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5-01甲壳小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这条规定说的非常清楚,所谓约定的价格就是指的你当时签订的合同上约定的价格,而不是开发商说的时价,他们的要求是不合法的。从你买房签合同到现在才确定房屋实测面积,感觉时间有点长。建议你可以仔细看下购房合同和补充协议,看下交楼时间和办理房产证的约定条款,如果开发商有延迟交楼和办证的情况,你还可以追究他们的违约责任,这个合同里面一般都会约定的。
有问题你可以再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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