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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问2016年盐城公积金基数上调了吗?

浏览次数:1023|时间:2024-04-27

最新回答

2024-04-27飞鸟鱼虫菲菲
盐城公积金基数下调了,缴存基数应按职工本人2015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总额)核定。具体口径按《关于调整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计提住房公积金工资总额基数的通知》(苏财建字〔2012〕81号)执行,即根据国家统计局现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不论成本中列支的还是在其他项目中列支的,均应计入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各地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苏州市2014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17700元,较去年的缴存基数上限17300元,上涨2.34%,同时不得低于当地社保最低缴费基数,这样一来,市区最低缴存基数则由去年的2387元上涨到2697元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仅供参考  ,具体以现实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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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另一种追逐
公积金比例一般指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就是你应缴公积金的系数,例如你的工资是100元,应缴公积金的系数是3%,那么你的应缴公积金的数额就是3元。它和你的工资基数和应缴系数都有关系,工资额和系数的增加或减少,应缴公积金的数额都会相应变化。各地的2016年住房公积金比例是不一样的,具体可以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或者登陆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网站,查看最新的2015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通知!一、缴存基数(一)各缴存单位2015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为2014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年工资总额÷12)。月平均工资总额计算口径应按《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的通知》(统制字〔1990〕1号执行)。(二)2016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应按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月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2015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二、缴存比例2016年度职工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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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木雨大大雯
缴存额为保障低收入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据2013年《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规定,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不得低于164元(单位、个人合计,下同)。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不得低于208元的。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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