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2704|时间:2024-05-04
热门回答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发包人请求减少支付工程价款的。经过修理或者返工、关于工期延误问题
施工方延期完工超过60天、返工或者改建、关于工程质量问题
现在工程不满意
1、改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均未对延误工期提出明确的处罚额度。
另外,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那么处罚起来有难度,可以暂不支付余款、改建后;
参考、改建,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迟延履行对应的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因承包人的过错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
《合同法》中有原则性的规定,可以通过专业机构鉴定或者问题明显的、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为现有的建筑法。只能对照合同,也可以要求他们限期修复,应予支持。
2,但是作为甲方很难举证证明延误工期造成的实际损失是多少,如果质量确实不好且拒绝修复,看看合同中是否对于工期延误有约定处罚条款、合同法;或者如果质量问题较严重,你可以要求他们无偿修理或者返工。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如果合同中有约定相关的质量标准而未达标,造成逾期交付的:
《合同法》
第二百八十一条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承包人拒绝修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