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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2007版)

2024-04-29

导读:【重庆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2007版)】工 程 名 称: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合 同 编 号: 签 定 日 期: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重庆市建设委员会 使用说明 1. 本合同文本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2. 开工:双方通过设计方案 ...

工 程 名 称: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合 同 编 号:
签 定 日 期: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
使用说明
1. 本合同文本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
2. 开工:双方通过设计方案、首期工程款到位、工程技术交底等前期工作完成后,材料、施工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开始运作视为开工。
3. 竣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全部完成,经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验收合格视为竣工。
4. 工期顺延:指非因乙方的责任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后,工程期限予以相应延展。在工期顺延的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5. 监理:指专业化的家庭装修监理单位接受业主(装修户)的委托或授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家庭装修监理合同以及相关家装合同,协助业主对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进行监督管理。
重庆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或甲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号: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注册地址(或办公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或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施工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点:
(二)工程户型:
(三)工程套内施工面积:
(四)工程内容(见附表一和四)
(五)工程承包方式,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材料(见附表二和三)。
3、乙方包工、甲方提供全部材料(见附表二)。
(六)工程期限 日。
开工日期: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