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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物业管理条例是什么?

浏览次数:1532|时间:202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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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0candy小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新建物业与前期物业管理
  第一节  物业管理区域
  第二节  配套建筑与设施设备
  第三节  前期物业管理与物业交付
  第三章  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
  第一节  业主大会筹备组
  第二节  业主大会
  第三节  业主委员会
  第四章  物业的使用与业主自治管理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住宅物业的装饰装修
  第三节  车库与车位的使用
  第四节  业主自治管理
  第五章  物业服务企业
  第一节  物业服务企业
  第二节  行业自律
  第六章  物业服务
  第一节  物业服务内容与合同
  第二节  物业服务收费
  第七章  物业的维护
  第一节  建设单位的保修责任
  第二节  专有部分的维护
  第三节  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
  第四节  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的维护
  第八章  社区物业管理与旧住宅区物业管理
  第一节  社区物业管理
  第二节  旧住宅区物业管理
  第九章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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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0熊猫脸脸鸭二鸭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关键词:共用设施,设备  业主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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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0小耳朵累了
物业管理条例是国家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而制定的管理条例。一、将第十条第一款修改为:“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删除第十条第二款。
  二、将第十一条修改为:“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将第十二条修改为:“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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