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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积金贷款问题怎么解决?

浏览次数:1776|时间:2024-04-21

热门回答

2024-05-13掬黛小公主
六安市的,可以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但是不能在省直公积金申请,因为省直公积金是省直单位职工办理业务的部门,只能在市一级公积金中心申请。根据国家最新政策,公积金是可以异地提取的。但需要到当地公积金中心咨询明确。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联合下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要求各地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今后职工连续缴存6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并首次明确提出公积金将实现异地互认。住建部2015年9月21日在其官网上发布了签署日期为2015年9月15日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明确,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办理流程为:1、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2、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3、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4、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5、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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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6魔女小楠
1、按照央行最新的调整的利率2015-08-25,公积金贷款五年以下的含五年的贷款利率为2.75%,五年以上的为3.25%。2、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颁布的通知》(银发〔1998〕190号)文件有关规定,2015年8月26日(不含)以前发放的,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15年8月26日后仍执行原利率,不分段计息;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15年8月26日后仍执行原利率,自2016年1月1日(含)开始,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3、2015年8月26日(含)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按照《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京房公积金管委会〔2006〕2号)和《关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核算主体及采用自由还款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房公积金中心个贷字〔2004〕95号)规定,对于不同还款方式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分别依据相应的还款公式确定新的月还款额。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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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今夕访古
贷款额度是你所购房款的7成,最高到8成,然后要根据各地规定,贷款额度有上限的。还款方式就要看你的贷款额和你的收入了,只要你们单位给你缴纳了公积金,你都可以去你们当地的公积金中心具体询问一下贷款额和还款方式等关于各大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问题你也可以到数银在线网站上看看,他们网站上有关于各大银行的贷款信息以及利率问题,如果有需要他们还可以帮你完成贷款的一系列手续,他们跟银行合作,有很多的贷款项目,还有银监会的认可,个人感觉他们还是蛮实用的一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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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8fenny80231
为落实《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要求,推进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支持缴存职工异地购房需求,保障缴存职工权益,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职责分工(一)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含分中心,下同)负责审核职工缴存和已贷款情况,向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书面证明,并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相关信息。(二)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及受委托银行负责异地贷款的业务咨询、受理、审核、发放、回收、变更及贷后管理工作,并承担贷款风险。(三)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与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要定期对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核对,掌握提取、还款、变更和逾期情况。二、办理流程(一)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二)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三)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四)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五)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三、相关要求(一)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要加强对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的指导监督。各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要抓紧出台异地贷款业务细则,确保异地贷款业务有序开展。(二)异地贷款业务缴存信息核实联系人要尽职尽责。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要相互配合,认真核实相关信息。如信息核实联系人、联系方式有变动,请以书面形式,及时报我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予以更新。(三)我部将建设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信息交换系统。各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积金中心要按照异地贷款政策要求,抓紧开展信息系统升级改造,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流程,适应全国异地贷款业务信息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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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冷月无痕MNG
六安市的,可以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但是不能在省直公积金申请,因为省直公积金是省直单位职工办理业务的部门,只能在市一级公积金中心申请。根据国家最新政策,公积金是可以异地提取的。但需要到当地公积金中心咨询明确。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联合下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要求各地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今后职工连续缴存6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并首次明确提出公积金将实现异地互认。住建部2015年9月21日在其官网上发布了签署日期为2015年9月15日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明确,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办理流程为:1、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2、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3、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4、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5、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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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1小禾小影
你好,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银发〔2014〕287号)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精神,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对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或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二、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参照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即贷款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为五年期以上4.50%,五年期以下(含五年期)4.00%,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为60万元(每人最高贷款限额为30万元),有补充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为80万元(每人最高贷款限额为40万元)。三、继续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四、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强制性机构担保收费项目。五、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2014年10月9日起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本次调整后的政策执行。2014年10月9日前已受理而未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参照本次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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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别针换别墅嘞
北京住房公积金可以在外地贷款买房。根据国家最新政策,公积金是可以异地提取的。但是各地情况有所不同,需要到当地公积金中心咨询。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联合下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要求各地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今后职工连续缴存6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并首次明确提出公积金将实现异地互认。住建部2015年9月21日在其官网上发布了签署日期为2015年9月15日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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