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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旧房改造如何补偿?

浏览次数:1710|时间:2024-05-09

最新回答

2024-05-09夏可兒雲卿
(一)五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元;
(二)五保户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5万元;
(三)五保户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
(四)低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元;
(五)困难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1万元;
(六)一般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0.5万元;
(七)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
(八)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2万元;以上价格来源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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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9莫非mioamy
第八条主城区范围内拆迁补偿安置等费额标准按附件l-5规定的标准执行。其中,附件1-3所列费额标准,可由所在区人民政府按上下浮动20%、六类以下地区向下浮动50%的范围,制定具体执行标准,报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    
 
  前款规定以外地区,必须执行附件4的规定;其他的拆迁补偿安置等费额标准,由所在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参照附件l-3和附件5的规定,制定具体执行标准,报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拆迁主城区住宅房屋原则上实行货币安置或一次性现房安置方式。确需过渡安置的,应报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    
 
  安置对象选择现房安置的,其人均现房安置居住面积不得少于8平方米。    
 
  安置对象选择现房安置的,拆迁人应提供两处以上的房源供安置对象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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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9龙真妈妈
拆迁补偿安置以原址实物安置为主    
该《意见》指出,城区危险住房改造,坚持政府主导、居民自愿、政策扶持、市场运作的原则。    
本市建成区范围内,经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达到D级危险等级(整栋危险房屋)的单栋住宅房屋或总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下的多栋住宅房屋,列入危险住房改造范围。相毗连的其它房屋因规划原因必须连带拆除的可以一并拆除改造,但毗连房屋建筑面积不应大于危险房屋拆迁面积的50%。成片的危陋住宅区改造,按照旧城改造的有关政策办理。    
该《意见》规定,危险住房改造项目拆迁补偿安置,实行以原址实物安置为主,异地实物安置与货币补偿为辅的原则,安置办法和补偿标准参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执行。    
对被拆迁居民符合石家庄市最低住房保障标准的家庭,应实行实物安置,其安置住房面积不得低于石家庄市当年最低住房保障标准。拆迁公有房屋的,原则上应先将房屋出售给具有合法租赁手续的住户,其政策和价格参照房改的有关规定执行。    
已经房改的危险住房,改造时可提取使用房屋维修资金,改造后再按有关规定标准由产权人直接建立房屋维修资金。改造时未使用的房屋维修资金,直接转为改造后的房屋维修资金。    
自行出资翻建可适当增加建筑面积    
危险住房改造项目以建设普通商品住房为主,按照国家普通商品住房的规定设计和建设,结合地块实际完善配套设施,并可根据具体情况酌情提高规划建筑密度和容积率。    
房屋所有权人自行出资翻建改造的危险住房项目,在城市规划许可条件下,可在保持房屋总套数不变的前提下,适当增加建筑面积,但不得超过原建筑面积的15%。    
危险住房改造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对被拆迁居民按照国家和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法规政策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对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中相当于拆迁补偿价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出部分征收契税。    
以土地出让方式改造的,土地净收益扣除国家规定用途资金后,20%返还区政府用于改造组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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