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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居住证续办需要哪些材料谁晓得啊?

浏览次数:1964|时间:2024-05-17

热门回答

2024-05-14笨鸟肥肥
提供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复印件
2.个税证明
3.劳动合同复印件
4.房产证明复印件及原件
5.原居住证复印件
6.申领表
续办需要提前2个月,逾期需重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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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8萤火虫BB
1.来沪就业的,提供期限为6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2.来沪投资开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3.来沪投靠本市户籍亲属的配偶、子女或父母的,分别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公安部门认定的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
  
4.来沪就读、进修的,分别提供本市大、中专院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本市非学历教育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续办居住证还应该注意以下事项:
  
1、先续办居住证,拿第一次办居住证一样多的材料去社区事务中心办理居住证签注。
2、再办理积分,居住证续签之后再去办理积分,否则几份有效期不更新的。办理材料如果积分和上一年一样,无变化,只要确认好这个申请单,然后打印这个申请表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然后让人事拿介绍信和他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去人才中心办理积分更新就可以了,如果有加分的材料,需要带加分的材料一起去,申请表里面的加分材料也相应要增加,比如说你职称初级变中级了,中级变高级了,申请专利了,获得表彰了,开公司雇佣了很多上海人了,纳税很多了之类的都可以加分。
3、最短10天,短信通知你去打印积分申请表。
4、凭本人身份证去人才中心打印积分表。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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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9微微王chichi
提供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复印件
2.个税证明
3.劳动合同复印件
4.房产证明复印件及原件
5.原居住证复印件
6.申领表
续办需要提前2个月,逾期需重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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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2Yun云2870
2015年上海居住证续办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一、个人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现居住地居住证受理点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并提供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相关申请材料。
2、经受理点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缴费、取得办证回执。
3、在预约日期或之后凭回执领取居住证。个人以从业提出申请的,仍需用人单位提交电子数据,未提交电子数据的,发给《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二、用人单位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工商注册号到所辖地的劳动保障事务所业务窗口或公安机关的居住证受理点进行网上立户,领取系统用户名和密码,同时领取或从网站下载《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2、分发表格,指导员工填写,并要求员工在表格背面粘贴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数码照相回执,申请人为20—49周岁已婚育龄妇女的,还需粘贴计生报告单,收回《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并校对相关信息后在相片处加盖骑缝公章。
3、在上海市辖区内就业但居住在深圳市辖区以外的员工,用人单位可以为其申办上海市居住证。该员工的居住地址及编码,采用该员工在上海市的办公地址及编码。
4、用人单位工作人员登录上海市居住证/就业登记网上申报系统,按要求如实录入申请人信息。
5、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在系统的居住证办理模块中通过系统提供的查询功能列出要申报居住证的人员并提交,同时打印办证清单。
6、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到所辖地居住证受理点递交清单及申请表格等相关资料,统一缴纳办证费用。受理点受理后打印办证回执。
7、用人单位按预约日期或之后凭回执到原受理点领取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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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5晴天花生
上海居住证续办(申办材料)
  
(一)申请办理《居住证》的来沪人员,应当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3.拟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
  
(1)居住在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4)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二)除上述规定的基本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来沪就业的,提供期限为6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2.来沪投资开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3.来沪投靠本市户籍亲属的配偶、子女或父母的,分别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公安部门认定的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
  4.来沪就读、进修的,分别提供本市大、中专院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本市非学历教育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第五条(受理)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对来沪人员申请办理《居住证》的,应当指导申请人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并确认后签字,同时核对材料是否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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