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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怎么使用?

浏览次数:2702|时间:2024-05-10

最新回答

2024-05-10张小凡09
你好,这样子的话你可以试试看下面的方法介绍
职工租赁住房自住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不得超过实际房租支出的70%。也就是说,职工租赁租房自住的,除须自付30%租金外,其余70%可在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中部分或全部解决。这将在很大程度上缓解职工的租金支付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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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0梦梦890505
1登录到市公积金中心网站。输入你的公积金号,密码默认是身份证号后六位数字。  
2表格下载。将鼠标移动至“表格下载”栏目点击进入“提取类”,找到《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自助业务办理协议》表格,然后下载。  
3业务办理。尚未签订自助服务协议的职工可到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签订此协议,或可在网点办理提取业务的同时签订此协议,签订此协议只需职工本人携带身份证及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即可办理。  
4登录“网上办事大厅”。签订自助服务协议成功后即可登录到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公积金提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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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0闪灯背后
把以下所需材料准备好,去公积金受托银行柜台办理:
1、单位盖章的  《H7:苏州工业园区个人租房申请表》(须盖单位公章或人事章);
2、申请人会员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有效期内的租赁双方签订的租房协议原件(协议上应写明出租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合同不得涂改,租房合同相关要素不得缺失,多人合租住房的须在租房协议中列明合租人名单及各自支付的租金额)及复印件各一份;
4、当地税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纳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发票必须包含出租房详细地址、租房期限,且发票租房期限在租房合同期限内);
5、房产证复印件一份;
6、与房产证姓名一致的出租人(房东)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7、出租房所在社区开具的相关证明(非本市户籍人员居住证与出租房详细地址完全一致的,可用居住证代替);
注:社区证明为固定格式(“中心”网站可下载),若提供的为非固定格式的证明则另需提供房产证原件
8、本市户籍人员在户籍所在地租房的,需提供当地产权管理中心出具的无住房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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