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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公积金是否可以直接提取?

浏览次数:1189|时间:2024-05-04

最新回答

2024-05-04圣莱德厨房电器
可以的,购房合同也可以
拿着你的房产证,到公积金管理办公室,去填写一张申请领取公积金的表格,
然后把你的公积金的卡号填好(一般是建行)
回到你的单位,把这个条交给你单位的出纳或者会计,公司盖章后,你就可以领取了。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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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4蝴蝶圆舞曲
不可以,要有以下条件  一、提取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七)职工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八)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十)职工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管委会规定的其它情况。希望能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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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4cleopatrazz
不可以哦!
 提取的条件:
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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