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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商品房交付必须符合哪些条件才能交房?

浏览次数:1449|时间:2024-05-11

最新回答

2024-05-11又肥又馋的兔子
根据《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等相关法规,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您可以查找一下相关的资料,没有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是无法交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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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1雾夜狂奔
房屋需经过验收合格。《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7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何为验收合格?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6条的规定,验收是指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由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加的并分别签署的工程技术资料和现场检测资料等。根据《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第7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竣工验收合格报告。也就是说,验收合格以建设单位的竣工验收报告为准。并不是以工程验收竣工行政备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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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1背信弃翊
(1)          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          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          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          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您参考一下,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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