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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问题,有人了解啊告诉我?

浏览次数:2342|时间:2024-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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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1写下文字
住房公积金可用于购二套房来源:深圳商报作者:李秀瑜2011年08月08日08:54租房提取是否需要租房合同?购买第二套房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原社保存量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昨日,市住房和建设局及住房公积金中心的相关负责人针对市民普遍关心的问题,对《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进行了解读。租房提取无需租房合同《规定》: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应当在本市范围内无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两次;当年度未提取的剩余额度,可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解读:根据公众提出的提高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用于支付房租的建议,《规定》取消了1000元的额度限制,并取消了提取时提供租赁合同的要求,仅要求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应当在本市范围内无具有所有权的住房并诚信申报。购房提取进一步放宽《规定》: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存储余额的60%,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解读:根据公众提出的降低多套房购房提取限制力度的意见,《提取规定》放宽了限制。征求意见稿规定,凡是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三套房的,是不能提取的。按照《规定》,2010年9月30日之前已有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若是票据等凭证时间符合要求,可提取60%;该项规定仅是对2010年9月30日后购买的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包括异地买房)要求不能提取,若其他住房的票据等凭证符合要求,也可选其中一套提取60%。同时,《规定》取消了票据等凭证出具时间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施行(2010年12月20日)之后的要求,只保留了申请提取时间与凭证出具时间相隔在两年以内的要求。因此,职工若是在2011年9月申请提取,其购房有关凭证出具时间最早可从2009年9月开始计算。此外,缴存职工不管是在深圳市内还是市外的住房都可按规定申请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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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9Banyantree212
住房公积金可用于购二套房来源:深圳商报作者:李秀瑜2011年08月08日08:54租房提取是否需要租房合同?购买第二套房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原社保存量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昨日,市住房和建设局及住房公积金中心的相关负责人针对市民普遍关心的问题,对《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进行了解读。租房提取无需租房合同《规定》: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应当在本市范围内无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两次;当年度未提取的剩余额度,可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解读:根据公众提出的提高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用于支付房租的建议,《规定》取消了1000元的额度限制,并取消了提取时提供租赁合同的要求,仅要求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应当在本市范围内无具有所有权的住房并诚信申报。购房提取进一步放宽《规定》: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存储余额的60%,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解读:根据公众提出的降低多套房购房提取限制力度的意见,《提取规定》放宽了限制。征求意见稿规定,凡是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三套房的,是不能提取的。按照《规定》,2010年9月30日之前已有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若是票据等凭证时间符合要求,可提取60%;该项规定仅是对2010年9月30日后购买的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包括异地买房)要求不能提取,若其他住房的票据等凭证符合要求,也可选其中一套提取60%。同时,《规定》取消了票据等凭证出具时间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施行(2010年12月20日)之后的要求,只保留了申请提取时间与凭证出具时间相隔在两年以内的要求。因此,职工若是在2011年9月申请提取,其购房有关凭证出具时间最早可从2009年9月开始计算。此外,缴存职工不管是在深圳市内还是市外的住房都可按规定申请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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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广州文仔
月供还贷提取不受买房时间限制 针对大家普遍关注的《征求意见稿》中关于购房提取和还贷提取方面的问题,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解释,《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颁布实施(2010年12月20日)之后,深圳单位和职工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因此,《征求意见稿》中考虑在此时间节点后的相关情形可以申请提取,如购房、租房、还贷提取、物业管理费提取等。 title=“市民质疑公积金提取制度:自己的钱取起来咋这么难?“; 这就意味着,在2010年12月20日之后买房的职工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此前买房者是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的。但是,月供还贷提取和物业管理费提取是不受买房时间限制的,在2010年12月20日之前购房者,现在仍在还月供的职工,可以申请还贷款本息提取。 例如:在2010年9月通过银行商业贷款买房的,由于其购房行为发生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颁布实施之前,该职工不能申请购房提取,但是其每个月的月供可以申请还贷提取。如果职工是在2011年1月通过银行商业贷款买房的,该职工可以在凭购房票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对于其每个月的月供,还可以申请还贷提取。 将根据资金归集情况逐步降低留存额 关于大家关心的留存额度等问题,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在起草《征求意见稿》的过程中,是基于住房公积金互助性考虑,对于职工因住房消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在《征求意见稿》中要求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应当保留至少3个月的当前月应缴存额。 公积金中心解释,从国内其他城市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实践情况来看,大部分都是在住房公积金归集达到一定规模后,逐渐调整留存额的。因此,为切实发挥归集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解决住房问题的功能,《征求意见稿》考虑在住房公积金前期归集阶段,设置保留至少3个月的当前月应缴存额规定,但在后续实践中将根据资金归集情况逐步降低留存额。 外来务工人员离深可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本息 限制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第三套房和还贷提取的做法是否合理?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住房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在于提高职工住房支付能力,解决职工基本住房问题。在起草《征求意见稿》的过程中,也是从这个角度出发,并考虑到住房公积金互助性特点,因此限制了第三套房家庭购房和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 另外,外来务工人员除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房外,还可以异地购房提取等,若符合《征求意见稿》其他住房消费或者非住房消费情形的,同样可以提取。此外,在其离开深圳时还可以全额提取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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