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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区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内容谁知道?

浏览次数:1204|时间:2024-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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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1我8想說
顺德区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内容
委托方(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受委托方(物业管理企业,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
  证书编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甲方通过(□招投标,□协议选聘)方式将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服务。为保障本物业正常运行,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国家、省物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物业类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四至范围:_________
  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商场_________平方米,办公楼_________平方米,工业厂房_________平方米,停车场(库)_________平方米。其他:_________。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三。
第二条 委托管理服务期限:物业管理服务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不超过整个物业管理区域房屋交付使用后2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止。合同期未满,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与所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第三条 甲方在该物业接交2个月前提供一次性开办费_________万元,用于购买相关办公用品和设备,所形成的固定资产产权归该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委员会所有。所购买办公用品和设备的清单明细乙方在物业接交后2个月内交甲方备案。
  甲方在该物业接交2个月前一次性提供给乙方_________万元的前期物业管理接管费。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要派员进行物业管理提前介入,并负责包括但不限于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公共部位二级清理、接管验收、交房、人员招聘、人员培训等接管有关事宜。
  甲方(□需要,□不需要)乙方提供前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如需乙方提供前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的,前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合同另行签定。
第四条 乙方参与本物业的竣工验收,并在物业移交接管时,与甲方办理物业管理书面交接手续。
第五条 本物业交付使用后的质量责任,根据国家《建设工程管理质量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规定执行。设施设备保修期如下:电梯_________月,监控智能化设备_________月,消控设备_________月,电信设备_________月,道路_________月,绿化_________月,_________。保修时间确定及计算:由各项工程竣工及设备安装完毕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物业公司及有关专业部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对所完成的建筑、设备进行外观、调试和运行等方面的检查测试,并经签章之日起为保修的起始日期。
  本物业共有部分保修责任内,如存在质量问题,按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一)甲方负责返修;
    
(二)甲方委托乙方返修,由甲方支出全部费用;
    
(三)_________。
  本物业共有部分超过保修期的,由乙方组织养护和维修,依据养护及维修的范围,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在物业管理费或在专项维修资金中支出。
  在物业专有部分(包括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等)保修责任内,如存在质量问题,按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一)甲方负责返修;
    
(二)甲方委托乙方返修,由甲方支出全部费用;
    
(三)_________。
  本物业专有部分超过保修期的由业主自行承担,业主、物业使用人要求乙方提供服务的,乙方可以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六条 在物业交付使用后,乙方提供下列选定的物业管理服务事项(采取招投标的以中标文件为准),其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
    
(一)□包括但不限于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_________等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保修、大修、更新、改造等非日常维护除外);
    
(二)□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照明、锅炉、暖气线路、消防设施、安全设施、沟渠、池、井、_________等物业管理区域市政设施和房屋共用设备设施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保修、大修、更新、改造等非日常维护除外),供电线路、煤气线路、路灯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和清运等;
    
(四)□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五)□安全防范,维持公共秩序,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等;
    
(六)□交通和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七)□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
    
(八)□物业维修和养护费用的帐务管理;
    
(九)□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
  (十)□物业其他共同事务的管理服务;
    (十一)□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_________。
第七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采取招投标的以中标文件为准)见附件二。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附件二所约定的目标;对达标的理解有异议的,由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予以评定。评定费用由对达标的理解有错误的一方承担。申请评定时由双方各半支付,最终结算。
第八条 甲方在物业交付使用前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_____平方米,其它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由乙方无偿使用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有偿使用_________平方米,有偿使用部分,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的标准租用。
  由乙方无偿使用部分的物业服务费用不需要缴交。由乙方有偿使用部分的物业服务费用(□需要,□不需要)缴交。如需缴交,其收费标准为:_________。
  甲方所提供的管理用房需达到简装修标准。
第九条 在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物业服务费按月计收。乙方根据下述约定,按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业主与使用人对费用负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办公楼: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商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会所: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其他:_________。小高层、高层住宅另行收取电梯水泵运行费:_________元/月/平方米。上述收费标准由甲方在售房同时与购房者在《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约定,由乙方向业主收取。甲方未出售的空置房和出租房由甲方全额交纳。
  上述物业服务费中(□包括,□未包括)物业管理责任险。如物业服务费中未包括上述保险费用,除乙方未尽管理责任外,所造成的损害责任由甲方承担。物业服务费中包括上述保险费用的,而乙方未及时投保所造成的损害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本物业区域内停车库的停车位使用费归停车位的权利人所有。甲方未出售的停车库(□委托,□不委托)乙方出租。停车位的权利人应按_________元/月/个向乙方交纳停车位管理服务费,甲方未出售的且未出租的按_________元/月/个缴交。停车位管理服务费由甲方在销售车位过程中与购买车位者书面约定,由乙方向停车位的权利人收取。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露天车位的停车位使用服务费由乙方收取,收费标准在《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约定。《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未作决定的,按不高于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价格执行。
  本条第一款的停车位管理服务费和第二款的停车位使用服务费用于补贴本物业维护管理费用。
  乙方收取上述停车位使用(管理)服务费,对车辆及车内物品的保管责任,甲方与业主在售房时作的约定需征得乙方书面同意;乙方与业主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第十一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属甲方所有的下列配套设施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经营管理收费约定如下:
    
