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装修知道 > 房产知识 > 经适保障房 > 香港保障房申请条件是什么谁能说说看?

香港保障房申请条件是什么谁能说说看?

浏览次数:1389|时间:2024-05-14

热门回答

2024-05-16螃蟹横走
香港保障房有很多种,不同种类价格又不一样
申请条件:
1、条件中所指的家庭成员可以是包含父母(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2、如果双方都是香港户口,收入线标准等条件不可以放宽些
3、名下在外地有房产,香港没有,不算符合条件(除非在香港无法查到相关记录)你看看适合不?
希望解答了你的疑惑,解决了你的问题。

54

2024-05-11马秋云123
香港保障房有很多种,不同种类价格又不一样
申请条件:
1、条件中所指的家庭成员可以是包含父母(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2、如果双方都是香港户口,收入线标准等条件不可以放宽些
3、名下在外地有房产,香港没有,不算符合条件(除非在香港无法查到相关记录)你看看适合不?
希望解答了你的疑惑,解决了你的问题。

94

2024-05-19李家子弟平平
申请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实物配租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在本市生活;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具体标准按照我市每年向社会公布的标准执行。第五条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老人、严重残疾人员(以下简称重残人员)、患有大病人员和承租危房及面临拆迁的家庭可以申请实物配租。实物房源不足时,可采取租房补贴方式过渡。其中:老人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年满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重残人员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中有经残联鉴定为重度残疾人员。患有大病人员家庭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中患有以下病症或做过以下手术:具体指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家庭成员是否患有上述病种,需要出示医疗机构提供的证明。承租危房是指申请家庭承租的住房经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面临拆迁是指申请家庭居住房屋已列入区县建委(房管局)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内,并已在拆迁范围内发布拆迁公告。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低保申请家庭成员按民政部门核发的《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上标明的人口认定;
不属于低保的其他申请家庭成员按下列人员认定: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未成年子女;
(四)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
(五)父母双亡且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作为监护人的未成年或者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孙子女和外孙子女;(六)根据本条原则和有关程序认定的其他人员。重残人员家庭1人户按2人计算。家庭住房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拥有的私有住房,住房面积按照使用面积计算。承租公有住房的,使用面积按《公有住房租赁合同》上标明的计租面积为准;居住私产住房的,以《房屋所有权证》上标明的建筑面积除以1.333计算。申请家庭现有2处或2处以上住房的,住房面积应合并计算。

211

2024-05-09CuteGourmet
房屋署设有公屋轮候册,所有合资格的公屋申请都会依登记的先后次序排列在公屋轮候册内,房屋署将严格依照轮候册上的申请书编号及申请人所选择的地区,依次办理审查及配房手续。   全港的公屋主要分布在四个区域内,分别为市区(包括香港及九龙),扩展市区(包括东涌、沙田、马鞍山、将军澳、荃湾、葵涌及青衣),新界(包括天水围、大埔、粉岭、上水、屯门及元朗)及离岛(不包括东涌)。由於市区现时没有足够公屋可供编配予所有轮候册申请人,申请人只可从其余三个非市区的地区中选择一区作为将来编配公屋的地区。不过,符合申请高龄单身人士、共享颐年及家有长者这三个优先配屋计划的人士则可选择任何一区的公屋单位。   一般家庭申请公屋的办法   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必须年满18岁,而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必须现居香港并具有香港居留权,其在香港的居留不受附带居留条件所限制(与居留期限有关的条件除外)。未获准来港居住人士不能包括在申请书内。
   2.   18岁以下人士必须与父母或合法监护人一同申请。
   3.   申请人与其他成员的关系必须为夫妇、父母、子女、祖父母、孙、未婚兄弟姊妹,或愿意与申请人共住并倚靠其供养的亲属。
   4.   申请表内所有已婚家庭成员,必须与配偶一同申请(已离婚、配偶并未获准在港居住或已去世者除外)。
   5.   申请人只可与其中一位已婚子女一同申请。   
6.   在配屋时,申请书内至少一半的家庭成员必须在香港住满七年并仍在香港居住。18岁以下的子女   (i)   不论在何处出生,只要父母其中一人居港满七年;或   (ii)   在香港出生并巳确立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   一律视作已符合七年居港年期规定。   
7.   在申请登记时及直至获配公屋后签订租约前期间,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不得(i)拥有或与人共同拥有任何住宅楼宇、(ii)签订协议购买住宅楼宇,或(iii)持有一间拥有住宅楼宇的公司一半以上的股权。住宅楼宇包括任何在香港的战后住宅楼宇、未落成的私人住宅楼宇、不受租务管制或自住的战前住宅楼宇、经建筑事务监督许可的天台搭建物、用作居住用途的屋地及丁屋批地。   
8.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每月总收入及现时的总资产净值不得超过房委会规定的最高入息及总资产净值限额,该类限额会按年修订。当房屋署职员约见时,受薪申请人必须申报收入(可扣除法定的雇员强积金或公积金供款额,即入息的5%)及提交房委会所指定的薪金证明书。而自雇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必须提供有关的证明文件,例如商业登记证、营业帐目、损益表、资产负债表、报税表、生意往来的单据及帐项等以便查阅。
   9.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必须申报资产:   (a)   土地例如(在香港及香港以外所拥有的土地);   (b)   房产(例如在香港及香港以外已落成及预售的住宅、商业及工业物业,停车位及已协议买卖的房产);   (c)   车辆(例如私家和商用车辆);   (d)   可转让的汽车牌照(例如的士和公共小型巴士牌照等);   (e)   投资类别的资产(例如互惠基金、单位信托基金、上市股票、经纪投资按金、商品期货、纸黄金、存款证、保险计划和债券等);   (f)   业务经营(例如在独资,合夥经营的商号或有限公司的权益及业务所拥有的各项资产);   (g)   银行活定期存款及可动用的现金(例如港币及外币活期及定期存款,及港币5,000元或以上的可动用现金)   拥有资产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必须提交有关的证明文件以供查阅。
   10.   公屋租户整个家庭的新申请将不获接纳。   
11.   各项资助自置居所计划,例如居者有其屋计划、私人机构参建居屋计划、重建置业计划、可租可买计划、自置居所贷款计划和置业资助贷款计划等的前业主、联名业主或前借款人均不得申请。但房屋署会特别考虑有以下情况而又符合其他申请公屋条件的申请书:   申请人必须提供有关文件以证明属上述何种情况,以便房屋署考虑是否接纳其公屋申请。   
12.   各项资助自置居所计划的家庭成员,在取消其有关记录后,只要符合公屋申请条件,便可即时申请登记在公屋轮候册。

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