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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协议里暗藏的这些陷阱你们知道几个

2024-04-14

导读:补充协议是对购房合同的补充,二者是主合同和从合同的关系。如果补充协议和购房合同产生冲突,一般会以补充协议为准,所以补充协议的签订很重要。然而,关于这些“隐身”在补充协议里的陷阱,你究竟知道几个?一、 购房总价成违约金基数有些人会在

补充协议是对买房合同的填补,二者是主合同和从合同书的关联。假如补充协议和买房合同造成矛盾,一般会以补充协议为标准,因此补充协议的签署很关键。殊不知,有关这种“隐形”在补充协议里的圈套,你到底了解好多个?一、 买房原价成合同违约金数量有的人会在补充协议中承诺“任何一方在合同书签署后单方终止合同,应担负停止合同违约金,占比为合同书总合同款的20%”,这条款看上去没有什么难题,20%的违约金比例也好像很有效,但实际上并不是这样。依据要求,合同违约金的规范要以毁约导致的实际上损害收费,高占比为30%,因此说所述的条款看起来对买卖方有益,其实是单方增加了买房者的毁约成本费,终究即便开发商违约,他的损害也不容易比楼价高。二、 广告宣传不担负法律依据一些开发商会在补充协议里写到,“该合同书与宣传策划材料、样板房的统计数据、文本等若有进出,皆以该合同书內容为标准。凡该合同书未承诺之事宜,对彼此无约束。”实际上,这一条款都是不太好的。按规定,开发商在市场销售商品房时若设定了样板房,应表明实际上交货的商品房品质、机器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不是一致,未作表明的则视作实际上交货的商品房应与样板房一致。因而,开发商往往承诺所述条款,就是说以便免除责任,因此提议你将宣传策划材料等有关內容贯彻落实到合同书中,又或是是不必抱那麼大期待,以防等你实际上拿房时心寒。三、限制买房者下手的商品房主要用途有时候开发商以便限定买房者下手的商品房主要用途,便会在补充协议中承诺道,“该商品房仅为住房主要用途。”殊不知,那样的保证实际上是侵害了买房者的支配权的。按规定,买房者一旦选购了房子,便具有了房子的权,具有对该房子占据、应用、盈利和处理的支配权,因此出售方无法干预买房者怎么使用房屋。假如你一直在协议书里看见相近的条款,能够高声得说“No”!三、 合同书空白处被“舞弊”一般来说,合同书中都是有一些空白处供买卖方签订时当场商谈填写信息,而许多开发商以便免除责任或是给自己获得权益,便会优先拟订条款添充在其中,“劫掠”了买房者的合法利益。因此,提议你一直在签合同时贵在空白处划出斜线,表达那边早已沒有內容必须填补。另外,你还可以看一下合同书是不是早已办理备案,如已办理备案,可将其得到工商管理局与办理备案文字对比,看是不是有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