(一)健身房:_________
    
(二)棋牌室:_________
    
(三)乒乓球:_________
    
(四)网球场:_________
    
(五)篮球场:_________
    
(六)游泳池:_________
    
(七)其他:_________
  该部分物业服务费用(□需要,□不需要)缴交。如需缴交,其收费标准为:_________。
第十二条 甲方提供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经物业主管部门确认的属全体业主所有的经营性商业用房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的标准,□_________)出租经营,其收入(□用于补贴本物业维护管理费用,□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_________)。该部分物业服务费用(□需要,□不需要)缴交。如需缴交,其收费标准为:_________。
第十三条 乙方可以依照下述约定,在委托其物业经营的收入中提取费用,并专项用于管理该项物业的成本支出:
    
(一)乙方受托经营停车场(库)的,按下列标准提取管理成本:_________;
    
(二)乙方受托经营相关配套设施的,按下列标准提取管理成本:_________;
    
(三)乙方受托经营商业用房的,按下列标准提取管理成本:_________;
    
(四)_________。
第十四条 物业共用部分共用照明、水电、高层住宅电梯水泵运行费全部纳入物业服务成本,平均分摊。
第十五条 双方约定(□聘请,□不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双方约定审计的,进行年度例行审计时,聘请专业机构的费用,在物业服务费中立项开支。应甲方要求进行的非年度例行审计,聘请专业机构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另行开支。
  专业机构由(□双方协商选定,□甲方选定,□乙方选定)。
第十六条 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在成立业主委员会之前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七条 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负责达到国家有关部门验收标准要求;
    
(二)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在售房过程中与购房者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同时与购房者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要求购房者对《业主临时公约》予以书面承诺,并将其作为房屋销售合同的附件;物业竣工交付使用时,负责向购房者提供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
  
(三)在物业管理接管验收时,向乙方提供和移交下列物业资料:
      
(1)规划图、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产品合格证明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各专业部门验收材料;
      
(5)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产权归属清单(包括业主姓名、联系方式等);
      
(6)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四)授权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采取劝阻、制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
    
(五)审定乙方拟定的各项物业管理制度;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六)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七)负责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八)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九)及时缴纳未出售的空置房和出租房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十)不干涉乙方在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范围内的管理、经营业务;
    (十一)在整个物业区域房屋交付使用2年的期限内,配合行业主管部门街道、社区及业主筹建业主委员会;
    (十二)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十三)_________。
第十八条 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对项目设计和施工提供管理方面的整改和完善建议;
    
(二)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有岗位资格要求的人员履行本合同;
    
(三)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本物业项目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并负责监督;
    
(四)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自主开展各项物业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
    
(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的问题;
    
(六)建立、保存物业管理帐目,及时向业主公告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每_________个月公布一次物业服务费用收支账目;
    
(七)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八)本合同终止时,向甲方或业主委员会移交全部物业管理用房、物业档案资料和属甲方或业主委员会所有的其他资产,并办理交接手续;
    
(九)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物业的整体管理委托给第三方;
    (十)接受业主、使用人、甲方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等的监督,不断完善管理服务,每_________月向甲方报告本合同履行情况;
    (十一)与甲方一起在整个物业区域房屋交付使用2年的期限内,配合星夜主管部门、街道、社区及业主筹建业主委员会;
    (十二)法规政策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十三)_________。
第十九条 在管理过程中,因下列事由所致的损害,不论其为直接或间接,均构成对乙方的免责事由,乙方均不负赔偿之责:
    
