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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位置在哪?

浏览次数:1600|时间:2024-04-13

热门回答

2024-04-24黄宝宝0328
你好,住房公积金是一种社会福利,就是常说的‘四险一金’中的‘一金’,住房公积金的帐户由个人缴费部门和单位缴费部门组成,一般企事业单位缴费比例都是工资的8%,外企或者其他有条件的企业可以交到10%甚至15%(个人和企业缴费比例相同,就是自己交8%,公司也给你交8%) 

公积金的用处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比商业贷款利率低一个百分点,现在商贷5年以上年利率是5.31%,而公积金是4.41%,二是买房可以将公积金提取出来。 

关于贷款的条件,北京的规定是: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前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或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且申请贷款时仍正常缴存。 
如果你需要公积金贷款买房的话,首先可以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上根据你每个月的缴存额和缴存比例计算出最高的贷款额度,当然也可以打电话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然后准备相关材料,比如首付款发票、身份证、户口本、购房合同等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具体情况你也可以咨询单位的相关经办人,到时候缺什么材料,需要什么手续他们都会告诉你的。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承诺是15个工作日可以办完贷款。 

还款时,你只要每月按计算出来的月还款额往指定帐户里存钱就行。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在办理贷款的过程中告诉你一个指定银行,然后你自己去开户,把帐号填到相应的表里就可以了。 

北京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上的信息: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1 .住房消费提取: 
(1)购买自住住房;大修、翻建自有住房;自建自有住房; 
(2)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2 .销户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者条件缺一不可); 
(4)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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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妖精狮子
主要是个人买房子用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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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wwj快乐柠檬头
你好,住房公积金是一种社会福利,就是常说的‘四险一金’中的‘一金’,住房公积金的帐户由个人缴费部门和单位缴费部门组成,一般企事业单位缴费比例都是工资的8%,外企或者其他有条件的企业可以交到10%甚至15%(个人和企业缴费比例相同,就是自己交8%,公司也给你交8%) 

公积金的用处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比商业贷款利率低一个百分点,现在商贷5年以上年利率是5.31%,而公积金是4.41%,二是买房可以将公积金提取出来。 

关于贷款的条件,北京的规定是: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前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或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且申请贷款时仍正常缴存。 
如果你需要公积金贷款买房的话,首先可以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上根据你每个月的缴存额和缴存比例计算出最高的贷款额度,当然也可以打电话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然后准备相关材料,比如首付款发票、身份证、户口本、购房合同等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具体情况你也可以咨询单位的相关经办人,到时候缺什么材料,需要什么手续他们都会告诉你的。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承诺是15个工作日可以办完贷款。 

还款时,你只要每月按计算出来的月还款额往指定帐户里存钱就行。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在办理贷款的过程中告诉你一个指定银行,然后你自己去开户,把帐号填到相应的表里就可以了。 

北京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上的信息: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1 .住房消费提取: 
(1)购买自住住房;大修、翻建自有住房;自建自有住房; 
(2)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2 .销户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者条件缺一不可); 
(4)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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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3蓉儿…点滴缘
一、住房公积金的概念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这里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二、住房公积金的法律特点 

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三、住房公积金的管理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四 住房公积金的用途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它用。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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