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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可以告诉我没有工作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吗?

浏览次数:53|时间:2024-04-29

最新回答

2024-04-29京城第一伪娘
你好,您好,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例如: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若按现市场3600元、平方米进行出售,则需按3600×95×10%计算,补交34200元的综合地价款。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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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猫女盈盈
可以的哦。这是我了解的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必须以家庭的名义申请。
  2.申请家庭成员必须包括配偶和子女,申请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必须是夫妻或父母子女关系。
  3.所有申请家庭成员都具有本市户口,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
  4.家庭年收入低于“3人户及以下5万元、4-5人户6万元、5人户以上7万元”的中低收入家庭标准。
  5.家庭资产在中低收入家庭标准的6倍以下,家庭资产包括房产、汽车、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含现金和借出款)。希望对你有帮助的哦,望您采纳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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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张凉凉2779
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或承租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一)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二)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    (三)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人应当持家庭户口本、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收入证明和住房证明以及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向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具体到当地房管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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