(一)天灾、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由所致的损害;
    
(二)暴动、抢劫、破坏、爆炸、火灾、刑事犯罪等违法行为等事由所致的损害,但因乙方故意或过失所致者,不在此限;
    
(三)因本合同标的物本身固有瑕疵所致的损害;
    
(四)因甲方或第三者之故意、过失所致的损害;
    
(五)甲方或业主、物业使用人专有部分的火灾、盗窃等所致的损害;
    
(六)因乙方书面建议甲方改善共用部分(含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或改进管理措施,而甲方未采纳所致的损害;
    
(七)因20%以上业主延迟交付物业服务费用所致的损害;
    
(八)因甲方(包括业主委员会)或他方指挥调派乙方工作人员所致的损害;
    
(九)本合同标的物之共用部分(含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自然或人为的任何损坏。但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所致的,不在此限;
    (十)停车场内,车辆被窃、被破坏或车内财物被窃的损害;但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保管责任的,不在此限;
    (十一)除上述各款外,其它不可归责于乙方之事由的。
第二十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情况,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财产损失的,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 甲方在购房者购房时明确购房者除前期物业管理费、电梯水泵运行费外应缴纳的涉及物业管理的有关费用
 如乙方违反甲方与购房者的约定,擅自收费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甲方承诺双倍返还购房者擅自收费部分或超出标准的部分的款项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二条 包括但不限于30%以上业主延迟交付物业服务费用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导致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管理目标,责任由违约方承担,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同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导致不能完成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逾期未整改且严重违约的,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甲方可另行选聘物业公司。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期满,乙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业主委员会。
  本合同期满,业主委员会没有将续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见通知乙方,且没有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乙方继续管理的,视为合同自动延续。延续期限为本合同的期限。合同自动延续期间,业主委员会决定不委托乙方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业主委员会。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项下物业管理合同终止后,在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接管本物业项目之前,除甲方或业主委员会要求乙方提前撤离外,乙方应当应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提供3个月的过渡期物业管理服务,过渡期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和物业服务费标准不变,由乙方收取;3个月过渡期满后,必须按规定进行交接、撤离。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除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外,责任方须按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应向对方支付_________万元的违约金。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移交物业管理权,撤出本物业,协助甲方或业主委员会作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或业主委员会移交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专项维修资金及帐目等。乙方在合同终止后,不移交物业管理权,不撤出本物业或移交管理用房及有关档案资料等,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第二十八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第二十九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条 《江苏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db32/t538-XX》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页,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方式解决。
    
(一)提交(□苏州,□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由苏州市房产管理局解释。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213

