,但如业主在收楼协议上签名了就证明默许开发商一切的条件,就算开发商综合验收后有任何问题业主都不能追讨责任,所以在没有综合验收的情况下不要收楼,同样需要出具书面申请
4、如开发商没有综合验收,你可以拒绝收楼,如过了交房日期,业主可以追讨开发商的违约责任,如收楼时间超过合同规定的3个月时间,业主除追讨开发商的违约金外还可以申请退房,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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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4卓木木收藏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开发商必须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怎么办?业主:我们的买卖合同中交付条件中选择条款是 “竣工验收标准”,还有业主的合同被开发商写做“规划验收合格”,都没有约定必须通过竣工验收备案表。这样情况下交楼因为开发商无法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算不算违约。张旭锋律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商品房交付时需要符合法定和约定的交付条件。 “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购房人”包含两层含义:开发商有义务向购房人交付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所谓“符合交付条件”,既要符合法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又要满足《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附件、补充协议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当然,开发商还有义务按期向购房人交付商品房。开发商无法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是没有达到法定的交付使用条件的具体表现,仍然属于不“符合交付条件”,开发商仍然应该承担合同责任。
二、开发商必须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有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业主:我们也都听说开发商依法应当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但是到底是按照什么法律的规定,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这么做?到底有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张旭锋律师:这个问题的回答是肯定的,主要有以下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建筑法》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组织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验收。《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和下列要求进行综合验收:
(一)城市规划设计条件的落实情况;
(二)城市规划要求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情况;
(三)单项工程的工程质量验收情况;
(四)拆迁安置方案的落实情况;
(五)物业管理的落实情况。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分期开发的,可以分期验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 
(二)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 
(三)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办法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机关)备案。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备案机关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验证文件齐全后,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文件收讫。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可以看出:
1、作为房地产开发项目,住宅小区竣工以后必须经验收合格才可以交付使用,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开发商一旦违反了这一规定,无论合同中如何约定,都是非法行为,都要对业主承担法律责任。(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开发商在交楼时应该证明自己准备交付的楼盘已经经验收合格才可以交付使用。当然,商品房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文件既可以是建设单位 (开发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对竣工工程进行验收后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也可以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是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其公信力更强。
3、开发商在交楼时出示给业主的用以证明商品房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文件应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合同法》、《建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则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的细化。一旦完成竣工验收(楼盘如果竣工验收合格),根据这一规定开发商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建设部门备案,如果报送的文件齐全,开发商自然很快就会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因此来说,楼盘是否验收合格的标志取决于是否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综合上述意见,正是由于我国实行建筑工程竣工备案制度,所以,开发商在交楼时出示给业主的用以证明商品房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文件应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而不是其他。
三、有了竣工验收备案表,就该无条件收房? 业主:还有个问题,开发商一旦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是不是就说明一切问题都解决了,业主就必须收楼了?张旭锋律师:也不尽然。《竣工验收备案表》是证明房屋建筑符合法定交付使用条件的文件,但有了《竣工验收备案表》,并不意味着业主就必须无条件收楼了,不是说即使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也必须收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建设工程质量依法由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负责,国家对建设工程质量实行监督备案制度。可见,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责任主体是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等单位,而不是国家。房屋竣工验收获得备案,仅仅说明相关责任主体认定房屋质量合格的检验程序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但并不等于房屋质量就必然没有任何问题。所以,即使在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如业主在收楼时发现质量问题,仍然可以和开发商按照购房合同的相关约定进行处理。开发商所交房屋如存在直接影响购房人对房屋合理使用的质量问题的,业主有权拒绝收房。对于轻微的质量问题,可由双方按合同约定的瑕疵交付进行处理,并由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广东威戈律师事务所张旭锋补充:在合同中约定:“该商品房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验收合格”还可以要求开发商出具《竣工验收备案表》吗?回答 :你们完全可以凭此条件要求开发商出具《竣工验收备案表》的。理由如下:
1、《合同法》、《建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了: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这是法律法规,如果合同违反这些规定就属于无效的约定。
2、上述法律法规中的“经验收合格”该做什么样的理解?2003年8月15日,广东省建设厅针对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对如何理解“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的请示(穗国房字〔2003〕417号),颁布了《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商品房交付使用条件有关问题的复函》(粤建办房函〔2003〕63号)。该文件指出:“经咨询建设部有关部门,《广东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第八条第一款中的“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是指该商品房建设单位已经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根据上述意见,你们在合同中约定:“该商品房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验收合格”为交楼条件,这样的交楼条件显然是低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交楼条件的,属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因此这样的约定当属无效约定。
3、根据上述规定,广东的开发商在交楼的时候同样应该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业主有权要求查看,否则可以通过诉讼手段救济。依据就是你们在合同中约定:“该商品房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验收合格”是违法的,应该无效,交楼标准应该按照国家的(广东省的)标准,“商品房验收合格”,是指该商品房建设单位已经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开发商在交楼的时候应该出具《竣工验收备案表》,开发商无法出具的,应该作为不符合交楼条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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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小乖candy
对于目前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交易过程当中开发商或中介公司要求买房人先交定金再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做法导致的众多买房人定金不能退回的问题,引起众多已购房者的愤怒,也引发了准备购房者的担心与疑虑。那么对于购房定金问题,购房人是如何理解的,遇到购房定金问题又是如何做的,对购房定金问题法律又是如何规定的,购房定金什么情况下能退,什么情况下不能退,如果定金能退,那么用什么方式退?怎么样将不能退的定金退回?
