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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廉住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浏览次数:2638|时间:2024-05-04

最新回答

2024-05-04方吉咕咕咕
上海廉住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如果以上条件都满足那就可以了。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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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4阿富汗小海参
(一)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
(二)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满3年,且具有申请所在地城镇常住户口满1年;
(三)申请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含7平方米);
(四)3人及以上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5200元(含25200元)、人均财产低于80000元(含80000元),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7720元(含27720元)、人均财产低于88000元(含88000元);
(五)申请家庭成员在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因出售或赠与住房而造成住房困难的行为。
同时符合上述条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35周岁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可以单独申请。
符合本市廉租住房申请条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优先承租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房源(以下简称“廉租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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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4berber1215
①通过购买商品房取得我市五城区户籍的;  
②申请之日前5年内购买或者出售商品房的;  
③申请人或者其配偶已享受过政府优惠价政策性住房的;  
④申请人与配偶虽已离异,但离异时间不足2年的;  
⑤申请人与配偶离异时间虽满2年,但在离异前一方已享受过政府优惠价政策性住房的;  
⑥申请人虽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但该帐户未建立于市本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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