2024-05-10奥利奥baby
你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花园商住小区委托给乙方实施前期物业管理,特制订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普通住宅小区 
座落位置: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如楼盖、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重结构部位、外墙面、走廊通道、设备用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五条 小区共用设施、设备,如上下管道、落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系统、配电系统、供水系统、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等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 第六条 市政公用设施及附属建筑物、构筑物,如道路、路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地面与地下停车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七条 公用楼顶、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如商业网点、文体娱乐场所、幼儿园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九条 楼道、道路、绿地、公共场所的卫生清洁,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行驶与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 维持小区公共秩序,包括24小时内的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配合、协助当地公安机关维护小区治安秩序。 
第十二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三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四条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 
2、其他相关费用。 
第十五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 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六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律、法规及业主公约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并提请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 法律、政策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八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3年,自2012年8月15日时起,至2015年8月15日时止(如到期前业主委员会成立并选聘其它物业公司管理小区物业,则委托管理期限至选聘的物业公司正式接管之日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九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维护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公约并将其作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 件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协助乙方制订年度管理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并进行审定。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每年进行一次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严重失误,经甲方监管人员调查确定,甲方视乙方所损失程度进行赔偿。乙方在管理过程中,如有违法、违规行为,甲方有权提请政府主管部门处理,并有权终止合同。 
4、甲方物业的绿化种植投入使用后,将由乙方全权接管小区的园林绿化护理工作。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并已办理验收手续。如存在质量问题,属保修期限内的,甲方应无条件负责返修、更换或改造,如委托乙方维修,需支付全部费用。 
6、甲方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工程图纸、档案、住户基本资料等,于物业交接的同时移交给乙方管理。 
7、甲方监督乙方依法或依照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8、小区标志牌(包括公共场所、办公场所的标志牌)和环保设施由甲方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制作。小区消防设施、器材由甲方配置完善后移交给乙方管理。 
9、甲方向乙方提供不小于12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管理用房,产权归全体业主共有。 
第二十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按本合同的约定,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法律、法规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规劝、警告、小区公示,严重者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监督。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至少每半年向全体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公共费用以及公共维修基金的收支帐目明细。 
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 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9、组织开展小区宣传教育、文娱活动,多做便民服务工作。 
10、本合同终止,且乙方未能重新获得本物业管理权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小区物业管理的全部工程图纸、档案、住户基本资料、公共费用使用明细等与业主及物业管理相关的所有资料。 
11、因乙方管理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做好善后工作。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二十一条 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实现物业目标管理,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具体要做到: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 
2、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定期检修、保养; 
3、公共环境:环卫设备齐全、垃圾日产日清、标准化保洁; 
4、绿化:花木养护良好、定期修剪、整齐美观、无损坏; 
5、交通秩序:道路畅通、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停放有序,及时处理堵塞现象; 
6、公共秩序维护:24小时值勤、巡逻、确保小区安全。 
7、急修:尽快组织相关人员到达现场,及时解决;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已交付使用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取。具体标准为多层住宅每月每平方米0.5元,小高层住宅每月每平方米0.65元,商业用房每月每平方米1元,其他物业每月每平方米0.5元(最终以物价局审批文件为准)。 
2、乙方按物价局审批文件进行收费,不得以任何理由变相收取额外费用(其他单位委托的代收费用除外),甲方有权进行监督。如因乙方私自收取额外费用的行为所引起的业主投诉和连带责任的,则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3、新入住业主的物业管理费应从甲方告知业主的收房日期计算。 
4、对于甲方未出售的空置房屋,乙方不收取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费用。 
5、小区公用设施水、电费用据实分摊,由乙方向业主收取。 
6、每月5日至18日由乙方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缴物业管理服务费、水电费、电梯维护费及其他相关费用。逾期交纳的,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交物业管理费用的千分之五扣罚滞纳金。 
第二十三条 乙方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时,由当事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乙方应接受业主委员会、甲方对上述收费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公共绿地、园林小品及市政配套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改造、更新,如已不在保修时间范围内,由乙方提出方案,征得甲方同意,并获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费用由乙方根据服务受惠范围向业主平均收取。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 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使乙方未能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六条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物业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七条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提高各项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 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合同。一方擅自提前终止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
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条 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管理目标,管理成绩优秀,并得到大多数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赞扬和支持,可续订合同。 
第三十一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详细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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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0我爱娟子
顺德区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内容
委托方(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受委托方(物业管理企业,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
  证书编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甲方通过(□招投标,□协议选聘)方式将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服务。为保障本物业正常运行,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国家、省物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物业类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四至范围:_________
  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商场_________平方米,办公楼_________平方米,工业厂房_________平方米,停车场(库)_________平方米。其他:_________。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三。
第二条 委托管理服务期限:物业管理服务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不超过整个物业管理区域房屋交付使用后2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止。合同期未满,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与所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第三条 甲方在该物业接交2个月前提供一次性开办费_________万元,用于购买相关办公用品和设备,所形成的固定资产产权归该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委员会所有。所购买办公用品和设备的清单明细乙方在物业接交后2个月内交甲方备案。
  甲方在该物业接交2个月前一次性提供给乙方_________万元的前期物业管理接管费。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要派员进行物业管理提前介入,并负责包括但不限于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公共部位二级清理、接管验收、交房、人员招聘、人员培训等接管有关事宜。
  甲方(□需要,□不需要)乙方提供前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如需乙方提供前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的,前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合同另行签定。
第四条 乙方参与本物业的竣工验收,并在物业移交接管时,与甲方办理物业管理书面交接手续。
第五条 本物业交付使用后的质量责任,根据国家《建设工程管理质量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规定执行。设施设备保修期如下:电梯_________月,监控智能化设备_________月,消控设备_________月,电信设备_________月,道路_________月,绿化_________月,_________。保修时间确定及计算:由各项工程竣工及设备安装完毕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物业公司及有关专业部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对所完成的建筑、设备进行外观、调试和运行等方面的检查测试,并经签章之日起为保修的起始日期。
  本物业共有部分保修责任内,如存在质量问题,按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一)甲方负责返修;
    
