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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中,要求原址原面积回迁要求能够有法律支持吗?

浏览次数:2658|时间:2024-04-18

热门回答

2024-05-04冰河水心
已经取得了房产证的回迁房是可以贷款购买的。购买回迁房与购买商品房的手续是一样的:
1、凭拆迁证明和身份证签订购房合同并结算房款。
2、按合同规定交房款并取回发票。
3、凭拆迁证和购房合同等到房产交易中心大厅办理房产证手续。
4、视房屋面积大小减免部分或全部契税。
5、凭房产证和契证到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证手续。回迁房买卖注意事项回迁房,在二手市场上市的回迁房约占整个二手市场的10%。而这些回迁房总体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业主已经持有房产证;另一种是业主只持有回迁协议。作为第一种情况,即业主已经取得该商品小区的《房产证》。这些回迁房是完全可以做二手买卖或租赁交易的,因为在二手交易的过程中,《房产证》是房管局认可,并受其监督的。因此有《房产证》的回迁房都是可以正常在交易所过户转名,这对购买者来说是十分有保障的,不必有其他的担心。然而另一种情况,即业主手中只有发展商的回迁协议的,这就需要购房者多一个心眼才行。这些房子的业主手中只有发展商的回迁协议的,在做二手交易时是不能在房地产交易所做公证过户和改名的。因为该回迁协议只是业主与发展商之间的私人商业协议,此协议并没有得到房管局的认可。因此双方进行交易时,只能是在公证处做公证交易,待《房产证》出来后才能做真正的过户交易。许多回迁房的业主都要求必须收取一定金额的订金,甚至先收80%~90%的楼款,作为客人购买该套房子的保证,余数则在真正过户交易后再付清,而由于业主也不能保证什么时候一定能够真正过户,这对购买者来说具有一定的交易风险。部分的回迁房存在尚未有《房产证》的问题,或者当取得真正的《房产证》时,可能在面积上与当初的协议面积有差异而导致要补钱,这种种的因素,都导致在同一楼盘中的回迁房要比商品房便宜。因此,当你需要购买回迁房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该套房屋的产权问题以及相关细节,并尽量去一些有信誉的大型中介公司咨询,尽可能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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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yinyuyinyusuzezz
回迁房在办理了房屋产权证书后可进行买卖,购买未取得产权证书的回迁房则可能面临极大的风险,回迁手续更名并不能取代房屋产权证书。在这里须注意的事项包括要求卖方提供回迁协议及其身份证明,并对回迁房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同时要注意确定该房屋之上是否有共有人,是否设定抵押权。另外须查明该房是属于危改回迁,还是属于商品房回迁。如果该回迁房所占用土地是划拨用地,在办理回迁房的产权过户手续时,将由买受人补交土地出让金。在和卖房签定合同的时候可以订立附期限的合同,以产权过户为合同生效条件及付款条件,也可以与卖方协商将购房款办理提存公证,在该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办理过户手续后,由公证处向出卖方支付房屋价款,最后,要买方要注意让买方将户口迁走,否则,买方的户口迁不进来。相关法律知识:定义“拆”,是指将土地上原有的建筑物或其他必须拆除物拆除;“迁”,是指对原土地使用者的暂时或永久迁移。房屋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拆迁补偿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拆迁协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它适用《民法通则》和《合同法》。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具有下列特征:
(1)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房屋拆迁双方的法律行为。
(2)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
(3)协议必须是房屋拆迁双方的合法行为。
(4)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5)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一种双务有偿协议,协议的当事人依据协议享有一定的权利,同时又要承担相应的义务。
(6)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主要内容有: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拆迁冻结拆迁冻结就是已经决定要拆,但是拆迁之前需要对拆迁区域内的房产进行评估以便对业主给出相应的补偿或者安置方案,在这个期限之内所谓的冻结就是在冻结期内禁止房产持有人变更房产的面积以及归属,禁止人口潜入该房产所在户口,拆迁冻结的期限不等,也许因为安置资金不到位会冻结一到两年,拆是一定要拆的,剩下的就是时间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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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8钉子生锈了
已经取得了房产证的回迁房是可以贷款购买的。购买回迁房与购买商品房的手续是一样的:
1、凭拆迁证明和身份证签订购房合同并结算房款。
2、按合同规定交房款并取回发票。
3、凭拆迁证和购房合同等到房产交易中心大厅办理房产证手续。
4、视房屋面积大小减免部分或全部契税。
