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装修问题 > 房产知识 > 公积金 > 四川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四川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浏览次数:2619|时间:2024-05-13

最新回答

2024-05-13蜜儿桃子1
1、购买自住住房未申请贷款的,自取得房屋产权证二年内,提供房屋产权及购房发票;或签定购房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提供房管局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协议)及首付购房款发票;
  2、购买“二手”住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契税完税发票;
  3、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
  在城镇国有土地上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县(区)及以上规划、建设、土地管理部门批准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证》(3年以内有效);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县(区)及以上房屋安全鉴定部门的鉴定证明、规划及建设管理部门批准文件及《房屋所有权证》和购买材料和其他施工费用的发票;
  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县(区)及以上规划、建设、土地管理部门批准文件和《集体土地使用证》(3年以内有效),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还应提供农村房屋安全管理机构的证明及《房屋所有权证》和购买材料和其他施工费用的发票。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可一次性提取不超过购、建房款总额的本人及配偶上年末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255

2024-05-13哎呀呀biubiubiu
你好,下面给你详细介绍一下,四川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    
(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    
(十二)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希望可以帮到你.

275

2024-05-13我还是杰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  
2、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少于六个月;  
3、购房首期付款的金额不低于规定比例(现为20%);  
4、申请人有偿还贷款的能力;  
5、没有公积金个贷债务及其他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