(二)甲方委托乙方返修,由甲方支出全部费用;
    
(三)_________。
  本物业共有部分超过保修期的,由乙方组织养护和维修,依据养护及维修的范围,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在物业管理费或在专项维修资金中支出。
  在物业专有部分(包括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等)保修责任内,如存在质量问题,按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一)甲方负责返修;
    
(二)甲方委托乙方返修,由甲方支出全部费用;
    
(三)_________。
  本物业专有部分超过保修期的由业主自行承担,业主、物业使用人要求乙方提供服务的,乙方可以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六条 在物业交付使用后,乙方提供下列选定的物业管理服务事项(采取招投标的以中标文件为准),其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
    
(一)□包括但不限于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_________等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保修、大修、更新、改造等非日常维护除外);
    
(二)□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照明、锅炉、暖气线路、消防设施、安全设施、沟渠、池、井、_________等物业管理区域市政设施和房屋共用设备设施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保修、大修、更新、改造等非日常维护除外),供电线路、煤气线路、路灯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和清运等;
    
(四)□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五)□安全防范,维持公共秩序,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等;
    
(六)□交通和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七)□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
    
(八)□物业维修和养护费用的帐务管理;
    
(九)□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
  (十)□物业其他共同事务的管理服务;
    (十一)□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_________。
第七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采取招投标的以中标文件为准)见附件二。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附件二所约定的目标;对达标的理解有异议的,由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予以评定。评定费用由对达标的理解有错误的一方承担。申请评定时由双方各半支付,最终结算。
第八条 甲方在物业交付使用前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_____平方米,其它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由乙方无偿使用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有偿使用_________平方米,有偿使用部分,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的标准租用。
  由乙方无偿使用部分的物业服务费用不需要缴交。由乙方有偿使用部分的物业服务费用(□需要,□不需要)缴交。如需缴交,其收费标准为:_________。
  甲方所提供的管理用房需达到简装修标准。
第九条 在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物业服务费按月计收。乙方根据下述约定,按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业主与使用人对费用负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办公楼: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商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会所: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其他:_________。小高层、高层住宅另行收取电梯水泵运行费:_________元/月/平方米。上述收费标准由甲方在售房同时与购房者在《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约定,由乙方向业主收取。甲方未出售的空置房和出租房由甲方全额交纳。
  上述物业服务费中(□包括,□未包括)物业管理责任险。如物业服务费中未包括上述保险费用,除乙方未尽管理责任外,所造成的损害责任由甲方承担。物业服务费中包括上述保险费用的,而乙方未及时投保所造成的损害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本物业区域内停车库的停车位使用费归停车位的权利人所有。甲方未出售的停车库(□委托,□不委托)乙方出租。停车位的权利人应按_________元/月/个向乙方交纳停车位管理服务费,甲方未出售的且未出租的按_________元/月/个缴交。停车位管理服务费由甲方在销售车位过程中与购买车位者书面约定,由乙方向停车位的权利人收取。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露天车位的停车位使用服务费由乙方收取,收费标准在《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约定。《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未作决定的,按不高于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价格执行。
  本条第一款的停车位管理服务费和第二款的停车位使用服务费用于补贴本物业维护管理费用。
  乙方收取上述停车位使用(管理)服务费,对车辆及车内物品的保管责任,甲方与业主在售房时作的约定需征得乙方书面同意;乙方与业主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第十一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属甲方所有的下列配套设施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经营管理收费约定如下:
    
(一)健身房:_________
    
(二)棋牌室:_________
    
(三)乒乓球:_________
    
(四)网球场:_________
    
(五)篮球场:_________
    
(六)游泳池:_________
    
(七)其他:_________
  该部分物业服务费用(□需要,□不需要)缴交。如需缴交,其收费标准为:_________。
第十二条 甲方提供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经物业主管部门确认的属全体业主所有的经营性商业用房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的标准,□_________)出租经营,其收入(□用于补贴本物业维护管理费用,□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_________)。该部分物业服务费用(□需要,□不需要)缴交。如需缴交,其收费标准为:_________。
第十三条 乙方可以依照下述约定,在委托其物业经营的收入中提取费用,并专项用于管理该项物业的成本支出:
    
(一)乙方受托经营停车场(库)的,按下列标准提取管理成本:_________;
    
(二)乙方受托经营相关配套设施的,按下列标准提取管理成本:_________;
    
