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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公积金离职提取该怎么做?

浏览次数:624|时间:2024-05-12

最新回答

2024-05-12一梦三只鸭
根据福州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就业满二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以及外地户籍职工辞职回原籍的,可以提取公积金。需要材料为:身份证、辞职批文、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开具的职工未就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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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2小小锅盖子
1、福州公积金离职的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单位核实职工提取材料后,出具《提取申请书》,单位经办人持上述材料办理提取业务。
2、如单位拒绝为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或者职工账户已转入集中封存户的,职工本人持上述材料办理相关业务。
3、符合福州公积金离职支取条件的,职工可选择办理公积金约定提取,个人账户中的公积金可定期转入职工指定银行储蓄账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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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2Jacksperoll
你好,你好:  
关于福州地区职工离职后公积金的支取:  
可以办完离职手续后,到人力资源部福利专员处填写一式三份的《福建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取表格》,待公积金中心封存完毕后(封存手续办理周期为1月25日-2月25日离职的到3月25日封存,2月25日-3月25日离职的到4月25日封存,以此类推),封存后可凭《福建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取表格》、公积金存折原本、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离职证明(向行政助理索取),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支取手续(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在福州市鼓屏路105号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乘坐968到省卫生厅站下车,往前走100米左右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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