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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他项权利是指什么谁知道?

浏览次数:392|时间:2024-05-14

热门回答

2024-05-08注册不太麻烦
是指由房屋的所有权衍生出来的对房屋的处分权利:
分别为典权、租赁权、抵押权、继承权等权利。
所谓典权:是指房屋所有权拥有者将其房屋典当给他人以获得利益的权利。
房屋典当是指承典人用价款从房屋所有人手中取得使用房屋的权利的行为。承典人与出典人(房屋所有人)要订典契,约定回赎期限(即存续期),一般期限是3 年到10年不等。到期由出典人还清典价,赎回房屋。典价无利息,房屋无租金。
抵押权:是在不转移房屋所有权的前提下,将标的物的权利置于他人控制之下,为担保的一种方式。抵押人仍享有标的物使用与收益的权利,但无权处置。抵押权人也不可以随意处置抵押物。当合同到期时,抵押人未能达到合同约定,抵押权人可以将抵押物拍卖,并优先获得补偿。
租赁权: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有将其房屋租赁给他人的权利。房屋租赁,是指房屋的所有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承租人取得房屋使用权后,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随便处置所承租的房屋,除非租赁合同另有规定,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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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7datang1201
房地产他项权利证明书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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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3毒师999999
代替房产证押到银行,如贷款人长期不还款,银行有权拍卖此房,拍卖时他项权证权利大于房产证。他项权利是你把房屋抵押在银行,如果你长时间不还款,银行可以拿房子来拍卖,这时他项权权利比房产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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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小老头and小胖子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房地产权属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武汉市房产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房地产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第三条本市实行房屋所有权及其占用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的房地产权属登记发证原则。本市房地产权属登记,是指由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对房屋所有权及其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抵押权、典权等房地产他项权利进行的登记并对登记的房地产依法进行审查和确认权属,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的行为。第四条房地产权利的取得、转移、变更、他项权利的设定或者来头失必须由权利人申请房地产权属登记,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第五条本市房地产权属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和《期房抵押证明》。前款规定的房地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行使房地产权利的合法凭证,其权利的行使受国家的法律保护。第六条武汉市房地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房地局)是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地产权属登记主管机关,负责对全市房地产权属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指导、监督和检查。市房地局是本市经国家注册批准的房地产权属登记发证机关。市房地产登记发证中心、各区房地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产管理局和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房地产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登记部门)受市房地局的委托,具体承担办理规定范围内的房地产权属登记发证工作。黄陂县、新洲县房地产管理局具体负责该辖区内的房地产权属登记发证工作。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七条房地产权属登记分为总登记、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和注销登记。总登记由市房地局根据本市房地产权属管理工作的需要,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在一定期限内组织对全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权属进行清理,全面实登记的管理。第八条房地产权属登记必须依下列程序进行:
(一)受理登记申请
(二)权属审核
(三)登记部门认为有必要进行的公告
(四)核准登记、颁发房地产权属证书第九条房地产权属登记的申请人必须是房地产的权利人。权利人是法人的,由其法宝代表人申请;房地产是共有的,由共有人共同申请;以房地产设定他项权利的,必须由权利人和他项权利人共同申请。申请人可以委托人理人办理申请登记,但必须向登记部门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境外申请人的委托书还必须按规定办理公证或者认证手续。第十条房地产权属登记应当按照权属单元以房屋门牌号、幢套(间)以逐步形成具体权属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第十一条房地产权属登记,申请人必须填写并提交《武汉市房地产权属登记申请表》,同时还应当向登记部门交验下列有效证件。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房地产权属来源泉证明或者权利证书
(三)房地产转移、变更、他项权利设定的或者来头失的有关协议书、合同书、批准文件或者证明;
(四)缴纳房地产税费的证明。第十二条登记部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受理的登记申请,按《武汉市房地产权属登记审批表》中规定的要求进行审查,根据权利人举证条件分别作出准予登记、暂缓登记、不予登记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发出《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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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9飞火+流萤
