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装修知道 > 房产知识 > 经适保障房 > 深圳限购房政策,自建房和农民房属于政策限制之内吗有什么概念?

深圳限购房政策,自建房和农民房属于政策限制之内吗有什么概念?

浏览次数:233|时间:2024-05-09

热门回答

2024-05-12兴业腾达装饰
小产权房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民间对在集体土地上所建房屋的俗称。狭义的小产权房仅指经批准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合法村民住宅,深圳小产权房还包括城中村、农民房、集资房、甚至违建房等。 认识小产权房 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小产权房主要分三类: 第一类:占用集体用地或耕地违法建设,将农民集体用地使用权流转,用于商品住宅开发的违法建筑。 第二类:在政府划拨或出让的土地上,不按规划功能开发或使用,并将限制销售的房屋直接在市场上销售,具有产权纠纷隐患的不完全产权房。 第三类:在军队享有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商品房的开发,之后卖给军人以外的地方居民,俗称“军产房”。 从价格看,乡产权房要比普通商品房便宜,价格只有同样位置商品房价格的40%~60%;从住房形态看,一样是普通住宅; 从建设手续看,属于旧村改造或者新村建设,没有市区规划、建委管理部门的批复管理,施工过程也没有监督检验。

272

2024-05-03开心准新娘
小产权房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民间对在集体土地上所建房屋的俗称。狭义的小产权房仅指经批准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合法村民住宅,深圳小产权房还包括城中村、农民房、集资房、甚至违建房等。 认识小产权房 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小产权房主要分三类: 第一类:占用集体用地或耕地违法建设,将农民集体用地使用权流转,用于商品住宅开发的违法建筑。 第二类:在政府划拨或出让的土地上,不按规划功能开发或使用,并将限制销售的房屋直接在市场上销售,具有产权纠纷隐患的不完全产权房。 第三类:在军队享有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商品房的开发,之后卖给军人以外的地方居民,俗称“军产房”。 从价格看,乡产权房要比普通商品房便宜,价格只有同样位置商品房价格的40%~60%;从住房形态看,一样是普通住宅; 从建设手续看,属于旧村改造或者新村建设,没有市区规划、建委管理部门的批复管理,施工过程也没有监督检验。

199

2024-05-09黄宝宝0328
根据《常州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规定》,在本市购买或自建房屋(含购买自建房屋,其中在市区购买商品房建筑面积须在50平方米以上、自建房屋建筑面积须在80平方米以上,在辖市购买或自建房屋的面积不作限制)的,允许本人及其配偶和未婚子女迁入,但外市人员须具有稳定的职业(生活来源)。

201

2024-05-04再遇见67
小产权房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民间对在集体土地上所建房屋的俗称。狭义的小产权房仅指经批准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合法村民住宅,广义的小产权房还包括城中村、农民房、集资房、甚至违建房等。 小产权房的前身 深圳从1979年3月建市至2004年的短短25年中,完成了全市土地国有化、农民城镇居民化,成为全国首个没有农村社会管理体制的城市,自此,深圳已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小产权房(这也正是深圳官方不承认小产权房转正说法的原因所在),但在城市化过程中及城市化后产生了大量的违法建筑,形成了颇具深圳特色的城中村。狭义的深圳小产权房产生于深圳土地国有化之前,土地国有后,房价的居高不下给集资房、违建房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深圳违建房屡禁不止。 小产权房来生预测 针对城市化过程中形成的各类违法建筑,深圳从未停止过打击,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违建风潮似乎从来没有停止过。此次新规出台后,官方虽一再强调高压打击违建的态势没有丝毫削弱,但对部分违建的宽容必将极大刺激违建者和购房者的侥幸心理,违建潮或将再次爆发,交易也必将更加活跃,深圳想在短期内消灭小产权房既不现实也不可能。绝大多数人买不起、租不起商品房的现实,决定了深圳离不开小产权房,小产权房的存在有其庞大的群众基础,而深圳土地已经国有的事实决定了对农民房及违建房确权并不违法,结合本次宽容政策的出台,本律师预测未来深圳对于小产权房的政策“招安”的可能大于拆除和没收的可能。 购买风险 小产权房低廉的房价优势一直吸引着普通大众,购买者权衡于价格和风险之间,并在法不治众心理下最终决定购买,但小产权房的交易毕竟违法,被法律所禁止,购买深圳小产权房的风险主要表现在: 1、违约风险。小产权房是指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因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所以不能上市交易。由于深圳早在2004年已经实现全部土地国有化,自此已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小产权房,此后建设的所谓“小产权房”均属违法建筑,其买卖行为自始无效,一旦某一方反悔并诉至法院,法院将判决退款退房; 2、拆除风险。小产权房没有房地产证,不受国家法律保护,一旦拆迁将很难得到补偿。根据《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的规定,还可能面临被强制依法拆除或者没收的风险; 3、按揭及再转让风险。无法按揭付款,因大多属于违建,升值缓慢,再转让困难; 4、质量风险。小产权房不是商品房,且大部分为违建,出售方不是合法的开发公司,购买后不可能享受到《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售后保修服务,发生质量问题往往只能自行承担。 绝大多数情况下,购买深圳小产权房所获得的仅是一个使用权而已,而不具有合法的所有权,买卖合同均属无效合同,合同的履行主要靠当事人的契约精神和诚信来维持,但相比而言,购买军产房的风险又小于小产权房,因为军产房不受地方政府管理,不用担心被政府拆除或没收,而违建小产权房历来为深圳市政府的打击对象,只是无奈于数量太多、法不治众而已。 得与失,价格与风险,“两害相权取其轻,两利相权取其重”,买还是不买,只有靠您自己斟酌了。特别提醒:律师见证亦无效!很多人为了保证交易的合法性,获得心理上的安全感,都委托律师见证交易,对此本律师提醒广大购房者:小产权房交易违法,深圳律协明确要求律师不得对此见证,即便有律师见证,交易合同仍然无效!

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