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装修知道 > 房产知识 > 公积金 > 关于住房公积金和贷款问题,有谁比较了解请告诉我啊?

关于住房公积金和贷款问题,有谁比较了解请告诉我啊?

浏览次数:488|时间:2024-04-30

热门回答

2024-05-02张小电1301
关于适度放宽省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1-17 查看次数:1576 省直(含驻石中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扩大内需,拉动河北经济增长,促进省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发展,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改善城镇家庭住房条件、构建住房保障体系方面的积极作用,现将省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省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30年。 二、降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购买自住的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从住房二级市场购买的住房以及参加单位集资建房贷款的,首付房款比例由30%调整到20%。 三、扩大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方式。对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实行由借款人以其所购住房或其合法房产进行抵押的担保方式。 四、扩大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受益范围。对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购房人,由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未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职工(不少于2人)提供担保,可申请省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提供担保的职工,在被担保人未全部偿还贷款本息前,不得支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五、放宽夫妻双方申请省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限制。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可以分别申请省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 六、开拓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石家庄市购房,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省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七、开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转换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职工,可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换为省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八、放宽省直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评估限制。借款申请人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实际价值50%的不再进行评估。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二○○八年十一月十七日

125

2024-05-11隐形冠军
关于适度放宽省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1-17 查看次数:1576 省直(含驻石中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扩大内需,拉动河北经济增长,促进省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发展,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改善城镇家庭住房条件、构建住房保障体系方面的积极作用,现将省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省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30年。 二、降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购买自住的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从住房二级市场购买的住房以及参加单位集资建房贷款的,首付房款比例由30%调整到20%。 三、扩大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方式。对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实行由借款人以其所购住房或其合法房产进行抵押的担保方式。 四、扩大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受益范围。对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购房人,由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未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职工(不少于2人)提供担保,可申请省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提供担保的职工,在被担保人未全部偿还贷款本息前,不得支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五、放宽夫妻双方申请省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限制。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可以分别申请省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 六、开拓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石家庄市购房,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省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七、开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转换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职工,可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换为省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八、放宽省直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评估限制。借款申请人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实际价值50%的不再进行评估。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二○○八年十一月十七日

123

2024-05-04Q471468543
住房补贴的发放对象范围是各单位的无房职工和住房面积未达到其职级所对应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的职工,包括离退休职工,是全体职工中(符合特定条件)的一部分职工。目前新的住房分配制度下,职工解决住房问题的途径,主要是利用包括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工资及积蓄在内的资金,并通过住房贷款的支持来解决。即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是新的住房分配制度下职工解决住房问题的两个重要资金来源。

56

2024-05-03小轩3636
财政部《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07〕64号)第六条规定:“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来源于下列渠道:(一)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计提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全部余额;(二)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安排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0〕95号)就廉租住房资金使用管理问题作了进一步明确:“二、为切实解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从2010年起,各地在确保完成当年廉租住房保障任务的前提下,可将现行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不低于10%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统筹用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包括购买、新建、改建、租赁公共租赁住房,贷款贴息,向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租赁补贴。从土地出让净收益安排资金用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支出时,填列《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2类“城乡社区事务”08款“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1项“公共租赁住房支出”科目。三、允许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计提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用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的规定,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扣除计提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后,作为建设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从2010年起,各地在完成当年廉租住房保障任务的前提下,可以将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计提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统筹用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

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