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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法规谁清楚?

浏览次数:357|时间:2024-05-12

最新回答

2024-05-12糖小婉爱吃肉
(一)对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不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一般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购房者可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的规定,可请求其维修,因维修致使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或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当负赔偿责任。  (二)对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应先请求房屋所在地的房屋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检查,在取得房屋质量鉴定不合格的证书后,可要求开发商予以退房,对因此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承担赔偿责任。  对消费者的正当要求,开发商不予理睬的,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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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2我是一只喵
如果行政诉讼胜诉,仅是在当地房管部门撤销该房产更名的具体行政行为,只是对该部门的执行问题,对对方不存在太大执行问题,除非对方已经出售并过户该房产给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才涉及对方的执行问题,涉外的执行问题一般是移交请求协助,这边的判决还是有效的,虽然在时间跨度上会大一点,但是执行难度一般不会变化多少。
如果你担心对方先行出售,可以在起诉受理后向房管部门先行提出异议登记,以防产权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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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2Krystaldxe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行政法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3、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当前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房地产纠纷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4、部门规章:《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严格房地产用地管理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的紧急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307号――关于发布行业标准《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的公告、《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9号--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注销前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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