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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请问房产继承公证怎么办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浏览次数:1620|时间:2024-05-02

热门回答

2024-05-21wangbaoxin888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房屋继承公证流程:先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书,到地税局核定税费后再到建委换新房产证。
时效:继承公证需要进行家庭成员核对,时效不确定,建委是即时办理,5个工作日出新房产证,央产房屋需办理《在京央产单位已购公房变更通知单》后再办理继承手续。
办理继承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①申请人身份证件、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的委托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或司法部授权的机构、人员公证证明;
②被继承人和已死亡的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死亡证明一般应由公安部门或被继承人死亡时所在的医院出具;被继承人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死亡的,死亡证明应经当地公证机关或司法部授权的机构、人员公证证明;
③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土地或宅基地使用权证、记名股票、存款凭证等;
④被继承人的全部合法继承人情况的证明,以及有无依靠被继承人生活的人的证明。一般由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根据其档案记载出具,证明的范围以继承法所确定的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为限;
⑤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包括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的遗嘱;
⑥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发表放弃继承权的声明,或提交经公证证明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⑦继承人失踪多年,下落不明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死亡的裁定书;
⑧其他有关材料。如遗嘱见证人的证明材料、遗产清单等。
办理继承公证,应当注意的问题有那些?
①遗产应当是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②被继承人的遗产状况应清楚,例如有无典当、抵押、是否共有的情况;遗产现在何处,由谁保管,产权有没有争议;除已知遗产外,有无其他债权债务;
③对于夫妻共有财产的继承,我国婚姻法规定,除有约定外,夫妻关系有效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因此在办理夫妻一方死亡的继承公证时,夫妻共有财产,只有属于死者的那部分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另一部分则应归在世的一方所有;
④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应当先确认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决定适用的继承形式和法律规定;
⑤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事先要审查遗嘱是否有效,遗嘱继承人和遗产有无变化,如有下列情况,应按法定继承办理:a.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的;b.遗嘱继承人先于立遗嘱人死亡的;c.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d.遗嘱无效部分涉及的遗产;e.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⑥遗嘱继承权公证应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嘱人未保留上述继承人遗产份额的,处理遗产时,应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财产,所剩余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继承人的原则处理;
⑦在有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应当查明其死亡的日期,确定是否适用代位继承或转继承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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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9SSpapergirl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房屋继承公证流程:先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书,到地税局核定税费后再到建委换新房产证。
时效:继承公证需要进行家庭成员核对,时效不确定,建委是即时办理,5个工作日出新房产证,央产房屋需办理《在京央产单位已购公房变更通知单》后再办理继承手续。
办理继承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①申请人身份证件、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的委托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或司法部授权的机构、人员公证证明;
②被继承人和已死亡的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死亡证明一般应由公安部门或被继承人死亡时所在的医院出具;被继承人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死亡的,死亡证明应经当地公证机关或司法部授权的机构、人员公证证明;
③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土地或宅基地使用权证、记名股票、存款凭证等;
④被继承人的全部合法继承人情况的证明,以及有无依靠被继承人生活的人的证明。一般由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根据其档案记载出具,证明的范围以继承法所确定的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为限;
⑤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包括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的遗嘱;
⑥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发表放弃继承权的声明,或提交经公证证明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⑦继承人失踪多年,下落不明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死亡的裁定书;
⑧其他有关材料。如遗嘱见证人的证明材料、遗产清单等。
办理继承公证,应当注意的问题有那些?
①遗产应当是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②被继承人的遗产状况应清楚,例如有无典当、抵押、是否共有的情况;遗产现在何处,由谁保管,产权有没有争议;除已知遗产外,有无其他债权债务;
③对于夫妻共有财产的继承,我国婚姻法规定,除有约定外,夫妻关系有效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因此在办理夫妻一方死亡的继承公证时,夫妻共有财产,只有属于死者的那部分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另一部分则应归在世的一方所有;
④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应当先确认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决定适用的继承形式和法律规定;
⑤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事先要审查遗嘱是否有效,遗嘱继承人和遗产有无变化,如有下列情况,应按法定继承办理:a.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的;b.遗嘱继承人先于立遗嘱人死亡的;c.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d.遗嘱无效部分涉及的遗产;e.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⑥遗嘱继承权公证应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嘱人未保留上述继承人遗产份额的,处理遗产时,应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财产,所剩余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继承人的原则处理;
⑦在有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应当查明其死亡的日期,确定是否适用代位继承或转继承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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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5人才征服沪
你好。需要死亡证明、全部继承人到场等。看是否有其他继承人,如果有,去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这样能直接办理了。如果有争议,得经过诉讼解决,可委托律师代理。
希望我的回答能给你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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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7一首ciao情歌
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由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现上海每个公证处都可办理,并不局限于房屋所在地) ??一、手续如下:
 ??(一)、所需材料: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公证机关应要求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法定继承应提交: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 ??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 ??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
(二)遗嘱继承人应提交: ??1、前款1、2、3、4项规定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2、被继承人的遗嘱书; ??3、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4、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经审查上述证明、材料真实、齐备,符合《公证程序规则(试行)》规定,公证处应予受理、登记、并办理公证。
 ??(二)、流程: ??1、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 ??2、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 ??3、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 ??4、到“私房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手续; ??5、到“契税、印花税”窗口缴纳印花税; ??6、到“产权登记发证”窗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 ??
原来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
大致步骤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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