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5-04小小小黄鱼
沪发改价管[2012]20号(2012-06-15)发布的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实施方案的通知: 居民阶梯电价按照基本用电、正常合理用电和较高生活质量用电三档分类,电价实行分档递增,起步阶段:第一档电量(0—3120度)电价不作调整,并且三年之内保持基本稳定。第二档电量(3120—4800度)电价,未分时电价加价标准为每度电0.05元;分时电价峰时段加价标准为每度电0.06元,谷时段加价标准为每度电0.03元。第三档电量(4800度以上部分)电价,未分时电价加价标准为每度电0.30元;分时电价峰时段加价标准为每度电0.36元,谷时段加价标准为每度电0.18元。 一户一表居民用户:第一档0-3120(含),峰时段0.617,谷时段0.307;第二档3120-4800(含),峰时段0.677,谷时段0.337;第三档4800以上峰时段0.977 谷时段0.487。(度数为每年的总度数,如3120就是一年共用电在3120度以内;峰谷时段后面为每度电的价格,如0.617元/度) 注:一、峰谷时段划分,6时-22时为峰时段,22时-次日6时为谷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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