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装修问答 > 装饰公司 > 我去应聘了一家装饰公司,交了5000元的质量保证金,一个月了,这个公司一直没有给我派单,我要求终止合同?

我去应聘了一家装饰公司,交了5000元的质量保证金,一个月了,这个公司一直没有给我派单,我要求终止合同?

浏览次数:1499|时间:2024-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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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我是五叶神
位收取质量保证金是违法的,应当无条件足额退还,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劳动合同法,也可以直接向当地区县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免费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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