5、凭房产证和契证到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证手续。回迁房买卖注意事项回迁房,在二手市场上市的回迁房约占整个二手市场的10%。而这些回迁房总体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业主已经持有房产证;另一种是业主只持有回迁协议。作为第一种情况,即业主已经取得该商品小区的《房产证》。这些回迁房是完全可以做二手买卖或租赁交易的,因为在二手交易的过程中,《房产证》是房管局认可,并受其监督的。因此有《房产证》的回迁房都是可以正常在交易所过户转名,这对购买者来说是十分有保障的,不必有其他的担心。然而另一种情况,即业主手中只有发展商的回迁协议的,这就需要购房者多一个心眼才行。这些房子的业主手中只有发展商的回迁协议的,在做二手交易时是不能在房地产交易所做公证过户和改名的。因为该回迁协议只是业主与发展商之间的私人商业协议,此协议并没有得到房管局的认可。因此双方进行交易时,只能是在公证处做公证交易,待《房产证》出来后才能做真正的过户交易。许多回迁房的业主都要求必须收取一定金额的订金,甚至先收80%~90%的楼款,作为客人购买该套房子的保证,余数则在真正过户交易后再付清,而由于业主也不能保证什么时候一定能够真正过户,这对购买者来说具有一定的交易风险。部分的回迁房存在尚未有《房产证》的问题,或者当取得真正的《房产证》时,可能在面积上与当初的协议面积有差异而导致要补钱,这种种的因素,都导致在同一楼盘中的回迁房要比商品房便宜。因此,当你需要购买回迁房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该套房屋的产权问题以及相关细节,并尽量去一些有信誉的大型中介公司咨询,尽可能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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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小乐乐9
摘要:联机备案制度存在哪些漏洞?哈尔滨市将于2005年5月15日起实施商品房屋买卖合同网上联机备案管理制度。公告中还提出,凡在哈尔滨市市区范围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的面向社会销售的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均要按规定进行商品房屋买卖合同网上联机备案。哈尔滨:住房局放权商品房联机备案制现漏洞哈尔滨锅炉厂下岗工人曲日宣与开发商因房屋回迁纠纷在法院打了7年官司,2013年9月,老曲终于等到了令他欣慰的判决。但令人想不到的是,开发商在判决下达之前就将查封中的房产通过变更网上联机备案的方式“转卖”于他人,以此对抗法院执行。那么开发企业究竟有没有权利擅改联机备案登记?联机备案制度存在哪些漏洞?《法制日报》记者随即展开调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早在2005年5月15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商品房买卖合同联机备案制度”,制度设立的初衷是为了监管“一房多卖”等开发企业不诚信问题。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自2011年起,哈尔滨住房局将联机备案合同登记的权利下放,限定开发企业可以两次撤销合同,重新签订,这一做法给逃避房产交易税费留下可乘之机。更改联机备案让执行陷入僵局上世纪90年代末便从哈尔滨炉具厂下岗的职工曲日宣,带着与自己同命相连的同事们一起再就业,在南岗区和兴路上用本厂的两间车库干起修配厂,随着生意的日益红火,炉具厂干脆把车库卖给曲日宣等下岗职工顶债。2006年8月,哈尔滨九发房地产开发公司要对原锅炉厂位置开发建设住宅小区,并通过多次与曲日宣协商沟通后,双方签订“原址回迁安置协议”。岂料好景不长,2007年曲日宣听说九发公司将准备回迁给他的360平方米房产卖给了中国移动黑龙江分公司,随后曲日宣将九发公司告上法庭。双方在民事审理阶段,因为九发公司多次举报“曲日宣不是下岗工人,而是锅炉厂厂长,占用厂房属于侵占”、“曲日宣捏造虚假拆迁房屋面积,存在诈骗”等问题,致检察、公安穷尽手段进行侦查,案件经过了曲折而又漫长的7年,2013年9月,曲日宣总算是拿到了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终审胜诉判决。2013年11月,当执行法官带着曲日宣到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执行判决时,发现九发公司已经将双方争议的房产(文苑小区1-2层建筑面积360平米)两次转卖,市住房局的联机备案登记上已经明确标注着陌生的案外人的名字。令曲日宣和执行法官更为惊讶的是,他们到达争议房产的现场后发现,案外人正在对房屋进行装修,准备开火锅店。住房局称对预售无监管职责负责执行该案的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李启明向记者介绍,南岗法院执行局介入执行工作之后,执行法官于2013年11月6日至13日之间多次前往住房局查询预查封的房产状态,但工作人员均以需要向领导请示为由未正式回复执行法官。直至2013年11月14日,住房局给予南岗法院书函答复,表示曲日宣所申请保全房产始终处于预查封状态,始终未办理产权登记。对于联机备案登记为何变更他人的问题,房产住宅局给法院的答复是,“对于商品房的预(销)售监管不是我单位职能,2010年1月,九发公司要求用其他六套房产替换查封房产,我单位也没有同意”。房产住房局的“联机备案登记”究竟是个什么概念,住房局真的对商品房预售没有监管职能吗?记者调查发现,2005年4月29日,住房局通过政府网站发布公告:为切实加强全市商品房屋销售管理,增强交易信息的透明度,倡导诚信经营,维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建设部统一要求和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大中城市试行商品房买卖合同联机备案的通知》精神,哈尔滨市将于2005年5月15日起实施商品房屋买卖合同网上联机备案管理制度。