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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定房子的长生位?

浏览次数:1370|时间:2024-05-01

热门回答

2024-05-01丢了肥膘的猪
那是港话  按我们内地的说就是坟墓的位置


我们仔细阅读《葬书》的内容,就会了解到,所谓“风水之法,得水为上,藏风次之”,有地形、地势方面要求的,这就是在选择墓穴时所讲究的“左青龙,右白虎,前朱雀,后玄武”的“四象”。今天,我们在南方(特别是江西省的一些地区)能看到的“椅子”坟,“椅子”是指左右有“扶手”,后有“靠”的“太师椅”而言。在自然环境中,“左青龙,右白虎,前朱雀,后玄武” 理想的“四象”之地很难寻求,于是人们便用这种人为造就的“地理小环境”来安葬死者并求得心里安慰。下葬时,棺木中死者的头向北方“玄武”,脚向南方“朱雀”,左手傍扶“青龙”,右手傍扶“白虎”,眼前一片“明堂”开阔景象(一般以南方有平展地形并有河流或池塘者为“明堂”)。有了这样一个地理小环境,就可以“藏风得水”,符合《葬书》中的要求就是名义上的“风水宝地”了。在封建社会中,如果是皇帝、王妃,那就有资格在自然环境中选择真正的“四象”之地:前有照(地阔而有水如明镜),后有靠(高山),左青龙(小长山),右白虎(小高山),如明代帝王的十二陵(昌平)、清代帝王的昭陵(沈阳)、泰陵(易县)等,那就是真正符合《葬书》要求的“风水宝地”了。
《葬书》中说:“盖生者,气之聚凝结者成骨,死而独留,故葬者反气入骨,以荫所生之法也。”古人说,万物得天地中和之气而生。给死去的人营造一个“凝气”、“入骨”的环境,就会“以荫所生”。不但死者会尽快轮回托生,对其后代也会有“鬼福及人”的作用。这些“风水”说教都是与死人密切相关的内容。《葬书》中又说:“藏于涸燥者,宜深,藏于坦夷者,宜浅。”对于“阳宅”选择来说,没有藏深、藏浅的问题,只有在“阴宅”的选择方面,要根据地形和地下水的情况决定挖掘墓穴的深浅程度。
《葬书》中所谓理想的“四象”之地,不是全国各地都具有的。在南方,诸如江西、湖南、广东、广西、福建、浙江等地,山丘多,又多河流、湖泊、池塘,《葬书》中所谓的“风水”之术,这就因这样的地形地势而产生的,因而地理风水术,以江西的“形法派”最为得势,而闽、浙的“理气派”又次之。在河南中州“三代”古都之地,则因地处平原,就不能用《葬书》的说法去选择理想的墓穴。古有“义冢”,是集中埋葬百家逝者的地方。以春秋、战国为例,小国寡民,义冢只能在本国地界。以州、县为例,义冢也只能在州、县界之内。以个体小农经济为例,死去的人大都要埋葬在自家耕种的土地上。就最近考古成果来看,六朝古都洛阳要建设“文化广场”,施工过程中挖掘出了“天子六驾”的古墓葬遗址,原来那平坦的地方竟是古“天子”的葬身之地。洛阳的北邙,是“六朝”的古葬地,而农民还要在自家承包的土地上大动“洛阳铲”,这就同发现“天子六驾”葬地一样,说明“六朝”时人们对洛阳的葬地选择不止于北邙,其平坦处也是有墓穴存在的。也同时说明,在洛阳这个地方,人们选择墓穴时是不能依照《葬书》进行选择的,都要求有什么“四象”。我们还可从安阳“殷墟”和二里头“夏墟”遗址的考古发现中,分析古人对葬地的选择情况。在二里头夏代“阳宅”的地下和城墙内外侧,都有零散分布的墓穴,这就说明后来的人们是在先前死人的墓地上盖起了“阳宅”。安阳的洹河北岸武官村北边的山南坡有许多古代墓穴,这似乎有了“玄武”、“朱雀”的选择,然而看考古地图,安阳的四面八方都有古墓穴,这就说明古代有条件者可以选择“理想墓地”,而一般没有条件进行选择的人家,就只能把死去的人埋葬在自家耕种的田地里。我们还可以举几个现代的例子。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有一块叫做“北行”的地方,解放前那里有一大片土地叫做“四棵旗杆”,是一个“义冢”,成千上万的死人埋葬在那里。解放后的头几年,还不时地在那里枪决死刑犯。到了1956年,政府决定搬迁“四棵旗杆”坟场里的所有尸骨。一年之后,平整后的那块地方就出现了许多平房。现如今,那地方高楼大厦林立,成了繁华的商业区。