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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的确定 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是否可调

2024-04-13

导读:土地使用权(Land Use Rights)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最近有不少网友们问到: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是按什么规定确定?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是否可调?对于有这方面需求的朋友们来说,是非常值得关注的话题之一。别担心,下面我来为大家一一揭晓答案。

土地使用权(Land Use Rights)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最近有不少网友们问到: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是按什么规定确定?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是否可调?对于有这方面需求的朋友们来说,是非常值得关注的话题之一。别担心,下面我来为大家一一揭晓答案。

土地使用权(Land Use Rights)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最近有不少网友们问到: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是按什么规定确定?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是否可调?对于有这方面需求的朋友们来说,是非常值得关注的话题之一。别担心,下面我来为大家一一揭晓答案。

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是按什么规定确定

【问题】

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是按照合同约定年限还是按照税法规定最低十年

【解答】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二条所称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第六十七条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是否可调

【问题】

我公司无形资产为土地使用权,土地证表明为50年,公司经营期限为20年。2008年我公司开始按50年摊销,请问我公司是否可以按20年摊销,如果可以,在汇算清缴期间是否可以调整2008年的应税所得额?

【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二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一)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二)自创商誉;(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四)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二条所称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

第六十七条规定,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

新税法实施后符合规定的无形资产应按不低于10年的期限进行摊销。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一经确定,便不能随意变更。由于客观经济环境改变,确实需要变更摊销年限的,应将变更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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