(三)乙方受托经营商业用房的,按下列标准提取管理成本:_________;
    
(四)_________。
第十四条 物业共用部分共用照明、水电、高层住宅电梯水泵运行费全部纳入物业服务成本,平均分摊。
第十五条 双方约定(□聘请,□不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双方约定审计的,进行年度例行审计时,聘请专业机构的费用,在物业服务费中立项开支。应甲方要求进行的非年度例行审计,聘请专业机构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另行开支。
  专业机构由(□双方协商选定,□甲方选定,□乙方选定)。
第十六条 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在成立业主委员会之前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七条 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负责达到国家有关部门验收标准要求;
    
(二)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在售房过程中与购房者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同时与购房者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要求购房者对《业主临时公约》予以书面承诺,并将其作为房屋销售合同的附件;物业竣工交付使用时,负责向购房者提供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
  
(三)在物业管理接管验收时,向乙方提供和移交下列物业资料:
      
(1)规划图、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产品合格证明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各专业部门验收材料;
      
(5)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产权归属清单(包括业主姓名、联系方式等);
      
(6)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四)授权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采取劝阻、制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
    
(五)审定乙方拟定的各项物业管理制度;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六)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七)负责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八)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九)及时缴纳未出售的空置房和出租房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十)不干涉乙方在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范围内的管理、经营业务;
    (十一)在整个物业区域房屋交付使用2年的期限内,配合行业主管部门街道、社区及业主筹建业主委员会;
    (十二)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十三)_________。
第十八条 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对项目设计和施工提供管理方面的整改和完善建议;
    
(二)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有岗位资格要求的人员履行本合同;
    
(三)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本物业项目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并负责监督;
    
(四)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自主开展各项物业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
    
(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的问题;
    
(六)建立、保存物业管理帐目,及时向业主公告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每_________个月公布一次物业服务费用收支账目;
    
(七)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八)本合同终止时,向甲方或业主委员会移交全部物业管理用房、物业档案资料和属甲方或业主委员会所有的其他资产,并办理交接手续;
    
(九)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物业的整体管理委托给第三方;
    (十)接受业主、使用人、甲方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等的监督,不断完善管理服务,每_________月向甲方报告本合同履行情况;
    (十一)与甲方一起在整个物业区域房屋交付使用2年的期限内,配合星夜主管部门、街道、社区及业主筹建业主委员会;
    (十二)法规政策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十三)_________。
第十九条 在管理过程中,因下列事由所致的损害,不论其为直接或间接,均构成对乙方的免责事由,乙方均不负赔偿之责:
    
(一)天灾、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由所致的损害;
    
(二)暴动、抢劫、破坏、爆炸、火灾、刑事犯罪等违法行为等事由所致的损害,但因乙方故意或过失所致者,不在此限;
    
(三)因本合同标的物本身固有瑕疵所致的损害;
    
(四)因甲方或第三者之故意、过失所致的损害;
    
(五)甲方或业主、物业使用人专有部分的火灾、盗窃等所致的损害;
    
(六)因乙方书面建议甲方改善共用部分(含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或改进管理措施,而甲方未采纳所致的损害;
    
(七)因20%以上业主延迟交付物业服务费用所致的损害;
    
(八)因甲方(包括业主委员会)或他方指挥调派乙方工作人员所致的损害;
    
(九)本合同标的物之共用部分(含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自然或人为的任何损坏。但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所致的,不在此限;
    (十)停车场内,车辆被窃、被破坏或车内财物被窃的损害;但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保管责任的,不在此限;
    (十一)除上述各款外,其它不可归责于乙方之事由的。
第二十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情况,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财产损失的,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 甲方在购房者购房时明确购房者除前期物业管理费、电梯水泵运行费外应缴纳的涉及物业管理的有关费用
 如乙方违反甲方与购房者的约定,擅自收费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甲方承诺双倍返还购房者擅自收费部分或超出标准的部分的款项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二条 包括但不限于30%以上业主延迟交付物业服务费用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导致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管理目标,责任由违约方承担,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同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导致不能完成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逾期未整改且严重违约的,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甲方可另行选聘物业公司。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期满,乙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业主委员会。
  本合同期满,业主委员会没有将续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见通知乙方,且没有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乙方继续管理的,视为合同自动延续。延续期限为本合同的期限。合同自动延续期间,业主委员会决定不委托乙方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业主委员会。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项下物业管理合同终止后,在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接管本物业项目之前,除甲方或业主委员会要求乙方提前撤离外,乙方应当应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提供3个月的过渡期物业管理服务,过渡期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和物业服务费标准不变,由乙方收取;3个月过渡期满后,必须按规定进行交接、撤离。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除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外,责任方须按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应向对方支付_________万元的违约金。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移交物业管理权,撤出本物业,协助甲方或业主委员会作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或业主委员会移交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专项维修资金及帐目等。乙方在合同终止后,不移交物业管理权,不撤出本物业或移交管理用房及有关档案资料等,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第二十八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第二十九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条 《江苏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db32/t538-XX》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页,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方式解决。
    
