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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发一份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浏览次数:1797|时间:2024-04-07

最新回答

2024-04-07小狼雪子
你好,办法如下: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及执行情况的报告。
  (二)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管理及保值、增值工作。
  (三)负责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情况档案。
  (四)负责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查、审批及贷款风险防范、逾期贷款清收、不良贷款处置等贷后管理和贷款档案管理等工作。
  (五)负责受政府委托管理的公房出售资金、集资建房资金等其他类住房资金的归集、使用和核算等工作。
  (六)依法对单位贯彻《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承办市政府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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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7纳兰美黛子
我知道有单位必须按规定到市公积金中心或下设的管理部(办事处)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市公积金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并为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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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7真的啊1988
一是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可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二是职工有住房贷款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归还贷款;
  三是职工工作调动、退休或死亡,可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含利息);
  四是本人及配偶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五是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维修基金和物业费等“养房”环节消费;
  六是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或遭遇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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