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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备案制度是怎样的?

浏览次数:2598|时间:2024-05-02

热门回答

2024-04-25烈香杜鹃7366
一、什么是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
(一) 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的目的:
在我国商品房预售过程中,开发房商与预购人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之后,预购房屋的购房者就享有了房屋购买的债权,但实际上房屋仍由开发商占有。开发商虽然负有在约定的时间转移房屋所有权的义务,但当房屋价格不断上涨的情况下,开发商很有可能将房屋卖给第三人,即出现一房多卖的情况。
为保护购房人的利益,保证商品房交易安全,维护商品房交易秩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前房地产开发经营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27条规定:“预售商品房合同签订后,预购方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预售方未经预购方同意,又就同一预售商品房与他人签订预售合同的,应认定后一预售合同无效;如后一合同的预购方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认定后一合同有效,但预售方给前一合同的预购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由此不难发现,虽有法律对于开放商违约时给与了购房者经济上的救济,但开发商的处分行为并未得到充分控制,购房者的交易目的并没有实现。商品房登记预告的出现弥补了预售备案制度的不足。
二、 什么是商品房登记预告?
(一)预告登记制度具有如下特点:
1、根据物权法定原则,预告登记制度作为我国《物权法》规定的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中的重要制度之一,其性质与法律效力均有明确规定;而我国对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制度并没有明文规定。
2、预告登记制度是对权利人享有的物权请求权的登记,使其具有物权效力,具有合理性;而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制度是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使其具有物权效力存在理论上的障碍。
3、预告登记制度是权利人根据私法行使私权的行为,是“意思自治”原则的体现,更好地体现了房地产市场的经济性,提高了效率;而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制度是预售人依据公法进行的,具有行政强制性。
4、预告登记制度适用的范围更为广泛,依据《物权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只要是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都可以按照约定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而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制度只适用于商品房预售。
(二)怎么进行商品房登记预告:
1、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后,购房者可以和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中合同约定预告登记。
2、约定后,购房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申请,经过受理审核后,由房产管理部门记载于登记簿,购房者交费后领取登记证明。
3、办理登记预告需要提交的材料有:预告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买受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出卖人与买受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买受人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其他必要材料。
办理商品房登记预告一般需要10个工作日。登记费为80元。
在这里还要提醒大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如果开发商未按照约定申请预告登记,购房者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可以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手续合并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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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1华师小超
一、什么是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
(一) 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的目的:
在我国商品房预售过程中,开发房商与预购人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之后,预购房屋的购房者就享有了房屋购买的债权,但实际上房屋仍由开发商占有。开发商虽然负有在约定的时间转移房屋所有权的义务,但当房屋价格不断上涨的情况下,开发商很有可能将房屋卖给第三人,即出现一房多卖的情况。
为保护购房人的利益,保证商品房交易安全,维护商品房交易秩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前房地产开发经营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27条规定:“预售商品房合同签订后,预购方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预售方未经预购方同意,又就同一预售商品房与他人签订预售合同的,应认定后一预售合同无效;如后一合同的预购方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认定后一合同有效,但预售方给前一合同的预购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由此不难发现,虽有法律对于开放商违约时给与了购房者经济上的救济,但开发商的处分行为并未得到充分控制,购房者的交易目的并没有实现。商品房登记预告的出现弥补了预售备案制度的不足。
二、 什么是商品房登记预告?
(一)预告登记制度具有如下特点:
1、根据物权法定原则,预告登记制度作为我国《物权法》规定的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中的重要制度之一,其性质与法律效力均有明确规定;而我国对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制度并没有明文规定。
2、预告登记制度是对权利人享有的物权请求权的登记,使其具有物权效力,具有合理性;而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制度是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使其具有物权效力存在理论上的障碍。
3、预告登记制度是权利人根据私法行使私权的行为,是“意思自治”原则的体现,更好地体现了房地产市场的经济性,提高了效率;而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制度是预售人依据公法进行的,具有行政强制性。
4、预告登记制度适用的范围更为广泛,依据《物权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只要是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都可以按照约定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而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制度只适用于商品房预售。
(二)怎么进行商品房登记预告:
1、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后,购房者可以和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中合同约定预告登记。
2、约定后,购房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申请,经过受理审核后,由房产管理部门记载于登记簿,购房者交费后领取登记证明。
3、办理登记预告需要提交的材料有:预告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买受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出卖人与买受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买受人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其他必要材料。
办理商品房登记预告一般需要10个工作日。登记费为80元。
在这里还要提醒大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如果开发商未按照约定申请预告登记,购房者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可以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手续合并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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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1爱在撒哈拉
1、经营者销售商品房时未按备案价格标价的行为,涉嫌违反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我国《价格法》第12条:“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同时经营者销售商品房的标示价格或者销售价格超过备案价格却谎称备案价格的行为,构成价格欺诈。该行为符合《价格法》第14条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行为中第4款的规定:“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2、《价格法》第40条规定,经营者由本法14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有关法律对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的处罚及处罚机关另有规定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有本法第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所列行为,由全国性的,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认定;由省及省以下区域性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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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8大馋猫皮皮
就是把预售的房屋在房管部门做个留底备案,目的是防止开发商“一房两卖”。一般是购房合同、跟腓韧带身份证、婚姻证明、付款证明(包括贷款支付的)在当地的房管部门做已售出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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