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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3岁,结婚了名下无房,能申请经济适用房吗?

浏览次数:1154|时间:2024-04-30

热门回答

2024-05-04胖蟹爪爪
可以,根据现行的政策,你可以申请一套!具体的可以到本地政府的经济适用房办公室详细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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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芥末花vera
看你们家有么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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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4zhenghan116
年龄不够吧

33

2024-05-02成工1979
上海市试点区域城镇居民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标准和供应标准(暂行)
根据《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沪府发[2009]29号)的有关规定,制订上海市试点区域城镇居民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标准和供应标准(暂行)如下:
一、准入标准
同时符合下列标准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一)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7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区(县)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5年;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三)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7600元(含27600元)、人均财产低于70000元(含70000元);
(四)申请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申请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同时符合上述标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30周岁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三年的人士),可以单独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二、供应标准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当按照下列标准供应:
(一)单身申请人士或者2人申请家庭,购买一套一居室。
(二)3人申请家庭或者原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规定限额(即人均15平方米建筑面积限额×申请家庭人员数-申请家庭原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以上的2人申请家庭,购买一套二居室。
(三)4人及以上申请家庭,购买一套三居室。
(四)申请家庭人员较多、申请家庭人员代际结构较复杂或者经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同意、申请家庭将原有住房交政府指定机构收购的,试点区政府可以酌情放宽住房供应标准。
申请家庭或者单身申请人士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房源供应数量,选择申请购买较小的房型。
我觉得你应该可以申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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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3私人发艺工匠
那要看你的户口在哪里,并且要根据当地政府定的申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比如你们家人均占有住房面积等等,同时还要找人哟!没人不行的!政策往往都是假的,我们这住经济适用房的好厉害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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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1阿蒙宝贝
三大指标 1.郑州市户口三年以上 2.未婚28岁以上(已婚无年龄限制) 3.双方收入不超过最低标准三倍(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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