(一)提交(□苏州,□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由苏州市房产管理局解释。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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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5shh小辣椒
顺德区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内容委托方(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受委托方(物业管理企业,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资质等级:_________证书编号: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甲方通过(□招投标,□协议选聘)方式将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服务。为保障本物业正常运行,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国家、省物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第一条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名称:_________物业类型:_________座落位置: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四至范围:_________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商场_________平方米,办公楼_________平方米,工业厂房_________平方米,停车场(库)_________平方米。其他:_________。物业构成见附件一,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三。第二条委托管理服务期限:物业管理服务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不超过整个物业管理区域房屋交付使用后2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止。合同期未满,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与所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第三条甲方在该物业接交2个月前提供一次性开办费_________万元,用于购买相关办公用品和设备,所形成的固定资产产权归该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委员会所有。所购买办公用品和设备的清单明细乙方在物业接交后2个月内交甲方备案。甲方在该物业接交2个月前一次性提供给乙方_________万元的前期物业管理接管费。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要派员进行物业管理提前介入,并负责包括但不限于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公共部位二级清理、接管验收、交房、人员招聘、人员培训等接管有关事宜。甲方(□需要,□不需要)乙方提供前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如需乙方提供前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的,前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合同另行签定。第四条乙方参与本物业的竣工验收,并在物业移交接管时,与甲方办理物业管理书面交接手续。第五条本物业交付使用后的质量责任,根据国家《建设工程管理质量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规定执行。设施设备保修期如下:电梯_________月,监控智能化设备_________月,消控设备_________月,电信设备_________月,道路_________月,绿化_________月,_________。保修时间确定及计算:由各项工程竣工及设备安装完毕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物业公司及有关专业部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对所完成的建筑、设备进行外观、调试和运行等方面的检查测试,并经签章之日起为保修的起始日期。本物业共有部分保修责任内,如存在质量问题,按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一)甲方负责返修;
(二)甲方委托乙方返修,由甲方支出全部费用;
(三)_________。本物业共有部分超过保修期的,由乙方组织养护和维修,依据养护及维修的范围,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在物业管理费或在专项维修资金中支出。在物业专有部分(包括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等)保修责任内,如存在质量问题,按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一)甲方负责返修;
(二)甲方委托乙方返修,由甲方支出全部费用;
(三)_________。本物业专有部分超过保修期的由业主自行承担,业主、物业使用人要求乙方提供服务的,乙方可以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第六条在物业交付使用后,乙方提供下列选定的物业管理服务事项(采取招投标的以中标文件为准),其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
(一)□包括但不限于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_________等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保修、大修、更新、改造等非日常维护除外);
(二)□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照明、锅炉、暖气线路、消防设施、安全设施、沟渠、池、井、_________等物业管理区域市政设施和房屋共用设备设施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保修、大修、更新、改造等非日常维护除外),供电线路、煤气线路、路灯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和清运等;
(四)□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五)□安全防范,维持公共秩序,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等;
(六)□交通和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七)□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
(八)□物业维修和养护费用的帐务管理;
(九)□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十)□物业其他共同事务的管理服务;(十一)□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_________。第七条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采取招投标的以中标文件为准)见附件二。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附件二所约定的目标;对达标的理解有异议的,由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予以评定。评定费用由对达标的理解有错误的一方承担。申请评定时由双方各半支付,最终结算。第八条甲方在物业交付使用前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_____平方米,其它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由乙方无偿使用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有偿使用_________平方米,有偿使用部分,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的标准租用。由乙方无偿使用部分的物业服务费用不需要缴交。由乙方有偿使用部分的物业服务费用(□需要,□不需要)缴交。如需缴交,其收费标准为:_________。甲方所提供的管理用房需达到简装修标准。第九条在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物业服务费按月计收。乙方根据下述约定,按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业主与使用人对费用负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办公楼: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商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会所: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其他:_________。小高层、高层住宅另行收取电梯水泵运行费:_________元/月/平方米。上述收费标准由甲方在售房同时与购房者在《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约定,由乙方向业主收取。