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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问上海市提取住房公积金哪家好求告知?

浏览次数:485|时间:2024-04-16

热门回答

2024-04-24nono521521
【1】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所需材料 ??
【2】由单位按规定审核同意后开具一式三联套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预留印鉴后到所属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 ??
【3】管理部人员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对于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答复的,应请示管理部主任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并在三日内给予单位明确答复。 ??
【4】对于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管理部人员应依据提取材料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为首次提取的职工个人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并在购房发票(或购房收据)上加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字样的印章。 ??
【5】管理部人员录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确认个人储蓄账户 ??
【6】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
【7】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
【8】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接收管理部上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数据,按银行分类汇总,核对无误后,办理资金的划拨,提取款项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指定的个人银行储蓄账户 ??
【9】个人提取:当个人和单位就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发生争议,单位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时,管理部应予协调。协调不成的,管理部依据《提取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管理部主任审批后,可直接为职工个人办理提取并书面通知单位。职工个人办理时,须上述关材料到管理部提出申请,提取流程与单位提取流程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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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2金花2015
推荐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虹口区管理部
公交路线有K538路,K538路、10路、363路、101路、324路、326路。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瑞虹路156号
根据规定,职工在有住房消费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内的余额,用于租房或者偿还住房商业贷款。现在在支取方面,由以往的商业贷款只可提取一次,改为现在的每年都可提取一次,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提取公积金,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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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4大能苗*
一次性还清上海公积金贷款,可以有二种操作方法:
1、使用公积金账户年冲还贷款,是每年4月或者9月一次性将您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全都冲还贷款本金,冲完后贷款银行会根据剩余贷款本金以及年限重新计算还款额。一般情况下,均以提取时账户(住房公积金账户与补充住房公积金账户)实际储存余额按十元整数(保留十元以下含十元)支取。因考虑到您之后还需要使用公积金贷款,账户内需保留一定余额,所以不建议您采用此种方式。
2、主贷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未使用住房公积金提前结清贷款,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使用现金提前结清贷款的话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根据您所述的情况,办理提取时可以要求保留账户中的部分余额)提取人带好贷款银行通过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冲还贷实时处理系统打印的《个人贷款提前结清凭证单》(三个月内有效)、借款合同、提取人与主贷人的关系证明、提取人的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属单位开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若您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提供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后到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提取业务。需要注意的是:所提取的金额不得大于您提前结清时用现金支付的金额。申请提取配偶、直系血亲或同户成员住房公积金的,应一次性集中办理提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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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0datang1201
上海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满足提取条件,如购房,修房,无房户租房等,带上身份证,相关资料,到各区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如果你确信你今后不会再回上海工作,那么你可以办理外省市户籍职工回原籍销户提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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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2你的小恶魔
【1】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所需材料 ??
【2】由单位按规定审核同意后开具一式三联套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预留印鉴后到所属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 ??
【3】管理部人员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对于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答复的,应请示管理部主任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并在三日内给予单位明确答复。 ??
【4】对于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管理部人员应依据提取材料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为首次提取的职工个人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并在购房发票(或购房收据)上加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字样的印章。 ??
【5】管理部人员录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确认个人储蓄账户 ??
【6】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
【7】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
【8】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接收管理部上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数据,按银行分类汇总,核对无误后,办理资金的划拨,提取款项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指定的个人银行储蓄账户 ??
【9】个人提取:当个人和单位就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发生争议,单位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时,管理部应予协调。协调不成的,管理部依据《提取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管理部主任审批后,可直接为职工个人办理提取并书面通知单位。职工个人办理时,须上述关材料到管理部提出申请,提取流程与单位提取流程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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