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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条件?

浏览次数:576|时间:2024-05-08

最新回答

2024-05-08沙土花生
青岛市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
2、人均月收入不超过1864元;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
4、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1864*12*家庭人口数*6)。
申请人需在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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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8想鱼的熊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
  2.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不拥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及户籍迁入本市前在国内其他城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领取过未购房补差款;一定年限内未曾转让过自有形式的住房;
  5.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提出申请前连续两年均低于本市低收入标准线;
  6.家庭总资产不超过一定限额;
  7.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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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8抬头走我路
具有市内四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经济适用住房应当优先销售给无房户、危房户和城市房屋拆迁中的被拆迁人。希望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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