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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问怎么提取苏州住房公积金哪位能说说看?

浏览次数:986|时间:2024-04-29

热门回答

2024-05-06凡人帽子11
一、实行住房公积金通兑提取
            凡苏州市区(不含吴中区、相城区)内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职工,可在工商银行苏州分行、建设银行苏州分行、中国银行苏州分行和农业银行苏州分行的任一承办网点办理提取业务。
二、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1、本通知所称公租房是指政府筹集或提供政策支持,限制套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的保障性住房。
公租房房源、保障(租赁)对象、租金(货币补贴)水平由各地县(区)级以上住房保障部门认定。
  2、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租住公租房的,可一年两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公租房租金。
  3、职工租住公租房的,按照实际支付的租金提取。职工领取政府发放的货币补贴(公租房租赁补贴)自行租房的,按实际租金扣除政府发放补贴后的金额提取。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租金的,可先提取职工个人账户余额,不足部分其配偶也可提取个人账户余额。
  4、办理提取时,租住公租房的职工需提供公租房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领取货币补贴自行租房的职工,需提供租房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
除职工本人外,配偶提取的,另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5、市中心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内建立公租房数据库,分中心应向当地住房保障部门取得公租房相关数据并导入数据库,并及时做好数据库的更新维护工作。
  职工携带所需材料到缴存所在地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申请提取,材料齐全的,分中心应当场受理。职工租赁信息已录入公租房数据库的,核对后当场办结;职工租赁信息尚未录入公租房数据库的,应当场向当地住房保障部门核实并办理。   
          6、在本通知执行之前职工已租赁公租房或领取货币补贴的,可自2015年1月开始核定提取金额。
本通知自2016年4月1日起执行。原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未涉及之处仍执行原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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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Joy9999999
苏州提取公积金有以下方法。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可以从苏州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处领取。
2,本人身份证,对于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提取人的身份证。
3,除以上材料外,申请提取公积金的人员还必须具有具备相应提取公积金条件所开据的证明信息,该证明信息根据所申请的提取公积金的条件不同而不同。
4,如果您通过当地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办理提取公积金手续。申请人必须提供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离退休证、身份证等,以及相关证明资料。
5,如果您通过银行办理提取手续时,申请人必须提供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离退休证、身份证等,然后到相关银行住房公积金网点办理提取。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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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7康茂暖通
一、实行住房公积金通兑提取
            凡苏州市区(不含吴中区、相城区)内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职工,可在工商银行苏州分行、建设银行苏州分行、中国银行苏州分行和农业银行苏州分行的任一承办网点办理提取业务。
二、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1、本通知所称公租房是指政府筹集或提供政策支持,限制套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的保障性住房。
公租房房源、保障(租赁)对象、租金(货币补贴)水平由各地县(区)级以上住房保障部门认定。
  2、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租住公租房的,可一年两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公租房租金。
  3、职工租住公租房的,按照实际支付的租金提取。职工领取政府发放的货币补贴(公租房租赁补贴)自行租房的,按实际租金扣除政府发放补贴后的金额提取。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租金的,可先提取职工个人账户余额,不足部分其配偶也可提取个人账户余额。
  4、办理提取时,租住公租房的职工需提供公租房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领取货币补贴自行租房的职工,需提供租房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
除职工本人外,配偶提取的,另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5、市中心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内建立公租房数据库,分中心应向当地住房保障部门取得公租房相关数据并导入数据库,并及时做好数据库的更新维护工作。
  职工携带所需材料到缴存所在地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申请提取,材料齐全的,分中心应当场受理。职工租赁信息已录入公租房数据库的,核对后当场办结;职工租赁信息尚未录入公租房数据库的,应当场向当地住房保障部门核实并办理。   
          6、在本通知执行之前职工已租赁公租房或领取货币补贴的,可自2015年1月开始核定提取金额。
本通知自2016年4月1日起执行。原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未涉及之处仍执行原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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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恰恰小资
提取苏州住房公积金: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   
(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   
(十二)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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