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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岛内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有什么?

浏览次数:134|时间:202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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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7简单已逝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
  1、必须以家庭的名义申请;
  2、申请家庭成员必须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申请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必须是夫妻或父母子女关系;
  3、所有申请家庭成员都具有本市户口,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
  4、家庭年收入低于“3人户及以下5万元、4-5人户6万元、5人户以上7万元”的中低收入家庭标准;
  5、家庭资产在中低收入家庭标准的6倍以下,家庭资产包括房产、汽车、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含现金和借出款);
  6、家庭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有下列几种情况的,不能申请或参与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1、申请之日前五年内有购买或出售房产的;
  2、通过购买商品房或作为商品房代理人落户厦门的;
  3、以投靠子女方式落户厦门的;
  4、离婚前已享受过政府住房优惠政策;
  5、离婚时间不足2年的。
大概就是以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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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7爱谁是谁007
厦门岛内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
2.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不拥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及户籍迁入本市前在国内其他城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领取过未购房补差款;一定年限内未曾转让过自有形式的住房;
5.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提出申请前连续两年均低于本市低收入标准线;
6.家庭总资产不超过一定限额;
7.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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