在我国的平原地区,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阳宅建设面积的逐步扩展,活人就要争死人的地盘,原在四边“郊区”的死人就必须为活人“腾地方”。原来是死人占据的地盘,如今成为活人居住的地盘,这是大多数平原地区的实际情况。又如,今北京城里有许多冠以“坟”字的地名,如八王坟、太子坟、公主坟、王爷坟、郑王坟、将军坟、六公主坟、九家坟、茶家坟、铁家坟、贾家坟、柴家坟、索家坟、黄家坟、曹家坟、蒋家坟、焦家坟、善家坟、董家坟、甄家坟、马家坟、朱家坟、师家坟、祁家坟、李家坟、李县坟、杜家坟、张家坟、张万坟、何家坟、沈家坟、金家坟、英家坟、穆家坟、碾子坟、坟上村等等。虽然这些地方名义上是死人的“坟”地,但实际上却都是活人居住的高楼大厦。这就是古代以至现代“人争鬼地”具体事实。由此可见,《葬书》里的“风水”说,是有时间和空间方面的局限性的。就北京来说,清代紫禁城外四面八方的地方分布着“百家”的坟地,而且还有王爷、公主的坟地。这些当初被“风水先生”看好,说能“藏风得水,反气入骨,以荫所生”的“风水宝地”,如今完全变成了“阳宅”的地盘。就这样的情况来说,在原先坟莹地的基础上建起的住宅高楼,这里的业主请“风水大师”看“家居风水”,那又将如何求得“圆满”呢?如果用《葬书》对“风水”的定义分析,因为这里原先是死人的地盘,那就应该用为死人服务的“风水”概念去看如何“藏风得水,聚集生气”了,倘若如此而谓之“家居风水”,似乎就理所当然、名正言顺了。问题是,在这样的原先能使死人“反气入骨,以荫所生”的“风水宝地”上,现如今建起了“阳宅”大楼,那么,这样的“风水宝地”,是居住在这里的活人们的需要吗?再说,不在坟地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好端端的一栋“阳宅”大楼,怎么会有“风水”问题呢?一家一户,谁人要求居室会“反气入骨”,谁人要求居室会“以荫所生”?一家一户,哪里是“照”,哪里是“靠”?更遑论“龙”与“虎”! 
我们今天应该非常清醒地认识到:今日所谓之“风水”已非往日所谓之“风水”。古代《葬书》里“风水”概念的内涵,在今日已经大大外延,从给死人用的“技术”大大外延成了主要为活人服务的“技术”。这就是“风水文化”发展演变的历史和现实。更有意思的是,“风水”这个概念似乎成了一个很时髦的词,甚至还有“升学风水”、“恋爱风水”的称谓。由此可见,“风水”这一概念的内涵,似乎外延到了一个无所不包、难以想象的程度。《周易?系辞》里说“百姓日用而不知”、“民咸用之谓之神”。大概就是因为“风水”概念具有的神秘色彩,方有今天的现实吧?比如,我们搞“阳宅”建设,本来就有地理环境的选择和布局,也会“古为今用”,可是由于一些购房者崇信“风水”,这就使一些“风水大师”在房地产的买卖双方都得利,甚至越是自我标榜“祖传”的“大师”越是获得大利。而实际上,现在社会上的“风水大师”都是文化水平不高,对古“风水文化”一知半解的人,甚至有的人只是手拿“风水罗盘”在那儿蒙事,竟用那上面的小游年“九星翻卦”给人家看“阳宅风水”,这可真是“鬼福及人”了。我们应该正视当前人们在购买住房的的“求福”、“保平安”的心理,要积极提倡运用科学知识选择购买房产,而不能把这个“阵地”拱手让给那些社会上的“风水大师”。有一个事例很能说明问题:北京西四环五孔桥东边有一新建小区,据说是一个德国的建筑师因地块形状画了“一条龙”,于是建起来的七栋楼房“首尾相接”,而“龙头”恰正在距离四环路百余米处。不少的购房者听信了售楼小姐“骑龙头”、“占龙眼”的“风水说”,结果却是大受噪音、汽车尾气、灰尘之害。这真是有苦难言,如果当初选择“龙腰”或“龙尾”,环境污染就比这差多了。在日常生活中,如何减少环境污染带来的麻烦,比那所谓“骑龙头”所给予的“精神安慰”要现实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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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4丫丫由由
