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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浏览次数:765|时间:2024-05-06

最新回答

2024-05-06诗酒趁年少r
单人缴存最高46万,夫妻2人共同缴存的最高66万,具体你可以贷多少还要根据所购房屋的面积、价格、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等条件共同计算。
(一)申请人及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须年满18周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申请人属购房的,需与售房单位(或个人)签订购房合同或协议;
(三)  申请人在本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以上,且没有欠缴、被封存等情况;
除此以外还有无不良个人信用记录,房屋面积不得大于144平方等限制。
贷款金额:(一)不高于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8倍。
(二)购买首套住房的,不高于房屋总价的70%。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
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自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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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6小小兔121
东莞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申请时已连续一年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二)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30%。  (三)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四)有通知您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  (五)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  (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五)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六)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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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6二x小b姐
第一,具有东莞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第二,申请时已连续一年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东莞购房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第三,具有东莞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30%;
第四,在东莞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第五,有东莞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  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
第六,东莞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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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6我是小鹿呀
一、职工必须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不超过原有最高限额的同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高于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8倍。
(二)购买首套住房的,不高于房屋总价的70%。
(三)购买二手房的,应由申请人委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取购房合同价与评估价的较低值作为计算可贷款额度的房屋总价。
三、职工所有贷款月供合计不得高于其家庭月收入的55%,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月收入按如下方式计算:
家庭月收入=申请人月收入+配偶月收入
申请人月收入=申请当月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汇缴额(含个人和单位缴存的,下同)÷(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配偶月收入=申请当月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汇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四、购买“双拼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照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认定;购买“多拼房”的,不予贷款。
已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如再次购买该套住房的毗邻房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提前收回该笔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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