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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居住证积分办法有哪些细则注意事项是什么?

浏览次数:2704|时间:2024-05-07

热门回答

2024-05-22小尾巴摇阿摇
你好,(积分指标体系)
  《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组成。
  第六条(基础指标及分值)
  基础指标包含年龄、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等指标。
  
(一)年龄
  年龄指标最高分值30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持证人年龄在56-60周岁,积5分;年龄每减少1岁,积分增加2分。
  
(二)教育背景
  教育背景指标最高分值110分,持证人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可获得积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取得大专(高职)学历,积50分。
  
2.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积60分。
  
3.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积90分。
  
4.持证人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00分。
  
5.持证人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10分。
  
(三)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
  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指标最高分值140分,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可获得积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五级,积15分。
  
2.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积30分。
  
3.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积60分。
  
4.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相当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积100分。
  
5.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积140分。
  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注册的,注册后给予加分。
  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目录、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向社会公布。
  
(四)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
  持证人在本市工作并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按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每满1年积3分。
  持证人因未正常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不作为计算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的依据。
  第七条(加分指标及分值)
  加分指标包括紧缺急需专业、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远郊重点区域、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表彰奖励、配偶为本市户籍人员等指标。
  
(一)紧缺急需专业
  持证人所学专业属于本市紧缺急需专业目录且工作岗位与所学专业一致的,积30分。
  本市紧缺急需专业目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后向社会公布。
  
(二)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
  持证人在本市投资创办的企业,按照个人的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3年平均每年纳税额在1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平均每年聘用本市户籍人员在10人及以上,每纳税10万元人民币或每聘用本市户籍人员10人积10分,最高100分。
  
(三)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
  持证人在本市工作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指标最高分值100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80%低于1倍的,积25分。
  
2.持证人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倍低于2倍的,积50分。
  
3.持证人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积100分。
  持证人因未正常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缴费基数不能合理对应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不作为本项的积分依据。
  
(四)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
  持证人在本市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就业,每满1年积4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
  
(五)远郊重点区域
  持证人在本市重点发展的远郊区域工作并居住,每满1年积2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最高分值20分。
  
(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持证人为全日制应届高校大学毕业生,积10分。
  
(七)表彰奖励
  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获得的表彰奖励可积分,最高分值110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获得本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专项性表彰奖励,积30分。
  
2.持证人获得本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综合性表彰奖励,积60分。
  
3.持证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奖励,积110分。
  本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政府表彰奖励项目目录,按照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的表彰奖励目录执行。
  
(八)配偶为本市户籍人员
  持证人配偶为本市户籍人员,结婚每满1年积4分,最高分值40分。
  第八条(减分指标及分值)
  减分指标包括提供虚假材料、行政拘留记录和一般刑事犯罪记录等指标。
  
(一)申请积分时提供虚假材料
  持证人3年内有提供身份、学历、就业、职称职业资格、婚姻、表彰奖励等方面虚假材料的,每次扣减150分。
  
(二)行政拘留记录
  持证人5年内有行政拘留记录的,每条扣减50分。
  
(三)一般刑事犯罪记录
  持证人5年内有一般刑事犯罪记录的,每条扣减150分。
  第九条(一票否决指标)
  持证人有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记录或严重刑事犯罪记录的,取消申请积分资格。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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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2酸奶娃儿
你好,
1、提升学历。不同学历对应不同的分数,你从本科提升到研究生,分数也会相应的提高。
2、考取职称。这个也是有加分的,一般要中高级以上的。
3、纳税证明。如果你的纳税水平比较高的话,也是可以提升分数的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331

2024-05-23天天爱小狐狸
1、持证人或单位登陆系统,点击“申请积分”,修改个人信息。
2、单位在网上审核信息,审核无误,点击“提交申请”按钮。
3、用人单位人事专员,带好身份证和介绍信,至单位注册地的人才服务中心,递交材料。
4、申报信息发生变化的,提交相应材料(如在沪居住证明)如材料齐全,受理点将受理相关材料,并出具收件凭证。
5、受理点调集申请人档案,调档后,进入审核程序。
6、积分核定完成后,将通过短信形式通知单位或持证人积分情况。单位也可以通过上网登录,了解积分申请进度和结果。
7、根据通知的时间和地址,持证人和用人单位可持有效身份证件至区(县)人才服务中心领取《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也可至全市任一受理机构使用《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打印设备自助打印。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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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9qq1138566105
你好,(积分指标体系)
  《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组成。
  第六条(基础指标及分值)
  基础指标包含年龄、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等指标。
  
(一)年龄
  年龄指标最高分值30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持证人年龄在56-60周岁,积5分;年龄每减少1岁,积分增加2分。
  
(二)教育背景
  教育背景指标最高分值110分,持证人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可获得积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取得大专(高职)学历,积50分。
  
2.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积60分。
  
3.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积90分。
  
4.持证人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00分。
  
5.持证人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10分。
  
(三)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
  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指标最高分值140分,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可获得积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五级,积15分。
  
2.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积30分。
  
3.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积60分。
  
4.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相当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积100分。
  
5.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积140分。
  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注册的,注册后给予加分。
  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目录、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向社会公布。
  
(四)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
  持证人在本市工作并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按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每满1年积3分。
  持证人因未正常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不作为计算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的依据。
  第七条(加分指标及分值)
  加分指标包括紧缺急需专业、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远郊重点区域、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表彰奖励、配偶为本市户籍人员等指标。
  
(一)紧缺急需专业
  持证人所学专业属于本市紧缺急需专业目录且工作岗位与所学专业一致的,积30分。
  本市紧缺急需专业目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后向社会公布。
  
(二)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
  持证人在本市投资创办的企业,按照个人的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3年平均每年纳税额在1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平均每年聘用本市户籍人员在10人及以上,每纳税10万元人民币或每聘用本市户籍人员10人积10分,最高100分。
  
(三)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
  持证人在本市工作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指标最高分值100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80%低于1倍的,积25分。
  
2.持证人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倍低于2倍的,积50分。
  
3.持证人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积100分。
  持证人因未正常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缴费基数不能合理对应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不作为本项的积分依据。
  
(四)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
  持证人在本市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就业,每满1年积4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
  
(五)远郊重点区域
  持证人在本市重点发展的远郊区域工作并居住,每满1年积2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最高分值20分。
  
(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持证人为全日制应届高校大学毕业生,积10分。
  
(七)表彰奖励
  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获得的表彰奖励可积分,最高分值110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获得本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专项性表彰奖励,积30分。
  
2.持证人获得本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综合性表彰奖励,积60分。
  
3.持证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奖励,积110分。
  本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政府表彰奖励项目目录,按照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的表彰奖励目录执行。
  
(八)配偶为本市户籍人员
  持证人配偶为本市户籍人员,结婚每满1年积4分,最高分值40分。
  第八条(减分指标及分值)
  减分指标包括提供虚假材料、行政拘留记录和一般刑事犯罪记录等指标。
  
(一)申请积分时提供虚假材料
  持证人3年内有提供身份、学历、就业、职称职业资格、婚姻、表彰奖励等方面虚假材料的,每次扣减150分。
  
(二)行政拘留记录
  持证人5年内有行政拘留记录的,每条扣减50分。
  
(三)一般刑事犯罪记录
  持证人5年内有一般刑事犯罪记录的,每条扣减150分。
  第九条(一票否决指标)
  持证人有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记录或严重刑事犯罪记录的,取消申请积分资格。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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