是神道教的习俗。为自己的恩人,或长辈预立牌位,天天上香供奉,祈求他长命百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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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真锈菜刀
房子怎么可能有长生位,你是出来搞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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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3莫小小爱吃肉
那是港话  按我们内地的说就是坟墓的位置


我们仔细阅读《葬书》的内容,就会了解到,所谓“风水之法,得水为上,藏风次之”,有地形、地势方面要求的,这就是在选择墓穴时所讲究的“左青龙,右白虎,前朱雀,后玄武”的“四象”。今天,我们在南方(特别是江西省的一些地区)能看到的“椅子”坟,“椅子”是指左右有“扶手”,后有“靠”的“太师椅”而言。在自然环境中,“左青龙,右白虎,前朱雀,后玄武” 理想的“四象”之地很难寻求,于是人们便用这种人为造就的“地理小环境”来安葬死者并求得心里安慰。下葬时,棺木中死者的头向北方“玄武”,脚向南方“朱雀”,左手傍扶“青龙”,右手傍扶“白虎”,眼前一片“明堂”开阔景象(一般以南方有平展地形并有河流或池塘者为“明堂”)。有了这样一个地理小环境,就可以“藏风得水”,符合《葬书》中的要求就是名义上的“风水宝地”了。在封建社会中,如果是皇帝、王妃,那就有资格在自然环境中选择真正的“四象”之地:前有照(地阔而有水如明镜),后有靠(高山),左青龙(小长山),右白虎(小高山),如明代帝王的十二陵(昌平)、清代帝王的昭陵(沈阳)、泰陵(易县)等,那就是真正符合《葬书》要求的“风水宝地”了。
《葬书》中说:“盖生者,气之聚凝结者成骨,死而独留,故葬者反气入骨,以荫所生之法也。”古人说,万物得天地中和之气而生。给死去的人营造一个“凝气”、“入骨”的环境,就会“以荫所生”。不但死者会尽快轮回托生,对其后代也会有“鬼福及人”的作用。这些“风水”说教都是与死人密切相关的内容。《葬书》中又说:“藏于涸燥者,宜深,藏于坦夷者,宜浅。”对于“阳宅”选择来说,没有藏深、藏浅的问题,只有在“阴宅”的选择方面,要根据地形和地下水的情况决定挖掘墓穴的深浅程度。
《葬书》中所谓理想的“四象”之地,不是全国各地都具有的。在南方,诸如江西、湖南、广东、广西、福建、浙江等地,山丘多,又多河流、湖泊、池塘,《葬书》中所谓的“风水”之术,这就因这样的地形地势而产生的,因而地理风水术,以江西的“形法派”最为得势,而闽、浙的“理气派”又次之。在河南中州“三代”古都之地,则因地处平原,就不能用《葬书》的说法去选择理想的墓穴。古有“义冢”,是集中埋葬百家逝者的地方。以春秋、战国为例,小国寡民,义冢只能在本国地界。以州、县为例,义冢也只能在州、县界之内。以个体小农经济为例,死去的人大都要埋葬在自家耕种的土地上。就最近考古成果来看,六朝古都洛阳要建设“文化广场”,施工过程中挖掘出了“天子六驾”的古墓葬遗址,原来那平坦的地方竟是古“天子”的葬身之地。洛阳的北邙,是“六朝”的古葬地,而农民还要在自家承包的土地上大动“洛阳铲”,这就同发现“天子六驾”葬地一样,说明“六朝”时人们对洛阳的葬地选择不止于北邙,其平坦处也是有墓穴存在的。也同时说明,在洛阳这个地方,人们选择墓穴时是不能依照《葬书》进行选择的,都要求有什么“四象”。我们还可从安阳“殷墟”和二里头“夏墟”遗址的考古发现中,分析古人对葬地的选择情况。在二里头夏代“阳宅”的地下和城墙内外侧,都有零散分布的墓穴,这就说明后来的人们是在先前死人的墓地上盖起了“阳宅”。安阳的洹河北岸武官村北边的山南坡有许多古代墓穴,这似乎有了“玄武”、“朱雀”的选择,然而看考古地图,安阳的四面八方都有古墓穴,这就说明古代有条件者可以选择“理想墓地”,而一般没有条件进行选择的人家,就只能把死去的人埋葬在自家耕种的田地里。我们还可以举几个现代的例子。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有一块叫做“北行”的地方,解放前那里有一大片土地叫做“四棵旗杆”,是一个“义冢”,成千上万的死人埋葬在那里。