甲方未出售的空置房和出租房由甲方全额交纳。上述物业服务费中(□包括,□未包括)物业管理责任险。如物业服务费中未包括上述保险费用,除乙方未尽管理责任外,所造成的损害责任由甲方承担。物业服务费中包括上述保险费用的,而乙方未及时投保所造成的损害责任由乙方承担。第十条本物业区域内停车库的停车位使用费归停车位的权利人所有。甲方未出售的停车库(□委托,□不委托)乙方出租。停车位的权利人应按_________元/月/个向乙方交纳停车位管理服务费,甲方未出售的且未出租的按_________元/月/个缴交。停车位管理服务费由甲方在销售车位过程中与购买车位者书面约定,由乙方向停车位的权利人收取。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露天车位的停车位使用服务费由乙方收取,收费标准在《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约定。《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未作决定的,按不高于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价格执行。本条第一款的停车位管理服务费和第二款的停车位使用服务费用于补贴本物业维护管理费用。乙方收取上述停车位使用(管理)服务费,对车辆及车内物品的保管责任,甲方与业主在售房时作的约定需征得乙方书面同意;乙方与业主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第十一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属甲方所有的下列配套设施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经营管理收费约定如下:
(一)健身房:_________
(二)棋牌室:_________
(三)乒乓球:_________
(四)网球场:_________
(五)篮球场:_________
(六)游泳池:_________
(七)其他:_________该部分物业服务费用(□需要,□不需要)缴交。如需缴交,其收费标准为:_________。第十二条甲方提供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经物业主管部门确认的属全体业主所有的经营性商业用房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的标准,□_________)出租经营,其收入(□用于补贴本物业维护管理费用,□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_________)。该部分物业服务费用(□需要,□不需要)缴交。如需缴交,其收费标准为:_________。第十三条乙方可以依照下述约定,在委托其物业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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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7微微王chichi
物业公司收取的物业管理费并不是印花税暂行条例中列举的应税行为,不交印花税。但是有的地方按“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缴纳万分之三的印花税,建议问问你们的税务专管员。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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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最後放縦
办公楼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总则
一、为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利益,规范物业管理的行为,达到业主的满意和要求,制定本合同。
二、本合同共分为:《总则》、《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书》、《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资金结算》、《监督管理与检查考核》和《附则》七个组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书甲方:辽宁电力第四工程公司乙方:辽阳四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辽宁电力第四工程公司办公大楼(电力大厦)及其附属和共用设施全权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管理的范围及事项
(一)、管理范围:甲方将位于文圣区青年大街九十九号及其区域范围内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物业类型:写字楼建筑占地:17666.49平方米建筑面积:13556平方米
(二)、管理事项: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包括:屋顶、梁、板、柱、墙体等承重结构,楼梯间、门厅、走廊、墙地面等。
2、区域内设备、设施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供水、供暖、供电、照明、消防及其他设备设施。
3、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沟渠、自行车棚、停车场等。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管理。
5、公共卫生的清洁、垃圾收集、清运。
6、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7、安全巡视、门岗值勤、安全监控、人员登记。
8、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二、委托管理期限:一年。即2001年3月10日始至2002年3月9日止。
三、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
(一)、甲方: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物业产权人、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年度计划、财政预决算。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执行情况。
5、向乙方提供商业用房和管理用房。
6、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图纸、档案、资料。
7、负责保证按规定、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
8、协助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0、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据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11、参与确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2、对违反合同规定的乙方和乙方人员,有权终止或要求调换人员。
13、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二)、乙方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制度,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各项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物业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和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需要制定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4、向业主和物业使用权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并负责监督。
5、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定期报告工作。
6、对物业的设施、设备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7、建立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管理区域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标准收取费用。
9、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有权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处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提请有关部门处理等措施。
10、管理期满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12、负责编制物业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四、物业管理服务费根据物业管理有关规定收取保洁费、保安费、绿化费、管理费、保养费及特约服务费等。总计:428626.83元。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参照相关标准,制定本合同物业服务费收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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