一、定金能不能退。目前开发商在与买受人签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一般都通过认购、订购、预定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如果买受人不来与开发商签合同或双方对合同的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大多数开发商定金是不退的。这种定金或订金的约定,对买受人极为不利,使买受人在签约时处于受制于人的境地,买受人往往在定金不退的压力下,违心地接受开发商的不平等条款,自己的真实意思也不能体现在合同中,有失合同公平、公正的原则。好多购房人认为,购房定金与其它商品交易一样,就像平常买东西一样,交了定金就是这个东西给我留着,我准备要了,如果东西我不要了,定金就算我给你的赔偿,以此类推到房子上,认为一旦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无论什么原因房子最终没有买成,定金就一定不能返还了,有些人甚至自动放弃了取回定金,这其实是一种误解。其实定金是可以退的。那么在什么条件下定金可以退,什么条件下定金不能退?
二、定金的法律规定。到目前为止,涉及到定金的法律规定有下:《合同法》、《担保法》、《担保法司法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部门规章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对定金问题规定如下: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六部分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另外,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除了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之外,北京市房屋交易相关主管部门也做了一些的工作,比如在2005年3月15日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了《北京市商品房认购书》格式合同,要求开发商按此格式合同的内容执行。认购书的格式条款内容实际上是对《合同法》、《担保法》、《担保法司法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等具体法律法规的具体化。该认购协议书的第四条规定:认购人同意在支付定金之日起_____日内,与出卖人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本款约定的期限为协商签约的起始时限,而非终止时限)。第六条规定:认购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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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3berber1215
现在房价这么高,买套房也不是件容易的事,还有购买新房后逃不掉交房税,额外税费加上房款,让很多买房一族难以承受。交房税包括很多税费,各种税费加起来也不低。围绕交房税是什么,注意事项有哪些,以及包括了哪些费用等,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交房税的常识吧。购买新房需要缴纳房税,主要发生在办理交房手续的时候,交房税是需要缴纳齐全的。这里所说的房税,并不是房产税,它包括了契税、房屋买卖手续费、公共维修基金、印花税等。交房税有许多问题需要注意,以下是需注意的地方:
一.契税。
1.契税交纳时间。按照法律规定,契税应该在办理房产权证之时交纳,不过有多数的开发商和物业会要求在入住之前就交纳,根据法律法规,业主有权拒绝此时缴纳。
2.契税收取人。物业公司没有权利向业主收取契税,按照我国法律法规,唯有税务机关和税务机关所制指定的单位才有权征收。
二.交房费用。业主在收房时候按购房合同和补充协议的规定,交齐了应交纳的购房款项,开发商此时应将钥匙给予业主。若是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对《房屋使用、管理、维修公约》曾有过承诺,另外则应缴纳相应的物业管理费。
三.物业费。提醒广大业主在集体收房时及时沟通,以免被开发商等钻空子。据传,物业费审批部门会就物业费的价格来征求小区业主的意见,还会有电话录音,且这件事只有开发商这边知道。
四.取暖费由物业公司代收的取暖费,买房人无需在入住之前就交纳的,也有权利拒绝交纳在办理入住前的供暖费。以上内容就是我讲解的交房税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能够更加深入地了解,也希望我们好好一起学习,学习是永无止境的,我们必须有一颗勤奋好学上进的心,用知识来充实自己的生活,有好的知识大家也都应该好好分享出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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