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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于商住房出租有什么规定吗有哪位了解?

浏览次数:1414|时间:2024-05-07

热门回答

2024-05-09liuwenwenlesley
(1)公有房屋租赁,出租人必须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城市人民政府规定 的其他证明文件,承租人必须持有房屋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房证明和身份证明、(法人单位介绍信)。私有房屋出租人必须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承 租人必须持有身份证明。
(2)机关、团体、部队和企事业单位不得租用或变相租用城市私有房屋。如因特殊需要必须租用时,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3)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死亡、租赁房屋的共同居住人要求继承原租赁关系的,出租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4)共有房屋出租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有人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限内,房屋所有人权人转让房屋所有权,原租赁协议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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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8烧卖吃饱了
以下是2016北京商住两用二手房首付比例的查询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商住房的产权人应该在每年4月份前向房屋所在地地税部门申报缴纳房产税,房产税实行的是比例税率,以房产原值(评估值)为计税依据,税率为1.2%,房产税年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30%)×1.2%或税务机关评估值×1.2%。
2、房产税自1986年10月1日开始征收。对商业和写字楼以房产原值减除30%后的余值为税基,1.2%的税率,对住宅类免征。商住两用本质上是商业,所以有征税依据。商住两用房出租时需要缴纳的税费:营业税:租金收入X5%城建税:营业税额X7%教育费附加:营业税额X3%堤围费:租金X0.18%房产税:租金X12%印花税:每份合同需按租赁金额的0.05%贴花个人所得税:(租金-税费-维修费800-法定扣除额800)X20%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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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5lovejing0326
商住两用房可以落户吗,商住两用房缺点有哪些随着城市的发展,商业区的扩大,商住两用房的数量也在不断的增加,商住两用房的问题也受到了日益增多的关注。开头提及的两个问题就是比较常见的,接下来小编就为大家解答这两个问题,一起来看商住两用房可以落户吗,商住两用房缺点有哪些的详细解答吧。“商住两用“一般是土地用途的概念,即某地块既可以进行商业房屋开发,也可以进行住宅开发。但是建设工程完成后具体到房屋的用途,要么属于商业房屋,要么属于住宅,并不存在商住两用房的法律概念。如果开发商说楼房是“商住两用“的,则很可能是:同一幢楼部分是商业的(比较多的是裙房和下面的楼层),部分是住宅的。房产证的用途写着商品住宅,就是住宅房;未写明商品住宅的也有可能是酒店式公寓、单身公寓等商务办公房。商务办公房与住宅还是有很大区别的。商住两用房可以落户吗答案是可以的,希望大家能满意。商住两用房缺点
1、使用年限大家都知道,普通住宅的住宅用地使用年限为70年,而商住两用房用地的使用年限是50年。另外,当普通住宅的使用年限到期后可以自动续签,而商住两用房到期后的续签问题尚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就是说,在续签问题上商住两用房存在一定的政策风险。
2、户口问题如果你买的是普通住宅,当然可以将户口迁入,这一点对于很多有特殊需要(如购买学区房解决子女的上学问题)的人群非常重要。但商住两用房虽然可以注册办公,却不可以迁入户口。
3、配套完善度不是说商住两用项目的配套都不完善,但在实际的对比中,纯居住小区的配套完善度的确优于商住两用项目。这一点尤其容易体现在小区内绿地建设、休闲娱乐中心、会所和幼儿园等基础配套上面。
4、生活成本很多商住两用房的水电费用是按照商业用水、用电的标准结算的。虽然每个区域在具体费用上会有一些差异,但都要比纯住小区的收费高出不少,这无疑大大提高了我们的生活成本。
5、安全性纯住小区内基本上都是在此居住的业主,而且相对稳定。商住两用项目则不然,出租、转租很频繁,迁入迁出、来往办事的人员多且复杂,这不但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小区内部的安全隐患,也会对环境卫生的保持带来不小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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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2卫浴小哥
(1)公有房屋租赁,出租人必须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城市人民政府规定 的其他证明文件,承租人必须持有房屋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房证明和身份证明、(法人单位介绍信)。私有房屋出租人必须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承 租人必须持有身份证明。
(2)机关、团体、部队和企事业单位不得租用或变相租用城市私有房屋。如因特殊需要必须租用时,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3)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死亡、租赁房屋的共同居住人要求继承原租赁关系的,出租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4)共有房屋出租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有人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限内,房屋所有人权人转让房屋所有权,原租赁协议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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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6虾子王0001
商业用房必须向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租赁许可手续后房能出租,且租赁合同应向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作为出租方还需交纳营业税等相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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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0超级尺蠖爱和平
1.德国保障性住房制度的主要形式:为满足中低家庭的住房问题,德国建造了很多“社会福利住房”。为了保证保障性住房的供应量,德国提出了一下几种形式。
(1)政府投资直接建造公共住房出租德国联邦法律规定,因家庭经济收入较低,或某一民族、某一宗教信仰,或者家庭孩子太多等原因导致居住困难的家庭,政府有责任向他们提供公共租用住宅。
(2)建立补贴制度对于城市低收入家庭进行房屋补贴,根据其人口数量,收入水平,政府给予适当的补贴以便保障每个家庭都有足够支付能力满足其住房需要。
2.德国保障性住房制度的特点首先在德国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当中政府是一个突出的角色,它起到主要的引导作用,其次是严格立法制度,为了规范保障性住房制度的运作,德国联邦住宅法对保障性住房的供应对象、租金以及住房保障面积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申请租住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收入必须在国家规定的最低收入线以下,没有其他住宅产权,在所在居住地定居一年以上,符合以上规定家庭可以参与排号,等待住房。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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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1石小鱼苗
【找法网 租房指南】
(1)公有房屋租赁,出租人必须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城市人民政府规定 的其他证明文件,承租人必须持有房屋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房证明和身份证明、(法人单位介绍信)。私有房屋出租人必须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承 租人必须持有身份证明。
(2)机关、团体、部队和企事业单位不得租用或变相租用城市私有房屋。如因特殊需要必须租用时,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3)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死亡、租赁房屋的共同居住人要求继承原租赁关系的,出租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4)共有房屋出租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有人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限内,房屋所有人权人转让房屋所有权,原租赁协议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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