是指由房屋的所有权衍生出来的对房屋的处分权利:
分别为典权、租赁权、抵押权、继承权等权利。
所谓典权:是指房屋所有权拥有者将其房屋典当给他人以获得利益的权利。
房屋典当是指承典人用价款从房屋所有人手中取得使用房屋的权利的行为。承典人与出典人(房屋所有人)要订典契,约定回赎期限(即存续期),一般期限是3 年到10年不等。到期由出典人还清典价,赎回房屋。典价无利息,房屋无租金。
抵押权:是在不转移房屋所有权的前提下,将标的物的权利置于他人控制之下,为担保的一种方式。抵押人仍享有标的物使用与收益的权利,但无权处置。抵押权人也不可以随意处置抵押物。当合同到期时,抵押人未能达到合同约定,抵押权人可以将抵押物拍卖,并优先获得补偿。
租赁权: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有将其房屋租赁给他人的权利。房屋租赁,是指房屋的所有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承租人取得房屋使用权后,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随便处置所承租的房屋,除非租赁合同另有规定,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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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4nixiaoyanzz
你好!《房地产权证》是指在房屋竣工验收之后交付购房者之前,由房地产开发商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初始登记,对符合规定的申请。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登记申请起30天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颁发房地产权证,即大产证。对新建商品房,法律规定可由合同一方申请小产证。小产证即将房地产开发商取得大产证的房地产分割以后,由购房者取得的房地产权证。另外关于这方面常用问答我转载于下:
1、什么是房地产答:房地产是房产和地产的总称,指土地及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
2、什么是房地产权答:指权利人对土地的使用权和土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的所有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他项权,如抵押权等。
3、《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是何时实施的答:该办法于1997年10月24日经建设部第六次部常务会议通过,10月27日以建设部57号令签发。自1998年8月1日起施行。2001年8月15日根据《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99号2001年8月15日发布施行。
4、为什么要进行房地产权登记答:房地产权登记是房地产产权管理的主要行政手段,是政府为健全法制,加强房地产管理,依法确认房地产权利的法定手续。房地产权登记有三个方面的作用:⑴产权确认,即确认房地产的权属状态;⑵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⑶加强房地产管理,即通过房地产权登记对房地产交易状况进行管理和监督。
5、房地产权登记有何法律效力答:依法登记的房地产权利受法律保护。房地产权利经登记后,产权即得到法律上的承认。产权人可以依法对其房地产行使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权利,任何其他人无权干涉或妨碍,否则产权人可依法请求法律上的保护。
6、我市市区房地产登记发证工作由哪个部门负责答:潮州市市区城市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工作具体由潮州市房地产管理局产权管理科及潮州市房地产交易所负责。
7、《房地产权证》有什么作用答:《房地产权证》是权利人合法拥有该房地产,并依法对其进行管理、经营、使用和处分的凭证。
8、为什么要换证答:为统一《房地产权证》的发放,加强房地产权属管理,过去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都要更换成新的《房地产权证》,原有的《房屋所有权证》在更换前继续有效。
9、新的《房地产权证》有什么特点答:新的《房地产权证》分别设置土地、房屋两个栏目,对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分别进行登记,以确认权利人的上述两项权利。
10、《房地产权证》记载哪些内容答:《房地产权证》记载的内容包括权利人状况,土地及房屋情况等。具体有:权利人、权利人性质、权属来源、取得时间、变化情况和房地产的面积、结构、用途、价值、层次、座落、坐标等内容。《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证件,由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机关核发,其他任何部门和单位均无权制作或发放,所发放的权证一律无效。建设部在《关于加强〈房屋所有权证〉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中也规定房屋所有权人必须依法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申请登记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凭证管理房产;凭证出售、出租房屋;凭证申请房屋翻、改、扩建;凭证申请办理房屋继承、析产、分割、赠与、交换、调拨等产权转移手续;凭证办理抵押手续;凭证办理拆迁、安置、补偿手续。管理部门在办理有关手续时凡涉及到房屋所有权证的归属,也均应以《房屋所有权证》作为确认证件,不得以其他证件替代。希望我能帮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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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2菲歐娜小盆友
是指由房屋的所有权衍生出来的典权、租赁权、抵押权、继承权等权利。所谓典权:是指房屋所有权拥有者将其房屋典当给他人以获得利益的权利。
房屋典当是指承典人用价款从房屋所有人手中取得使用房屋的权利的行为。承典人与出典人(房屋所有人)要订典契,约定回赎期限(即存续期),一般期限是3 年到10年不等。到期由出典人还清典价,赎回房屋。典价无利息,房屋无租金。
抵押权:是在不转移房屋所有权的前提下,将标的物的权利置于他人控制之下,为担保的一种方式。抵押人仍享有标的物使用与收益的权利,但无权处置。抵押权人也不可以随意处置抵押物。当合同到期时,抵押人未能达到合同约定,抵押权人可以将抵押物拍卖,并优先获得补偿。
租赁权: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有将其房屋租赁给他人的权利。房屋租赁,是指房屋的所有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承租人取得房屋使用权后,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随便处置所承租的房屋,除非租赁合同另有规定,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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