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 B 屋面防水工程、给排水管道,为2年: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F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 A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供冷期; E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为5年,为2个采暖期、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D 电气管线、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 C 供热与供冷系统、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 B 屋面防水工程、给排水管道,为2年: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F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 A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供冷期; E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为5年,为2个采暖期、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D 电气管线、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 C 供热与供冷系统、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