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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公积金二手房贷款的流程有人清楚吗?

浏览次数:1601|时间:2024-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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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4蜜桃红茶
一、签订《付款约定书》:房屋买方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并提供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号;房屋卖方携带《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契证》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共同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买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买卖双方签订贷款资金划付的《付款约定书》;
  二、委托评估:借款申请人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对转让房屋进行评估,出具评估书;
  三、房屋转让:房屋买卖双方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转让手续,签订《房屋所有权》,并向税收征管中心办妥契税完税手续,取得转让后的房屋契证;
  四、贷款申请:借款申请人持前述公积金贷款须提供的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作贷款面谈记录;
  五、贷款审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对借款申请人的贷款申请进行初审、审核、审批;
  六、签订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保险、公证手续;
  七、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借款申请人携带借款合同到受托银行,经审批、盖章后送相关单位办理房屋使用权登记手续并将受理通知书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八、发放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妥抵押《房屋他项权证》后,通知受托银行发放贷款;
  九、还款: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按月还本付息;
  十、合同终止: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后,借款合同终止,受托银行出具贷款结清证明,贷款人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合贷款向受托银行)取回抵押《房屋他项权证》,并向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注销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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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4密果儿小YO
东莞公积金二手房贷款的流程
1、初审:    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    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    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    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6、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8、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9、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10、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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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4派大海绵
东莞公积金二手房贷款的流程:到“中心”咨询、登记  →  提交申请资料  →“中心”受理、审批  →  买卖双方交易过户  →  与银行签订合同  →  办理抵押登记  →  贷款资金发放  →  借款人按月还款  →结清贷款→注销抵押。
第一步  “中心”咨询,领取申请表:由房屋买卖双方及配偶(未婚或离异应出具证明),持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两证原件,以及户口薄、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到市资金中心进行预登记,领取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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