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5-05蓝精灵helen
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也无需承担用工主体责任,无论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由于装修公司出具了营业执照。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你已尽到了审慎选择的义务。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建筑施工,而且你是自然人不是单位,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你与装修公司形成的是承揽关系。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首先明确的是你不需要承担责任。)还是按照劳社部发〔2005〕12号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四,发包人、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受伤工人应当由装修公司独自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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