公告中还提出,凡在哈尔滨市市区范围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的面向社会销售的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均要按规定进行商品房屋买卖合同网上联机备案。对于各建设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商品房屋买卖合同联机备案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预(销)售审批、不准办理房屋权属登记,同时,对于所建项目的开发企业省建设厅将不予进行企业资质年检。权力下放存逃税等漏洞公告中的内容显然与住房局自称对商品房预(销)售没有监管职能是自相矛盾的。为了更进一步了解住房局究竟对商品房预售有无监管职责,1月21日,《法制日报》记者再次来到市住房局信息中心。该中心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住房局只对商品房预售、买卖行为进行监管,开发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订立、开具发票、税费缴纳等问题都不属于住房局的管理范围。一位女工作人员详细向记者描述了“联机备案”:在一个商品楼盘获得预售许可之后,住房局信息中心会为其量身定制一个配套的网络联机平台,开发公司在每预(销)售一处房源,并与客户签订一份合同之后,会将合同上传到联机备案平台,联机备案登记信息随时在网络上查询,这也是住房局监管开发企业诚信经营的手段之一。2011年起,为了方便开发企业,住房局将部分权利下放,允许开发企业可以自行在联机备案平台上撤销合同,每套房源仅限两次。“这样的权利下放不是等于开发企业有了假借合同撤销为由实际操作更名过户,并可以逃避商品房交易的相关税费吗?”“那没办法,我们管得太严开发企业也不干,我们要求他们是不许用这种手段操作房产过户的,如果开发商假借客户贷款办理困难等理由擅自注销进行房产更名过户,老百姓发现后可以向税务部门举报,没人举报就说明没事。”面对记者的质疑该科室工作人员不以为然。这种权力下放有什么依据吗?工作人员坦言,没有,上级就是这么要求的。这个假象却让曲日宣的执行案件陷入窘境。目前,南岗区法院已将九发公司涉嫌转卖查封房产的不法行为移交公安机关查处;另一方面对案外人火锅店老板提出的执行异议进行审查。哈尔滨市住房局的“放权”使一个初衷良好的制度成了一些人用来对抗法律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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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淘气别闹
你好,回迁房交房流程为:
(一)回迁房,专指建立在国有出让土地上,为私有房屋被拆迁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安置的,现在尚未取得但将来一定能够取得个人房屋权属证书的房屋。也就是说,建立在集体土地或者国有划拨上的旧村(居)改造房屋不是本文讨论的范围。
(二)未取得房产证回迁房能否买卖,买卖双方签订的回迁房买卖协议能否有效?只要是出卖人有《拆迁协议》和《回迁证》,即取得对房屋的准所有权,有权对其所安置的房屋进行处分。因此,只要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不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在取得《房地产证》之前,可以转让房屋,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有效。对于回迁房买卖合同,还需要尤其注意以下几点,并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
(一)一定要约定房产过户和交房的时间签订回迁房买卖协议时,出卖人并没有取得房产证,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因此,一定要约定房产过户的时间,实践中虽然不能保证何时取得房产证,但要写明自取得房产证多少之日起办理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手续。签订回迁房买卖协议时,要确定具体的交房时间,若在签订合同时就是现房,则可以约定缴纳首付之日即为交房时间。
(二)严防“一房多卖”的发生回迁房买卖无法办理预告登记,这就为出卖人“一房数卖”留下漏洞可钻,一旦房价高涨,违约成本过低,出卖人极有可能将房屋出售给他人。在房屋买卖合同都有效的情况下,办理了交付或者登记手续,才能产生物权变动的法律效果。出卖人将商品房数次出卖所签订的合同,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均应当是有效的合同。购房人一定要注意这一点。
(三)买方不要一次性付全款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存诸多风险,违约责任的规制显得非常重要。但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需要缴纳法院诉讼费用、律师费,还需花费时间等成本。如果买房留有尾款,而卖方认为违约所得小于尾款时,买方的违约机会将会大大降低。当然,具体如何将为款留下,且能顺利地完成买卖协议的签订,需要房产经纪人或者买方较高的谈判技巧。
(四)要求卖方的配偶签名实践中,回迁房一般属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该房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处分应当得到另一方的同意,否则可能产生两类法律后果:其一,若房价上涨,而配偶借口不同意出卖房屋,则有可能产生无效的法律后果;其二,若在过户之前,卖方夫妻离婚,则涉及到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以上两种情况,只要卖方配偶签名,并辅之以必要的条款,则基本上能够预防。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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