解放后的头几年,还不时地在那里枪决死刑犯。到了1956年,政府决定搬迁“四棵旗杆”坟场里的所有尸骨。一年之后,平整后的那块地方就出现了许多平房。现如今,那地方高楼大厦林立,成了繁华的商业区。在我国的平原地区,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阳宅建设面积的逐步扩展,活人就要争死人的地盘,原在四边“郊区”的死人就必须为活人“腾地方”。原来是死人占据的地盘,如今成为活人居住的地盘,这是大多数平原地区的实际情况。又如,今北京城里有许多冠以“坟”字的地名,如八王坟、太子坟、公主坟、王爷坟、郑王坟、将军坟、六公主坟、九家坟、茶家坟、铁家坟、贾家坟、柴家坟、索家坟、黄家坟、曹家坟、蒋家坟、焦家坟、善家坟、董家坟、甄家坟、马家坟、朱家坟、师家坟、祁家坟、李家坟、李县坟、杜家坟、张家坟、张万坟、何家坟、沈家坟、金家坟、英家坟、穆家坟、碾子坟、坟上村等等。虽然这些地方名义上是死人的“坟”地,但实际上却都是活人居住的高楼大厦。这就是古代以至现代“人争鬼地”具体事实。由此可见,《葬书》里的“风水”说,是有时间和空间方面的局限性的。就北京来说,清代紫禁城外四面八方的地方分布着“百家”的坟地,而且还有王爷、公主的坟地。这些当初被“风水先生”看好,说能“藏风得水,反气入骨,以荫所生”的“风水宝地”,如今完全变成了“阳宅”的地盘。就这样的情况来说,在原先坟莹地的基础上建起的住宅高楼,这里的业主请“风水大师”看“家居风水”,那又将如何求得“圆满”呢?如果用《葬书》对“风水”的定义分析,因为这里原先是死人的地盘,那就应该用为死人服务的“风水”概念去看如何“藏风得水,聚集生气”了,倘若如此而谓之“家居风水”,似乎就理所当然、名正言顺了。问题是,在这样的原先能使死人“反气入骨,以荫所生”的“风水宝地”上,现如今建起了“阳宅”大楼,那么,这样的“风水宝地”,是居住在这里的活人们的需要吗?再说,不在坟地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好端端的一栋“阳宅”大楼,怎么会有“风水”问题呢?一家一户,谁人要求居室会“反气入骨”,谁人要求居室会“以荫所生”?一家一户,哪里是“照”,哪里是“靠”?更遑论“龙”与“虎”! 
我们今天应该非常清醒地认识到:今日所谓之“风水”已非往日所谓之“风水”。古代《葬书》里“风水”概念的内涵,在今日已经大大外延,从给死人用的“技术”大大外延成了主要为活人服务的“技术”。这就是“风水文化”发展演变的历史和现实。更有意思的是,“风水”这个概念似乎成了一个很时髦的词,甚至还有“升学风水”、“恋爱风水”的称谓。由此可见,“风水”这一概念的内涵,似乎外延到了一个无所不包、难以想象的程度。《周易?系辞》里说“百姓日用而不知”、“民咸用之谓之神”。大概就是因为“风水”概念具有的神秘色彩,方有今天的现实吧?比如,我们搞“阳宅”建设,本来就有地理环境的选择和布局,也会“古为今用”,可是由于一些购房者崇信“风水”,这就使一些“风水大师”在房地产的买卖双方都得利,甚至越是自我标榜“祖传”的“大师”越是获得大利。而实际上,现在社会上的“风水大师”都是文化水平不高,对古“风水文化”一知半解的人,甚至有的人只是手拿“风水罗盘”在那儿蒙事,竟用那上面的小游年“九星翻卦”给人家看“阳宅风水”,这可真是“鬼福及人”了。我们应该正视当前人们在购买住房的的“求福”、“保平安”的心理,要积极提倡运用科学知识选择购买房产,而不能把这个“阵地”拱手让给那些社会上的“风水大师”。有一个事例很能说明问题:北京西四环五孔桥东边有一新建小区,据说是一个德国的建筑师因地块形状画了“一条龙”,于是建起来的七栋楼房“首尾相接”,而“龙头”恰正在距离四环路百余米处。不少的购房者听信了售楼小姐“骑龙头”、“占龙眼”的“风水说”,结果却是大受噪音、汽车尾气、灰尘之害。这真是有苦难言,如果当初选择“龙腰”或“龙尾”,环境污染就比这差多了。在日常生活中,如何减少环境污染带来的麻烦,比那所谓“骑龙头”所给予的“精神安慰”要现实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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